发展中国家的“志同道合集团”(LMG)
LMG成立于1996年,最初包括古巴、埃及、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坦桑尼亚和乌干达。到多哈部长级会议开幕时,成员数量已经扩大至14个。LMG极力反对在解决执行议题前开展任何新的谈判,并出具了几个具体议题的详细技术性文献。该集团几乎没有对发达世界作出任何让步。
意识到屈服于LMG的要求需付出高昂代价,“四方集团”开始有针对性地对LMG中的特定成员国给予优惠性减让。有些对此作出了回应。非洲国家接受了欧盟委员会的TRIPs和公共健康宣言,以及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集团(ACP)的WTO豁免权。作为回报,他们放弃了在工业品关税、环境以及“新加坡议题”上开展谈判的反对立常对于这些最弱小的集团成员来说,帮助他们加强能力建设以及给予发展援助是很重要的。埃及人得到了一份援助计划,巴基斯坦人不仅得到了美国的援助计划,还得到了欧盟委员会增加纺织品配额的承诺。
与此同时,各种“大棒”也在挥舞。发展中国家被告知,ACP集团的豁免权以及TRIPs和公共健康宣言有可能被撤销。小国被警告,他们享受的优惠也有可能被取消。各国部长们被告知,要么召回持反对意见的大使,要么确保大使软化他们的反对意见。据称多哈会议之后,LMG派驻的3位大使就因其强硬的反对立场而被宣布从日内瓦召回。
一旦分裂进程开始,就会滋生出多米诺效应。一位LMG成员国的大使解释道:“一旦其他国家清楚意识到某些成员国的退缩,他们不得不从政治角度考虑其坚持反对立场的必要性。”2001年11月14日,当印度成为最后的反对者时,“多哈发展议程”正式发起。
资料来源:阿姆里塔·纳利卡、约翰·奥德尔,“协商联盟的严格分配战略:志同道合集团与世界贸易组织”,载于约翰·奥德尔主编,《谈判贸易:WTO中的发展中国家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