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旧约》
最初七十子译本是为大流散中的犹太人翻译的文献,它随后却为基督教社群所采纳,成为教会了解《旧约》(如其目前的称呼那样)的媒介。这意味着基督教《圣经》自始就比其对应的希伯来《圣经》含有更多的卷籍。七十子译本的语言影响了许多《新约》作者。直到4世纪末和5世纪初圣哲罗姆将基督教《圣经》翻译成拉丁文,七十子译本的地位才遭到质疑。哲罗姆开始翻译时,已有不少《圣经》卷籍被译成拉丁文,而他所关注的却是回归希伯来经文——只要有相应的希伯来文本存在。他使用了当今希伯来文《圣经》的一种早期文本,并且不遗余力地学习希伯来文。这使他的基督教《旧约》的拉丁文译本具有很强的可靠性。该译本日后成为官方《圣经》,也即“拉丁文通俗译本”。
然而,基督教《旧约》的历史无论如何也不会就此止步。《圣经》拉丁文译本的出现是西方讲拉丁语的基督教与东方基督教开始分道扬镳的标志,后者讲希腊语、古叙利亚语、科普特语、埃塞俄比亚语和其他一些语言。东方各教会的《圣经》篇目相去甚远:埃塞俄比亚正教的正典收入81,包括不少启示文献,诸如见于库姆兰文库但随后被犹太教正典排除在外的一些作品。作为一种基本规律,可以说,正教各派普遍遵循了七十子译本,在其《旧约》中收入了比犹太教正典更多的卷籍。
宗教改革时代以前的西方教会也存在相同的情况。但到了宗教改革时代,一场巨变发生了,最重要的原因是人们对《旧约》的希伯来文本重新产生了兴趣。《圣经》钦定译本(或詹姆士王译本)的译者们抨击先前的《旧约》拉丁文翻译,抱怨它们“并非出自希伯来文的源泉……而是出自希腊文的潮流;因为希腊文本已并非全然清澈,从中译出的拉丁文本必定更加浑浊不堪”,相比之下,圣哲罗姆的译文则“出自它们真正的源头”。
《圣经》的钦定译本或詹姆士王译本也许是所有英文译本中的最为知名者。它的确是对英语文学和语言影响最深的译本。在1604年的汉普顿宫会议上,国王詹姆士接受英国清教领袖约翰·雷诺兹(John Reynolds)的提议而授权展开这项译事。大约50位学者分成6组,分别在剑桥、牛津和威斯敏斯特投入工作,他们对已有的各种译本进行比较和修订,意在译出一个标准版本,供英格兰教会使用。该书第一版于1611年问世,之后又进行过一系列局部修订。在美国,它曾是销量最大的《圣经》版本。直到1988年,它才让位于新国际译本。
与此相关的是,尽管钦定译本的序言中未予明示,较之那些仅见于七十子译本中的卷籍,它对希伯来《圣经》中的卷籍表示出更多的敬意。前者被从《旧约》和《新约》中明确区分出来,而冠以“被称为次经之书”。“次经”(Apocrypha)是个源于希腊文形容词的复数名词,意思是“隐蔽的”或“暗昧不明的”,由德国宗教改革家卡尔施塔特(Carlstadt)于1520年引进。其建议是,这批卷籍仅为那些智者或熟悉内情者保留。宗教改革家对它们持质疑态度,因为《马加比传下》含有对死者的祷告(12:43—44),这是一种他们不予承认的天主教范例。这种普遍的质疑态度反映在英国圣公会《公祷书》的经文选段中,其中只有很少次经段落供公开诵读,它们主要选自《传道经》(《便西拉智训》)、《巴录书》或《所罗门智训》)。与此相对照的是,罗马天主教重申这批卷籍的权威性,称之为“第二正典”,即第二位重要的正典。特伦托会议以后发行的拉丁文通俗译本将它们穿插于《旧约》经卷之中(一如七十子译本),但把《玛拿西祷言》、《以斯拉三书》、《以斯拉四书》降格为附录。此事后来再度发生转折,19世纪20年代以降,(新教)《圣经》公会印刷《圣经》时,普遍做法是完全删除次经。但一些较晚近的全球通用《圣经》译本(如大公版《圣经》)又重新收入了次经或第二正典之书。
特伦托会议(1545—1563)是教皇保罗三世(Pope Paul III)接受神圣罗马皇帝查尔斯五世(Charles V)的提议而召集的,意在解决宗教改革时期的争端,并消除天主教内部教务中的弊玻实际上它所起的作用是限定天主教教义对宗教改革家言论的反应,并解决此前悬而未决的教义问题。除了大量其他议题,它裁决了经卷与传统的关系问题、《圣经》的神启性质问题,以及在诠释《圣经》方面天主教教权的权威地位(天主教会的教导职责)问题。它发布了《圣经》正典及第二正典卷籍的权威目录,并将拉丁文通俗译本确定为权威的拉丁文官方译本,供教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