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格伦勋爵
拉格伦采纳了弗雷泽的第二种神话-仪式主义观点,并将之运用于有关英雄的神话。弗雷泽将国王等同于植物之神,而拉格伦则转而将国王等同于英雄。在弗雷泽看来,国王愿意为社群作出牺牲可以说是英雄行为,而拉格伦则更进一步,直截了当地给国王贴上了英雄标签。弗雷泽就神的神话呈现了一个简单明了的模式:神的死而复生。拉格伦则为英雄神话设计了一个22步的复杂模式,并将之运用于对21篇神话故事的研究。不仅如此,拉格伦还将神话与仪式联系起来。让我们回顾一下弗雷泽的第二种观点:仪式并非是对神死而复生的神话的搬演,而是将神的灵魂直接从一位国王转移到另一位国王身上。这其中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神话。拉格伦则提出,英雄神话的核心不是王位的取得,而是王位的丧失,由此他将英雄神话与弑王的弗雷泽式仪式对应起来。在英雄神话中丧失王位、随后又丧失性命的国王和仪式中同时丧失两者的国王甚为相似。拉格伦所指与仪式相联系的神话并非关于神的神话,而是英雄神话——这些传说中人物的无私精神是人们期望真正的国王能够效仿的。因此,严格地说来,这神话并非如同在弗雷泽设想的第一种神话-仪式主义情境中,是仪式的脚本,而是产生仪式的灵感。
1.英雄的母亲是一个王室的处女;
2.英雄的父亲是一位国王,而且
3.往往是其母亲的近亲,但是,
4.他母亲受孕的情形非同寻常,再者,
5.他也被人们认为是神的儿子。
6.他出生时有人想取他的性命,通常是他的父亲或外祖父,可是
7.他却被偷偷地救走了,而且
8.在遥远的国度中由养父母抚养长大。
9.我们对他的童年一无所知,但是
10.到了他成年的时候,他回到或来到了自己未来的王国。
11.在与国王和/或巨人、魔龙、野兽战斗并取得胜利后,
12.他与公主(常常是前任国王的女儿)结婚,而且
13.成为国王。
14.在他的治理下,一度国泰民安,而且
15.他还制定了法律,但是,
16.后来他失去了诸神的眷顾和/或臣民的拥戴,而且
17.被剥夺了王位,逐出了城市,之后,
18.神秘死去,
19.这往往是发生在山顶之上。
20.他的子女(如果有的话)不会继承他的王位。
21.他的遗体不会被埋葬,可尽管如此,
22.他会有一处或多处神圣的墓地。
拉格伦的英雄神话模式(见《英雄》)
拉格伦的模式不同于泰勒和普罗普的模式,也不同于我们将在后文中看到的兰克或坎贝尔的模式。他的模式和冯·哈恩的一样,涵盖了英雄一生的所有阶段。
拉格伦将神话中的英雄与仪式中的神等同起来。首先,国王将英雄与神联系在了一起:英雄就是国王,而国王就是神。第二,英雄一生中的许多事件都是超乎凡人的,特别是(表中的)第5点和第11点。诚然,英雄必有一死,但他的死却成就了一项如神般伟大的功绩:使草木复活。第三,在神话与仪式中,弑王都确保了整个社群的生存,否则,他们都将挨饿而死。在神话与仪式中,国王都是人民的救星。
毫无疑问,拉格伦从未指望阿多尼斯神话能够符合他的模式。尽管第1点到第4点似乎颇为贴合,其余各点大都乖离。例如,他的父亲想要杀死的是阿多尼斯的母亲,而不是阿多尼斯本人(第6点)。也许可以说阿多尼斯是由养母——阿佛洛狄忒和珀耳塞福涅——在遥远的国度抚养长大的(第8点),但他并不是被偷偷带走的(第7点)。最重要的是,阿多尼斯从未成为国王,因此也就没有什么王位可以失去。他确实丧失了自己的性命,但这并不是发生在他在位为王时,甚至不是发生在他身处社会之时。在拉格伦所选择的所有例证中,最符合其模式的是俄狄浦斯神话。同样基本符合的是《圣经》中的英雄以色列王扫罗。与弗雷泽不同,拉格伦怯于援引耶稣的例子。一个现代的例子则是英王爱德华八世(King Edward VIII),他生命中的核心事件就是他的逊位。
本章的重点在于情节之于拉格伦理论的向心力。诉诸情节的共性,拉格伦提出:英雄神话的意义就在于其共同的情节中;共同情节的核心就是王位的丧失;英雄神话中对于推翻国王的一致强调只有通过与之相伴的弑王仪式才能理解其意义。拉格伦的神话-仪式主义并不仅仅是将情节当作为仪式设想的场景,更是力图证明仪式来自于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