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典化的标准
这个历史概述很宽泛,但大体上是准确的。尽管流行的看法刚好相反,但包含在《新约》中的作品确实是基督教最早的证据。即使是认为某些诺斯替作品中(尤其是科普特的《多马福音》)有更原始成分的学者也承认,《多马福音》本身充其量只能是2世纪中期的作品。
不过,在1世纪末2世纪初还出现很多其他作品,因而,正典化所使用的标准这个问题仍然有效,尤其是鉴于还有证据显示,某些作品在地方教会中有很高的权威,比如《赫马牧人书》。
对今天的某些读者来说,有一个可能让人吃惊的事实,那就是神的默示即便曾作为标准,也只在极少数场合。《新约》作品被认为是应时而作,但这并不是它们独特性的标志。除了诺斯替派作品外,早期基督教还有各式各样的默示话语和异象启示。此外,《新约》作品并没有自称是神的默示,而是说犹太教《圣经》是神的默示(《提摩太后书》3:16)。
更常用的标准是使徒传统。《新约》作品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与使徒关联在一起。但这个标准并不总是行得通:毕竟,有许多诺斯替作品也宣称出自使徒之手,而且很难将《新约》作品与具体的使徒联系起来,比如,在福音书作者中,马可被认为是彼得的翻译,而路加则是保罗的同伴。
对使徒传统的主张实质上是历史优先性的表达:传统的作品集来自最早基督徒的见证,优先于那些2世纪创作的作品。因而,有这样的论点:使徒的明确继任者,即那些主教,阅读的只是这些书卷,承认的只是这些信仰,别无其他。
正典化最重要的标准可能是一种直觉,或“教会的感受”,即随着时间的流逝,教会对这些特定作品合适与否的感知:这些作品从一开始就塑造了基督徒;这些作品反映了将之正典化的那些人所认为的教会的意义,即教会是致力于教会、世界和历史的公开、有组织的信徒聚会;而且,这些作品将能够把教会的异象传递给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