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完善与进步
自然界的“完善”概念是达尔文之前解释自然的理论中所不可或缺的,是造物主设计之手存在的证据。“进步”这个概念源自推理进化论:从胚胎的发育,从动植物的多样性,从最简单的有机物到人类都能推断出它的存在。在人类问题上,完善和进步代表着两种对立的、各有存在理由的原则,二者的对立与冲突是18世纪和19世纪初期思想的一个主要特征。英国国教和保守政治理论坚持维护现存制度的价值,而革命、浪漫主义及民主的兴起却坚决主张发展进步的必然性。人类制度的理想模式无论是静止还是变化的,达尔文都没有太大兴趣,但将完善和进步二者的哲学内涵拓展到生物界并形成具有解释力的原理却事关重大。完善和进步是抽象概念,在达尔文的实证和相对体系中很难占到一席之地。不管如何去合理界定作为一种普遍性质特征的“完善”,自然界现实的情形必定会与之发生背离,因为变异和选择必然意味着适应性方面的差异。物种的绝灭和死亡被认为是时间推移作用于生物种群的一种必然结果而并非是神意,这样一来生物结构的“完善”就只能结合其生存环境来界定。
神创论和自然选择学说都要对结构适应这一重要现象作出解释。达尔文的辩证立场是基于这样一个基本观点:即使是按最广泛意义上的“完善”标准来看,也并非所有的东西都那么完善。如果造物主有能力创造能够适应任何环境的生物,那为什么他的创造力在一些岛屿上失灵了,如在新西兰似乎罕见有哺乳动物存在?为什么习性和构造之间经常不能实现完全对应呢?就如南美平原上的啄木鸟,“那儿一棵树都没有……其身体构造的每一个重要部分都清楚地说明:它与我们常见的啄木鸟有很近的亲缘关系;然而它却是一只从来没爬过树的啄木鸟1(O 184)对达尔文而言,适应只不过是偶然性和时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果偶然性太精确,而时间太短或竞争太激烈,灭绝现象就会发生。
退化的器官是身体结构上不适应的极端例子,如蛇或鲸完全退化的后肢和骨盆的痕迹,或者在多风岛屿上生活的甲壳虫背上始终被硬壳覆盖着的翅膀。依据完美造物论的观点,它们是没有意义的。然而,在达尔文看来,这些退化器官都是生物过去的残迹,它们是在进化过程中为应对偶然出现的改变而发生了退化,这些器官尽管仍可显出其同源痕迹,但在生物的生活中已没有用途。
细想这些事实,无论是谁都会倍感惊异:因为推理清楚地告诉我们大多数组织和器官都近乎完美地适应了某些目的,与此同时却又同样明白地告诉我们:这些退化和萎缩了的器官是不完美的、是无用的。在博物学著作中,残遗器官通常被说成是“为了对称的缘故”或“为了完成自然的设计”而创造出来的。但是,这在我看来并不能算作一种解释,而只是事实的复述。是不是因为行星沿椭圆形轨道绕太阳运行,那么就可以说卫星为了“对称的缘故”和“为了完成自然的设计”也沿着椭圆形轨道绕着它们的行星运行呢?(O 453)
除了个别相对偶然的情形,生物的构造并不符合完善的标准,同样动物行为也远未达到完善的程度。如果是完善的,仁慈的造物主就应该考虑到“让人的体味为蚊子所厌弃”(T ii.103)。显然,依据达尔文道德起源的观点,偶然性是唯一相关的决定因素。语气肯定的“应该”(ought)一词只能根据具体情形来界定。达尔文在《物种变化笔记》里将生物学中“完善”的定义简化为仅包含“完善就在于能够繁殖后代”(T vi.159)这层含义,以便能在他的理论体系中站得住脚。确实,这也是直到今天唯一还能成立的含义。
