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纪的英格兰及其邻国-中世纪英国

时间:2024-07-01 09:53:03

15世纪的英格兰及其邻国

废黜理查二世是一个重大的决定。尽管有1327年的先例,但1399年的形势在一个重要的方面有所不同。这是自从狮心王理查去世以来,英国国王第一次在结束统治的时候没有留下一个儿子和继承人,所以王国现在面对王位继承有争议的可能性。自从1216年以来的习惯是把王位继承权托付给长子的那一脉,哪怕这也许意味着让一位孩子当国王(正如亨利三世和理查二世本人那样)。在长子那一脉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王位继承办法。1399年的王位继承人若按血缘来排列的话,那就得在7岁的马奇伯爵(他的祖母是爱德华三世第二个儿子莱昂内尔[Lionel]的后代)和33岁的亨利·博林布鲁克(他的父亲是爱德华国王的第三个儿子约翰)之间来选择。博林布鲁克因获得被理查二世所疏远的珀西家族的支持而夺取了王位。但是在理查二世被废黜和囚禁所造成的特殊环境下,马奇和博林布鲁克都没有明显的优势。无论博林布鲁克一方如何歪曲、隐瞒和争辩,都不能掩饰其政变(coup d'état)的真相。因此,就像12世纪那样,英国政治中被注入了一种使朝代不稳定的因素,它造成了国内的混乱局面,并且鼓励了下一个世纪中外来的阴谋和干涉。

15世纪的英格兰及其邻国-中世纪英国

与此同时,英格兰并不能逃脱它早先试图在英伦三岛上让凯尔特人归顺而带来的后果。在理查二世富有想象力的政策失败之后,英国需要有一个更为稳定的关系来保证王国目前的安全,因为进一步的征服和殖民明显超出了它资源的限度。英格兰的国王们实际上已经放弃了所有要求在苏格兰和爱尔兰大部分地区得到最高领主地位的企图。在15世纪,他们对苏格兰人采取了防御的手段,部分是因为跟法国的重新开战,部分也是因为英格兰在亨利四世的统治下(1399—1413)和1450年之后所面临的内部困难;苏格兰人甚至于1419年派遣了大量的增援部队去帮助法国人。在一个短时间内(1406—1424),国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在英格兰被捕一事威慑住了边界对面苏格兰人的敌意,但此后苏格兰人变得更加大胆,希望能收复罗克斯堡城堡和伯威克城堡,他们在1460—1461年间便实现了这一愿望。袭击、海上冲突和海盗行径,再加上行之无效的停火协议,它们合在一起造成了一种没完没了的“冷战”状态。只有在百年战争结束(1453)和英国确立了约克王朝政权(1461)之后,英国才开始了对更稳定关系的认真寻求。英格兰与苏格兰于1475年签署了和平条约。1502年又取得了“永久性的和平”,尽管在法国方面还有些担心,在苏格兰也偶尔有一些由英国人发动的战役,如格洛斯特公爵理查(Richard, duke of Gloucester)于1482年夺取了伯威克。这标志着两国关系的一个重大改变,尽管边境地区仍然时有突袭,而且混乱成为了一种生活方式。

对于英格兰与爱尔兰之间的关系所达成的平衡,英格兰人并不像盖尔人和盎格鲁——爱尔兰人那么满意。理查二世大胆地要求在爱尔兰行使国王权威的做法已经失败,并且在中世纪再没有人重复这种做法。国王在爱尔兰的领主权,尽管花费了英格兰大量的财政支持,始终是虚弱的:盖尔人享有独立和相对的繁荣,盎格鲁——爱尔兰人珍视他们自己的权力,并且与他们的盖尔人同僚达成了协议。英格兰政府主要关注的是安全(“爱尔兰是英格兰下面的一段撑墙和一根桩,”15世纪30年代的一位同时代人如是说),只是在这种安全局面受到威尔士人叛乱(1400—1409),以及15世纪50年代的威胁时,英国人才有更多的兴趣来关注爱尔兰事务。其结果就是爱尔兰内部的政治分裂和从英国分离出去。盎格鲁——爱尔兰大权贵们是政府唯一可以依赖的力量源泉,以保持某种权威的样子:大多数英国人甚至都不愿意去爱尔兰,从都柏林进行有效统治是不可能的,而征服爱尔兰所需的资源根本就不存在。在15世纪,爱尔兰的真正统治者是像奥蒙德伯爵和基尔代尔伯爵这样的权贵们;即使政府想要驱逐他们,也难以做到。英爱关系虽然达到了平衡,但其代价是英国人放弃了有效的控制。

在威尔士,完全征服也带来了它自身的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在14世纪后期紊乱的经济气候中,人们把怨恨集中在英国移民居住的城镇上,并把矛头对准了教会和政府的官员们,而他们大多来自英格兰的边境各郡,甚至更遥远的地方。从1400年起,这种怨恨转变成了欧文·格林杜尔的叛乱,在这次不愉快的经历之后,大多数英国人都用一种怀疑和恐惧的眼光来看待威尔士。有一个同时代人这样敦促道:

