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类型的4种功能-简析荣格

时间:2023-12-04 05:59:02

4种功能

在《心理类型学》一,荣格非常详细地描述了4种功能的不同特点,但在他去世两年之后出版的《人及其象征》中,他却对这一信息作了非常简洁的概括:“这4种功能类型与意识获得其经验定位的明显手段相对应。感觉(即感知觉)告诉我们存在着某样事物;思维告诉你它是什么;情感告诉你它是否合意;直觉告诉你它来自何处,将去向何方”(《人及其象征》,第61页)。

心理类型的4种功能-简析荣格

荣格认为,思维和情感是理性(rational)功能,而感觉和直觉是无理性(irrational)功能。很少有人会不同意有效的思维必须是符合逻辑的和理性的,但是,很多人却难以想象情感是一个理性的过程。荣格说,这是因为他们把情感和情绪(emotion)或感情(affect)相混淆了。荣格所使用的这一术语“情感”当然能引起情绪,但是他所指的情感其力量必须强大到足以引起身体发生生物化学变化或神经变化;它通常的用途是对内外部事件作出价值判断,以确定它们是令人愉悦的还是使人不快的,是美丽的还是丑陋的,是值得想望的还是不受欢迎的,是好的还是坏的等等。这就需要根据过去的经验作出评价性的思考,因此,按荣格的观点,这就是一个理性过程。如果把荣格的情感功能看作是一个关乎价值观的判断过程,那么,这个问题可能就不那么令人困惑了:评价(evaluating)功能或许是一个更合适的术语。

作为一种心理功能,感觉是我们在意识中对我们的官能证据进行加工处理和建构我们对世界的认识的手段。直觉是我们对任何特定时刻呈现在我们的觉知面前的某一情境中所固有的可能性作出推断的手段。像荣格那样把这两种功能描述为“无理性的”是毫无助益的,因为它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是,他把这些功能视为病态的或“疯狂的”。所谓“无理性”,他希望表达的隐含意思是,它们发挥作用的方式和理性毫无关系。“非理性的”(non-rational)会是一个更好的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