不论从道德上还是从结构上讲,自然界都是不完善的,在这一点上证据显然对达尔文有利。不过,生物界复杂而精妙的适应常常令人惊叹不已,所以达尔文当然预料到了要让人们接受它们只是变异和自然选择的结果很困难。不过,他总是援引“伟大的分阶段演化原则”,使其观点始终保持一致。至于复杂或奇妙的结构,问题只在于程度上的区别,而非质的差异。
像眼睛那样的器官,可以对不同的距离调焦,接纳强度不同的光线,并可矫正球面和色彩的偏差,其构造之精巧简直无以复加,假设它也可以通过自然选择而形成,那么坦白地说,这似乎是极其荒谬的。然而理智告诉我,如果可以证明,从极其简单而不完善的眼睛到复杂而完善的眼睛之间存在着无数的中间进化阶段,且每一阶段对动物都是有益的(实际上确是如此);再进一步假设,如果眼睛确实发生了变异,哪怕是很轻微的,且这些变异得以遗传(事实的确如此);如果这个器官的任何变异对生活在变化环境中的动物是有利的,那么极其复杂而完善的眼睛可以通过自然选择而形成这一点虽然很难想象,但接受其是可能的并非真就那么困难。(O 186—187)
另外,一些神奇的适应性变化常常不是某种生物所独有的,如翅膀对飞行的适应在鸟和蝙蝠身上都发生过。如果造物主负责分派飞行能力,那他一定分派了好几次,用完全不同的方式来解决飞行这一个问题。起点不同、进化路径不同的独立进化群体最终可能会获得相似的功能。正是这一事实,即解决一个复杂问题的特殊方案具有不唯一性,限定了整个“完善”理念。
达尔文的许多有关植物的著作,尤其是《兰花的传粉》(1862)、《攀缘植物》(1865)和《食虫植物》(1875)进一步推翻了这样一种观点:即自然界是一个为了圆满完成某些任务而断续设计创造出的众多完善个体的集合。达尔文对所有这些神奇的适应性变化进行分析的主旨是一样的。变异遗传要求在同类生物群中存在结构相似性,而生存环境具体决定这种遗传特质如何对物种有用。任何适应,无论多么奇特或特殊,审视的人若是期待看到它与同类生物在构造上具有一致性的话,这种适应的独特之处也仅仅只是部分程度上的。兰花花朵各式各样,其完美程度令人惊叹,可确保授粉能通过某些昆虫来完成,而这些昆虫本身对兰花的适应程度也同样让人惊奇。而这种令人惊叹的完美可以看作是由更常见花的普通花朵在一些基本同源结构方面出现的多种变异不断累积的最终结果。如果这些特殊的适应是无所不知的造物主赐予的,那么就无法对这些已经稍有变异但仍较明显的小缺陷的存在作出合理解释。然而,如果先前存在的器官为了应对偶然性变化发生随机变异而获得适应性结构,那么高度特化的和较简单的花都遵从的基本潜在规则就可以得到解释。近代评论家迈克尔·盖斯林(Michael Ghiselin)很有影响地写道,所有这些特殊的适应性变化都是“新奇的构造”而不是“精心的设计”,是机械性地演生而来的。
对达尔文而言,“完善”这整个概念毫无用处,甚至是有害的,它被随意用于表示那些合乎人类看法的变异,因为它们似乎正好与人们所认可的生物任务该如何完成的观点相吻合。如果生物任务只是简单的“繁殖能力”,那么不论一种适应性变异多么令人讨厌或效用多么差,只要它可以做到成功繁殖,就不能无端地否认其完善性。
如果我们赞叹昆虫那神奇的嗅觉,许多雄性昆虫凭此可找到它们的雌性;那么,仅为了这种生殖目的便在一个蜂群中产下数千只雄蜂,它们除此之外对群体再无别的用处,最终会被它们勤劳而不育的姊妹工蜂所杀掉,我们对此也要赞叹吗?……如果我们赞赏兰科和其他许多植物的花朵拥有某些巧妙构造,可利于昆虫完成授粉,那枞树产生出大量密云似的花粉,以便其随风飘散时其中少数几粒会碰巧落在胚珠上,我们是否也可以认为它同样是完善的呢?(O 202—203)
