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制下美国黑人的生活
奴隶制否认受奴役者的基本人格,是对自然权利理论的无情嘲弄。因为担心教育会导致反抗,奴隶主们普遍拒绝对黑奴进行最基本的教育。黑奴中有少部分是家政用人,绝大多数主要做农活。奴隶主们把黑奴看作劳动力和可交易商品,因而鼓励黑奴生育,却完全不考虑黑奴的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奴隶主常常与女性黑奴发生性关系,因此出现了大批的混血新生儿。按照黑奴法规,这些混血儿也都是黑奴身份。奴隶主中有的残忍,有的相对温和。与南方偏北部地区相比,棉花种植区的情形更加严酷。尽管不同的奴隶主和不同的地区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但是奴隶制的基础是奴隶主拥有绝对权威,各州立法更是强化了这一点。
尽管奴隶制摧毁人性,但是黑奴家庭和群体却顽强地保留了自己的人格。在这个方面,结合了非洲信仰、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元素的黑奴宗教扮演了重要角色。黑奴在歌谣和民间故事中嘲讽奴隶主,并歌颂奴隶们的足智多谋。这些歌谣和故事引喻基督教有关犹太人逃离埃及前往“应许之地”的赞美诗,表达了黑奴对自由的向往。
黑奴们常常以一些微妙的方式进行抵抗,比如破坏劳动工具、拖延劳动进度。尽管会因此遭到鞭刑,但是无声的抗争并未停止。更胆大些的奴隶采用了逃跑的方式。在被统称为“地下铁路”的众多避难所的协助下,逃到北部的黑奴迅速逃往加拿大以获得自由。马里兰州的前黑奴哈丽雅特·塔布曼(Harriet Tubman)在1849年出逃成功后,多次返回马里兰州,协助家人和其他人获得自由。奴隶主们刊登布告悬赏捉拿逃亡奴隶,并对被捕的逃亡奴隶施以酷刑。尽管如此,通往自由的逃亡从未停止,尤其是在南部偏北各州。在1838年从巴尔的摩的奴隶主家出逃后,年轻的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加入了废奴运动,他的自传也激励了很多人。
尽管并不常见,绝望的黑奴有时也会公开反叛。1822年,登马克·维西(Denmark Vesey)领导了查尔斯顿起义;1831年,纳特·特纳(Nat Turner)在弗吉尼亚领导了特纳起义。特纳是一位在俗传教士,自觉得到神谕要他组织黑奴抵抗运动。他和一帮反叛者袭击了当地种植园,杀死了59人。他们的行动遭到残酷镇压,惊恐的白人不分青红皂白地杀死了大量本地黑奴。特纳本人在藏匿两个月后被捕,并被判绞刑处死。此后,弗吉尼亚等州实施了更加严苛的黑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