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的生平
完整的保罗传记现已不存。不过,他生命中的一些重要事实足够清楚。他充分参与了1世纪地中海文化的三个方面。根据《使徒行传》21:28,保罗继承了罗马公民身份。如果这是真的,那么保罗在基利家大数的犹太家庭享有一定的社会声望。保罗还通晓希腊化时期文化。他生长的环境是各类赛事频仍的城市(见《哥林多前书》9:24—27),而不是乡村。保罗说话和书写都使用希腊文,他用的《圣经》也是希腊文的(LXX,七十子译本)。他了解希腊–罗马修辞术和道德教导的基本内容。
不过,保罗的忠诚完全是犹太式的。他称自己是法利赛人,这个派别的成员解释律法很严格,但可以变通,因为他们认为遵行诫命是公义的表现(见《腓立比书》3:5)。保罗在好几个地方的辩论都使用了后来拉比所使用的解释原则——不过保罗使用的是希腊文本而不是希伯来文本(见《加拉太书》3—4;《罗马书》9—11)。显然,保罗既是最早自称为法利赛人者,又是耶稣复活的唯一直接见证者(见《哥林多前书》9:1)。
除了“热心”遵行律法(《加拉太书》1:14;《腓立比书》3:6),保罗在描述自己早年生活时,特别挑选出来让人注意的另一事实是他对教会的迫害(《腓立比书》3:6;《加拉太书》1:13;《哥林多前书》15:9)。他想要铲除耶稣之道追随者的原因并没有清楚表明,但可以从他在《加拉太书》3:13引用的《申命记》21:23推断出来:“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对保罗这个狂热的法利赛人来说,耶稣被罗马当局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个事实表明耶稣并不像最初的信徒宣称的那样是上帝眼中的义人,而是被上帝所咒诅的人。
对于这个狂热的法利赛人来说,要么选择未来的基督,要么选择律法。保罗认为,称耶稣为弥赛亚和主的那些人是渎神者。他迫害他们是为了维护律法的神圣。
按照保罗自己的说法,在遇到了复活的主耶稣时,他的生命轨迹发生了转变(《加拉太书》1:11—12;《哥林多前书》9:1,15:8)。按他自己的理解,这次相遇是一种先知式的呼召,呼召他去向万民传扬福音,即上帝借弥赛亚耶稣的钉十字架和复活所成就的事情(《加拉太书》1:15—16)。关于这段经历的叙述,《使徒行传》(见《使徒行传》9:1—9,22:6—11,26:12—18)和保罗自己的书信在细节上有出入,但二者都承认,保罗经历了复活的主耶稣,而且,他还把向外邦人传讲耶稣这场运动作为自己的使命。
保罗从一个迫害教会的法利赛人,转变为教会最有活力、最有热忱的使徒。他相信了圣灵的力量和被高举的主的降临就显现在这个教会中。他自己致力于建立教会,管理传教团队,并募集资金。最后他在罗马被监禁(《使徒行传》28:11—31),可能于64年到68年之间在尼禄皇帝(Nero)治下殉道。
从保罗书信的字里行间倾泻的能量有一部分源自他强烈的个人体验。在整个历史中,他是最伟大的“回转”者之一:他从一个拒绝跟外邦人一同吃饭的法利赛人,转变成为替主向外邦人传道的使徒,而他先前认为,这位主是被神所咒诅的。保罗的思想有着鲜明的“要么……要么……”的特征,因为他自己是一个经历了“之前和之后”的人:他曾生活在一个时代,但突然间转身投入另一个时代;他曾生活在一种意义框架下,然后又投身另一种意义系统。
保罗思想中张力的另一个根源在于,最初的那些基督徒中,只有他如此强烈地经历了宗教体验与象征世界之间认知上的矛盾。法利赛人保罗以律法的名义拒绝基督。然而,一旦他归属基督,又该如何对待律法?他被驱策要去解决宗教信仰与神圣文本之间的冲突。他处理这一冲突的方式对基督教传统产生了很大影响。
对于亲手建立和照管的教会,保罗会亲自前往,或者差遣所信任的代表(比如提摩太[Timothy]和提多[Titus])前去,他们会带去保罗的书信,在教会中大声朗读,然后给予进一步的教导,由此,这些教会最直接地感受到了保罗。不过,虽然保罗喜欢亲自与教会联系,但不是每次都能成功(见《哥林多后书》2:1—11,13:1—9)。读者在保罗书信中发现的含糊性,这些教会显然也曾直接体验。保罗跟信众在一起时,并没有带给他们太多的影响(《哥林多后书》10:1—2);而离开他们的时候,信众对他的行为会有所怀疑(《哥林多后书》1:17—22)。
现在,要接近这位历史上最传奇的人物,他的书信成了唯一的方式。但是,如果要在这些书信中找出保罗思想的神韵,有一点很重要:这些偶然的信件,是在具体境况的激发下写出的,是保罗力图通过修辞对它们做出回应。因而,保罗的思想不是一名有体系的神学家的思想,而是一名努力让读者思考人生的牧师的想法。
由于保罗的书信多种多样,试图将他的思想综合起来的做法是错误的。要说保罗所有的看法都包含在归于他名下的那些书信中,这也不大可能。毋宁说,每封书信都是保罗在特定境况下的思绪的独特表达。要感受保罗表达方式的多样性以及连贯性,有效的方法是更细心地阅读两封毫无争议属于他的书信,而不是试图去总结所有的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