达尔文对上述反问的回答当然是:我们的看法其实无关紧要。总之,动植物的表现已够好了,这样,“完善”的概念就被单纯的“足够”理念所替代。即使花了很大的代价才做到了足够好,那也同样是足够好。但如果自然选择让其付出了代价,那它同时不也促使其进步令其受益了吗?自然界的不完善早在马尔萨斯之前就为人们所注意到了,整个18世纪为证实上帝创造了人类而进行的持续不懈的论争终告失败,促使人们的认识由自然体系“必然是静止的”走向了“必然是不断进步的”这一前景更光明的假说。到19世纪中期,关于物种起源问题,几乎所有的哲学推测都是进化性质的(尽管并非达尔文主义)。大自然被拟人化成了某种非物质力量,不断地致力于创造更复杂的生命形式。现有生物的丰富多样体现了物种逐渐走向完善的系统进步过程中的不同阶段,而对完善状态的界定则各种各样,要么隐晦难懂,让人无从捉摸,要么多多少少认同基督神学关于高级生物的传统优点。人类这个物种代表了这一进化完善过程中所到达的无可逾越的至高点,人类在个体生存和社会生活方面表现出的神奇智慧指示了前进的方向。
人类会把自己的价值观念无端地强加于一个本没有负载这种价值的过程之上,在达尔文看来,必然的前进性进化观念是又一例证。一维性的进步法则否定了物种可通过持续的繁殖能力确保与现存物种在生物结构上保持等同的可能性。“说一种动物比另一种动物高级其实是很荒谬的,是我们主观地认为那些大脑构造或智力最发达的动物是最高级动物。蜜蜂无疑是本能最发达的。”(T i.50)心智的发展,无论是智能型还是本能型,显然不是划分生物等级的唯一参考标准,因为它没有把植物考虑在内。“看着被最美丽的稀树草原和森林所覆盖的地球表面,谁还敢说智力的进化是世界的唯一目的?”(T i.72)不过,在生物界某种可以被称作“进步”的现象显然还是发生了,尽管朝着许多不同的方向。这种进步到底包含什么具体内容并不清楚,但达尔文倾向于接受复杂性这一理念。然而他还是从本质上怀疑进步的必然性。如果生物界趋向于越来越复杂,那么这种现象应该得到一个解释,它并不是完全不言自明的。这里的关键问题还是生物进化的盲目性,它仅是对偶然事件作出反应。达尔文意识到,总的说来,偶然事件有利于多样化:一群生物的存在正好为另一群生物创造新的生态位(举个简单的例子:植物为动物创造生态位),依此无限类推,于是生物的复杂程度就取决于其环境的复杂性。从化石记录可知,开花植物的主要进化过程极其迅速,是在采蜜昆虫的进化推动下完成的。达尔文对这一新奇理念(1877年有人向他提出)很感兴趣。昆虫确保杂交快速有效,而植物用包含了花蜜的鲜艳美丽或芳香馥郁的花朵引诱昆虫。两个种群共同快速进化。但假如有适宜的环境,这一进化过程即便不能完全逆转,至少应该是可以倒退的。
大洋洲诸岛为高等生物的倒退性演化提供了机会,这在大陆上是不可能实现的,在那里复杂构造最初就已经形成。在此类岛屿上,不会飞的鸟和昆虫显然已经丧失了一项非常复杂的功能。同样,栖息在洞穴或地下的失明动物因为偶遇新环境而丧失了视觉。在讨论这种倒退性变化情况时,达尔文引入了一个新的观念,这个观念使他的见解极为现代:演变一般趋向于最经济地使用资源,该原理是从马尔萨斯的矛盾说直接得出的,即繁殖速度往往会超出可用资源的承载能力。无用的器官,如穴居动物的眼睛纯属资源浪费,会消耗掉用于生殖的资源。在这样的动物身上,
