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的创立-美国简史

时间:2023-12-03 11:09:01

共和国的创立

在宣布独立后,美国人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实现自治。在1777年战争还未结束时,大陆会议通过了《十三州邦联宪法》(下简称《邦联宪法》)。在《邦联宪法》框架下,大陆会议取得了一些重大成就,比如签署《巴黎和约》、赢得美国独立和通过1787年《西北法令》。其中,《西北法令》就未来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五大湖区、密西西比河和俄亥俄河之间的这块区域进行勘探、定居和建州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西北法令》的一个重要条款规定:政府可以通过土地买卖来筹集公共教育经费。根据该法令,禁止在这片区域实行奴隶制,并声称遵守与印第安部落签署的各项条约,而最后一条很快就遭到违反,形同虚设了。

共和国的创立-美国简史

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事实证明邦联体制是脆弱无力的。由于没有行政和司法部门,邦联体制下仅设有一院制邦联议会,议员每年选举一次,无论人口多少每州一票。议会负责印发货币、运送邮件和缔结条约,但无权征税、管理贸易和建立军队。因为美国人对英国议会滥用权力的做法仍记忆犹新,《邦联宪法》刻意限制中央政府的权力,保留各州主权独立。独立战争后的经济危机更是凸显了邦联制的弊端。1786年爆发的马萨诸塞州农民起义,史称“谢斯起义”,集中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动荡和免债呼声,也给保守派和有产阶级敲响了警钟,增强中央政府权力迫在眉睫。

1787年2月,议会提请各州派代表前往费城以修订《邦联宪法》。除罗德岛州因担心丧失征收进口税权未派代表出席外,其他各州均积极响应。制宪会议在5月正式召开,代表们决定完全抛弃原有的《邦联宪法》,而着手制定全新的美国宪法。在那个炎热的夏季,各州代表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维护本州利益、交流政治和社会观点、吸收各殖民地多年来实行自治的宝贵经验。为了平衡大小州之间的差异,制宪会议代表决定建立两院制国会,其中:参议院由各州分别派两位参议员组成,众议院则根据各州人口数量选出相应数量的众议员构成。

来自弗吉尼亚的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记录下了整个辩论过程,这些记录反映出制宪会议代表对古往今来政治理论和治国之道的深刻理解和广博知识。很多代表引用洛克有关自然权利的理论(以及与之一脉相承的苏格兰哲学家戴维·休谟[David Hume]的思想),认定民众的认可是政府合法性的唯一来源。他们还援引共和派理论家的观点,比如文艺复兴时期佛罗伦萨政治家尼可罗·马基雅弗利(Niccolò Machiavelli)有关公民德行和对公共利益的关心是社会安定的基础的理论。受到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651年出版的《利维坦》和加尔文教派学说的影响,保守派代表则强调称,要避免社会动荡和被霍布斯称为“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的内战,就必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法国理论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在《论法的精神》(1748年)一主张,需要通过分权来避免专制,他的这一观点对制宪会议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制宪会议起草的文件表明了与会代表对专制的担忧,而刚刚结束的独立战争正是为了反抗专制。文件不仅明确划分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权责,还将联邦政府权力划归三个不同部门:两院制国会、总统领导下的行政部门和以最高法院为代表的独立司法部门,其中最高法院院长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投票批准产生。权力制衡限制了各个部门的权力。比如,总统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议案,但国会仍可以2/3赞同的绝对多数推翻总统的否决。在当时,皇权和世袭贵族仍占主导地位,而根据《美国宪法》创建的共和国却按照规定需要通过选举向美国人民负责,宪法第一句就以“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开头。此外,宪法草案表明代表们对“民主”也心存怀疑,因为“民主”往往让人联想起“暴民统治”。根据宪法草案规定,由各州州议会而非通过普选方式选举参议员;此外,选民并不直接选举总统和副总统,而是选举出“选举人”,最后由“选举人”投票确定总统选举结果,而且只有有产男性可以参与联邦选举投票。(《美国宪法》规定所有有权参与州众议院选举投票的人都享有参与联邦选举投票的权力,而当时各州对于选举投票权都设定了财产要求。)在奴隶主的坚持下,与奴隶制相关的条文也被写进宪法。(因为担心共和国宪法中直接出现“奴隶制”不合时宜,制宪会议代表在草案中用“其他人”[见第一条第二款]和“服役或服劳役者”[第四条第二款]等婉言来指代黑奴。)宪法还规定:从一州逃往另一州的黑奴在被抓后,应被遣返交给奴隶主;在根据各州人口数量分配各州众议院议席时,黑奴人口按照3/5计算;甚至允许黑奴贸易继续存在20年。

是年9月,制宪会议将宪法草案提交各州议会批准,却引来了一片质疑之声。小农场主认为草案过多考虑了城市商业和银行利益。以来自弗吉尼亚的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为代表的反对者批评称:宪法草案未能保护个人权力和州权,存在着出现专制的风险。宪法草案的支持者被称为联邦党人,包括了独立战争中著名领袖人物。为了消除反对者的担忧,联邦党人保证将支持通过《权利法案》。随后,《权利法案》于1791年以宪法头十条修正案的形式得以通过,其中一条规定:宪法未明确授予联邦政府的一切权力,归各州或人民所有和行使。

在是否批准宪法草案的辩论中,《联邦党人文集》起到了重要作用,该文集成为美国重要的政治理论著作。《联邦党人文集》包括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詹姆斯·麦迪逊、约翰·杰伊(John Jay)三人在纽约市出版的报刊上以“普布利乌斯(Publius)”为同一笔名而发表的85篇文章。三人中以前两人为主,其中汉密尔顿主要论述为什么需要建立强有力的联邦政府,麦迪逊则负责解释宪法规定的三权分立和制衡制度。当时一些人担心在大国建立共和制政府难以成功,麦迪逊在第十篇中进行了反驳,指出:美国多元化的经济、地域和其他利益将可以相互制衡,进而确保社会的整体稳定。

渐渐地,越来越多的人转而支持宪法草案。到1788年夏,宪法草案在包括马萨诸塞州、弗吉尼亚州和曾经有所保留的纽约州在内的9个州获得批准,进而按照相关规定,正式生效。在同年11月进行的第一次联邦选举中,乔治·华盛顿以全票当选总统。第二年4月30日,华盛顿未着戎装,而是穿着棕色西服在纽约市宣誓就任总统。当时人们就如何敬称总统提出了各种建议,华盛顿明确表示他最喜欢的称谓是:“总统先生”。

在这风云变化的13年中,英国的13个殖民地赢得了独立,并建立了新的共和国。尽管有着时代的烙印,尽管还有奴隶制这样的污点,《1787年美国宪法》仍是一项卓越的成就,并在此基础上创建了第一个现代共和制政府。从诞生之日起到今天,美国宪法不仅能够适应时代的变化,而且一直忠于建国之父们的愿景。

那么,美国是如何应对各种亟待解决的国内问题,如何在世界舞台上初试啼声?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