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改革-19世纪英国

时间:2024-07-01 11:59:05

社会改革

1874至1880年间,保守党政府执政,初期的特点是强劲地开展了主要由内政大臣理·艾·克罗斯(R. A. Cross)提出的多项社会改革,如工匠住房、公共卫生、互助会、河流污染、食品和药品销售、商船运输、工会、工厂、酒类经营许可、教育等等均是立法的项目。其中有不少本来已“进入渠道”、在完成之中的改革,大大受惠于曾推动前一届格莱斯顿政府改革的皮尔派-自由党传统。改革对中产阶级利益的影响可能大于对劳工阶级的;因为社会改革措施只规定准许做什么,而没有强制要求实行什么,所以和期待的情况相比,成效更有限(例如,至1880年,威尔士和英格兰的87个城镇中只有10个决定执行“工匠住房法”)。虽然如此,这些改革在保守党的神话中占据重要位置,它们表明托利党是可以有效处理城镇问题的党,还为“托利民主”已经实现的说法提供了依据。同德国保守派解决城市问题的方法对照,英国的改革显出整体性、安抚性和建设性。

社会改革-19世纪英国

不过,保守党真正的兴趣在于巩固城市中产阶级的基础,赢得劳工阶级的支持只是额外的收获。丑化自由党缺乏爱国精神的做法只取得了部分成功,这是因为19世纪70年代后期,保守党对南非和阿富汗的事端处理不当,军事行动花销巨大,致使它吹嘘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奉行帝国主义的声言大打折扣。既要做帝国主义者,又要讨好中产阶级缩减财政开支的道德诉求,是十分困难的事情;这种自相矛盾在格莱斯顿的中洛锡安郡竞选演说系列中被很巧妙地揭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