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的“志同道合集团”(LMG)

时间:2023-12-05 20:39:01

发展中国家的“志同道合集团”(LMG)

LMG成立于1996年,最初包括古巴、埃及、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坦桑尼亚和乌干达。到多哈部长级会议开幕时,成员数量已经扩大至14个。LMG极力反对在解决执行议题前开展任何新的谈判,并出具了几个具体议题的详细技术性文献。该集团几乎没有对发达世界作出任何让步。

发展中国家的“志同道合集团”(LMG)

意识到屈服于LMG的要求需付出高昂代价,“四方集团”开始有针对性地对LMG中的特定成员国给予优惠性减让。有些对此作出了回应。非洲国家接受了欧盟委员会的TRIPs和公共健康宣言,以及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集团(ACP)的WTO豁免权。作为回报,他们放弃了在工业品关税、环境以及“新加坡议题”上开展谈判的反对立常对于这些最弱小的集团成员来说,帮助他们加强能力建设以及给予发展援助是很重要的。埃及人得到了一份援助计划,巴基斯坦人不仅得到了美国的援助计划,还得到了欧盟委员会增加纺织品配额的承诺。

与此同时,各种“大棒”也在挥舞。发展中国家被告知,ACP集团的豁免权以及TRIPs和公共健康宣言有可能被撤销。小国被警告,他们享受的优惠也有可能被取消。各国部长们被告知,要么召回持反对意见的大使,要么确保大使软化他们的反对意见。据称多哈会议之后,LMG派驻的3位大使就因其强硬的反对立场而被宣布从日内瓦召回。

一旦分裂进程开始,就会滋生出多米诺效应。一位LMG成员国的大使解释道:“一旦其他国家清楚意识到某些成员国的退缩,他们不得不从政治角度考虑其坚持反对立场的必要性。”2001年11月14日,当印度成为最后的反对者时,“多哈发展议程”正式发起。

资料来源:阿姆里塔·纳利卡、约翰·奥德尔,“协商联盟的严格分配战略:志同道合集团与世界贸易组织”,载于约翰·奥德尔主编,《谈判贸易:WTO中的发展中国家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06。

尽管发展中国家的反对没有阻止新一轮贸易谈判的成功发起,但他们的积极参与也并非一无所获。也许最大的成果就是WTO给予发展问题足够的关注,并将新一轮谈判命名为“多哈发展议程”。《多哈部长宣言》主体部分第2段声明:“WTO绝大多数成员方是发展中国家,我们努力将他们的需求和利益置于此次宣言工作计划的核心。”阿尔温德·帕纳格里亚(Arvind Panagariya)注意到这份部长宣言的主体部分29次提及“最不发达国家”、24次提及“发展中国家”、19次提及“LDC”,同时还有许多附件涉及到发展中国家特别关注的重要议题。不过,值得强调的是,“多哈发展议程”仅仅是未来谈判的一个框架,至于谈判的实际内容以及最终的协议将会如何,仍需进一步的磋商。

在发展中国家取得的诸多胜利中,多哈部长级会议之后最经常被提到的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公共健康宣言》。《宣言》的背后是许多发展中国家为更便捷地获得治疗HIV/AIDS所需的受专利保护的昂贵药物而进行的斗争(见下框)。在内容上,《宣言》大部分遵循了发展中国家提出的建议,特别是TRIPs联盟和公共健康联盟提出的要求。《宣言》声明:“TRIPs协定不得也不应阻止成员方为保护公共健康而采取相关措施……为此,我们重申WTO成员方有权充分援引TRIPs协定中为达成此项目标而设计的灵活规定。”《宣言》的确是一个政治产物,但其重要性已远远超出象征意义。《宣言》使得成员方很难对另一成员方由于公共健康突发事件而采取的专利药品强制许可或平行进口行为提起申诉。成员方在决定是否构成全国性突发事件这一问题上还可保留诸多回旋余地。此外,对于最不发达国家,《宣言》还将医药产品的过渡期又延长了10年,即延长至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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