提防威尔士,耶稣基督保佑我们,

别让它使我们的孙辈们哭泣,

假如真的会这样,也别使我们

因不警觉而受伤;因日复一日

人们都惧怕在那儿会发生叛乱……

于是威尔士便给英国带来了一个安全问题,而且是一个紧迫的问题。它不仅为外来的敌人提供了一个登陆之处(正如发生在格林杜尔叛乱的高峰时期和在玫瑰战争中不断出现的那样),而且还是一块因管理不善和秩序混乱而被破坏的土地。亨利五世在挫败叛乱之后对付威尔士人时表现出刚柔相济的手段,还命令边境地区的贵族们管辖他们的领地。但后来,无论是王室,还是边境地区的贵族们都不能维持有效的统治,而威尔士的乡绅阶层,即英格兰乡绅的战友们,表现出越来越微弱的责任心。然而王室和边境地区的贵族们都需要这些威尔士乡绅们来统治威尔士,因为王室沉陷于内战,而且到了15世纪,少数贵族因收入锐减和威尔士人的敌意而不敢摆出贵族身份。整个国家到了1449年“治理不善的情况屡见不鲜,并且日益增加”,因此该世纪大部分时间里都出现了秩序以及安全问题。从亨利六世到亨利七世(Henry VII)的一系列英国政权都试图使威尔士保持和平,改进政府统治的质量和控制地方乡绅,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对于边境各郡县和国家稳定所构成的威胁。在15世纪上半期,目标是完善现存的执法机构,依靠皇家的官员和边境地区的贵族们来完成他们的职责。最后采纳了更为激进和富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法,尤其是爱德华四世(Edward IV)于15世纪70年代把自己的儿子威尔士亲王安插在拉德洛,以管辖威尔士的领地、边境地区的贵族们,以及英格兰边境的各郡县。这是一个大胆将权力下放的行动,他给予了未来的威尔士亲王们管辖威尔士的职责。

英格兰权贵们(由低到高依次为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和公爵)的领土权力对于保持王国的和平和政府统治的成功来说是极其重要的。他们在15世纪时成为了一个有严格定义和世袭的社会群体,并且几乎一定持有议会上院的贵族席位。君王能够册封贵族(就像亨利六世和爱德华四世所做的那样),并能够提升现有的贵族爵位,而国王的恩典对于保持权贵的财富和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凡是不注重这一点的君王往往会跟权贵们产生严重的矛盾(如理查二世和理查三世就为此付出了代价)。尽管他们的数目很歇—最多不过60个家族,而且在几十年的内战之后也许还不到半数——但他们的作用至关重要,不仅因为有些权贵在威尔士边境地区具有独立领主的权力,以及内维尔家族和珀西家族在英格兰北部的主宰地位,而且还因为他们对英格兰诸郡县在社会和政治方面的控制力。对于王权来说,他们是比官僚系统或民事政府更为有效的一个支柱。对于有3个王朝是用暴力夺取王位,以及在国内外均有权贵积极参与的大规模军事行动的15世纪来说,上面这一点则显得尤其真实。英国在法国的失败和在那儿丧失的英国领地,直接使英格兰的权贵们蒙受耻辱,并且这也是爱德华四世和亨利七世后来所竭力想要避免的。

这些权贵们跟英格兰的乡绅们具有相同的利益——约有6,000至9,000名乡绅、候补骑士和骑士仰仗于权贵们的“仁慈领主权”,并且向权贵们回报以“忠诚的服务”。权贵们则给予酬金、土地和职位,以及贵族阶层的建议、支持和军事援助:在1454年,白金汉公爵将自己的徽章给了2,000名扈从。城镇和城镇居民们也是这种相互利益和服务的一部分,历史学家们毫不客气地将这种体系称为“亚封建主义”。权贵、乡绅和市民们在议会两院(即上院和下院)中的行为是这种连锁关系的另一个方面。

权贵及其扈从们的合作对于15世纪中那些篡夺王位的朝代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兰开斯特家族根基深厚,因为亨利四世继承了他父亲冈特的约翰(John of Gaunt)所创建的利益关系网。年收入12,000英镑的冈特是中世纪晚期英国最富有的权贵,而他那些幅员广阔的庄园和大量的皇家恩赐现在由他作为英国国王的后代们(1399—1461)来支配。作为1399年另一位国王候选人马奇伯爵的继承人的约克王朝(1461—1485),除了威尔士的边境地区之外,则没有继承这么多的土地和财富。他们没能获得大部分权贵的支持,这对于一个王朝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严重的弱点:它只存在了24年。不仅继承了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的,而且还有内维尔家族和博福特家族的,以及其他内战受害者的家族庄园、领地影响和赏赐的亨利七世建立了对所有英格兰权贵和乡绅们的最稳固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