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
考虑到工业和社会的变迁中潜伏着异常的紧张局势,那么19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的英国(爱尔兰除外)称得上是个出奇有序的、谐和稳定的社会。政治动乱虽然并未完全匿迹,却只是间或发生,不足以引发普遍的不满。英国本土上,盗窃和暴行等罪案的绝对数字和相对比例都下降了,这在一个人口迅速膨胀的国家是了不起的变化,强有力地驳斥了所谓工业化和城市化必然导致犯罪率上升的说法。1901年,刑事登记局长评论说,自19世纪40年代以来,“我们注意到社会风俗有很大的变化:现在光动嘴,不动手,过去不管吵嘴与否,总是拳脚相加;不同阶级的行为习惯已很接近,无法无天的态度已不多见。”这个在很大程度上自我调节的社会依靠自愿捐助组织——各个教会、互助会和分布广泛的慈善团体系统——为精神和物质匮乏的人提供帮助。在教育这个重要领域,光靠教会自愿捐助所得不可能提供适合工业国家需要的初级教育体系,这点在进入60年代时已得到承认。1870年,自由党政府通过一项法案,要建立地方教育委员会,其责任是在没有教会学校的地方建立教委会学校(不过,1880年以前还没有实行儿童的强制性教育,1891年前上学还要付费)。
地方上、特别是伦敦和北方的一些制造业城市发挥了首创精神,在小学中植入了一个有效的,多门类的技术教育体系,面向青少年,甚至成年人。然而,这个体系因各个委员会的思想活跃程度各异,故发展很不均衡,和德国的同类教育没法比。制造业城市,特别是曼彻斯特和伯明翰成立了城市大学,对于进入传统职业领域的人来说,这些大学和牛津剑桥相比大大淡化了古典文学教育的定位。在当时人看来,政府负责教育属于穆勒说的少数违背规则的例外情况,而没有看到这只是开端,日后政府将更广泛地接受对社会机构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