经济原则可能会经常发挥作用……根据这一原则,任何器官或结构,如果对所有者没有用处,其制造材料将尽可能被节剩这往往会导致退化器官的完全消失。(O 455)
经济原则会调节生物的行为方式以使其生存环境容纳量达到最大化。这一点在达尔文对蜜蜂蜂巢中六棱柱形蜡质蜂房的构造描述中得到了体现,他用数学论据阐明了这种蜂巢结构正好能将所用蜂蜡量降到最少。蜜蜂把采来的花蜜转化为蜂蜡用以筑巢。它们也把花蜜转化为蜂蜜,储备在蜂巢里,用作蜂群越冬时一种必不可少的食粮。如果花蜜有限,最大限度地减少构筑蜂巢所需的用量显然是有利的,这样会让用来生成蜂蜜储存起来的花蜜量达到最大化。
这样一来,经济原则可以同时解释退化和进化现象,可以解释自然界中最完善的构造之一——脊椎动物的眼睛——的退化,也能解释最微妙的动物本能行为之一的进化发展。
于是,进化“盲目地”遵从着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的路线,此路线是“前进的”还是“后退的”,取决于观察者的看法。一般情况下,进化路线似乎是向前发展的,因为竞争的优势总会存在于能力较强、效率更高的物种成员一边,不具备优势的个体被同一物种中的其他成员所代替,自古至今都是如此。
这种观点否定了进化发展都必然是“进步的倾向”。由此,人类这个物种成了地球演化史上的偶然产物。理论上讲,与鸟的翅膀为飞行问题提供了独特解决之道相比,人类那些最有价值的品质并不显得多么独特。“这真是偶然的机遇……造就了人,若有这样的机会,任何猴子都有可能变得一样聪明,但几乎肯定不会演变成人。”(T iv.166)
许多同时代人都拒绝接受达尔文关于前进性进化问题的解决方案,因为它不允许神造行为的存在。即使进化被广泛接受后,上帝仍被视作是引导者。如果说变异是自然选择发生作用的原材料,那么上帝的干预可以被用来解释进化中的进步倾向,特别是用来解释有目的的人类起源,他为每个进化阶段提供有利的变异。达尔文拒绝接受这种观点,并最终排除了进化过程中所有超自然力量的存在。他的拒绝是建立在正确的信念之上:变异和其“用途”之间是相互独立、互不关联的。在家养物种中变异被人类所用只是一个类比,但其论点被泛化了。无所不能的造物主真的能预见哪种变异能使某种生物通过人类的作用或在野生状态下超越其近亲,更好地繁殖子孙后代吗?
他(上帝)曾规定不同鸽子的嗉囊和尾羽应该不同以便其爱好者能够培育奇特的球胸鸽和扇尾鸽吗?是他让狗的体格和秉性有所差异以便能形成某个凶猛无比的品种,其牙齿尖利无比,能咬住公牛,以供人类欣赏这种残忍的体育活动吗?可如果我们在一种情形下放弃这一原则……那就没有理由去认为:性质相似、都作为相同的基本法则之作用结果的变异是受到了有意的、专门的引导,虽然它们为自然界的动物(包括人在内)经过自然选择完美地适应环境提供了基矗无论我们多么希望,我们都无法认可阿萨·格雷的观点:“变异是被引导着沿某些有利的方向发展的,就像一条溪流沿着确定和有用的方向流淌去灌溉农田一样。”如果我们设想每种具体变异自最初始之时就是预定好的,那么,能引起许多有害的结构变异的生物体构造的可塑性,以及不可避免地引起生存斗争并最终导致自然选择或适者生存的过剩繁殖能力,在我们看来似乎都成了多余的自然法则。而另一方面,万能的上帝规定和预见了一切。于是,我们就不得不面对一个无法解决的困难:一切到底是自由意志的结果还是上帝预先设定好的?(V ii.43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