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行离系
让我们暂时回到那个时刻,当时佛陀悟出那些禅定的瑜伽体系因其自身的局限,仅能引人至想的变灭无常的境界,而这个境界完全不同于他们鼓吹的目标,也就是恒常不变的神我。从这样一个结论中,随即会产生两种后果。一种后果是,根本没有常住的神我,这正是佛陀最后选取的道路。另一种后果是,神我还是有的,可是靠瑜伽不能证得它。也许还有另外一种修行法门,可以帮助我们证得神我。我们手边就有这样一种修行法门,这就是我们在耆那教那里已经熟悉的自我禁欲和极端苦行。按照这种观点,个体身上的永恒本原被称为“耆婆”(jīva),即“命”或“性灵”之义。因前世的罪恶业缘之力,“命”被系缚于这个苦恼世间之中。“命”受制于这种业缘之力,就如明镜易蒙尘垢一样。人可以通过不再造作恶业,从而免于这个苦恼世间的痛苦系缚。修持禁欲苦行和自愿惩罚,可以从“命”上烧尽前世因违犯善法而遗留下来的业垢,从而证得喜悦,永脱诸苦。在耆那教中,既无禅定修行之必要,亦无使用内省知识之必要。全靠圆满修持苦行,禁制人欲,正智自得神奇地生起。
佛陀舍离邬陀迦·罗摩子后,转于苦行中求道。关于佛陀苦行的精勤,三藏诸经无丝毫疑义。他完全停止了出入息,以至于“有绝大风,骚扰我头……有绝大风,切破我腹,犹如巧技屠牛者……以锐利屠刀,切破其腹”(《中部经典》,第1卷第244页)。时有诸天神路过,咸以为佛陀已经死去。佛陀于彼时每日禁食,以至于“我之脊柱凹凸,如纺锤之连锁;缘少食故,我之肋骨腐蚀破碎,如朽屋椽,我之眼窠瞳光,如穷井水光,向极深处,才可得见”(《中部经典》第1卷第245页)。因苦行之故,佛陀本来清净皎洁的形貌大为衰损,过路之人目睹其状,有把佛陀当成皮肤本黑色者。以此等难行苦行,佛陀得出这个结论:“诸有过去沙门,或婆罗门,虽受激烈痛楚苦受,若我今者,当为最极,更无驾越;诸有未来沙门,或婆罗门,虽受激烈痛楚苦受,若我今者,当为最极,更无驾越;诸有现在沙门,或婆罗门,虽受激烈痛楚苦受,若我今者,当为最极,更无驾越”(《中部经典》第1卷第246页)。
可是,他同时还得出结论:“我虽以斯酷毒苦行,然尚未得过人法,逮达特殊最胜知见。”或者换句话说,他的苦行唯一可以示人的,不过是换来一付瘦骨嶙峋的模样而已。“是则通达菩提,当有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