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故事的神话
在把神话当作文学的观点中,另一个研究角度是专注于两者拥有共同的故事线索。泰勒和弗雷泽的著述中都没有提及把神话作为故事。(这里我使用“故事”,而不用目下流行的更为花哨的“叙述”一词。)这并不是说泰勒或者弗雷泽拒绝承认神话是故事。事实上,他们都把神话看作是对事件的根源所作的解释,只不过碰巧采用了故事的形式罢了。若将神话与科学当作可相比拟的事物,就要求强调神话解释的内容,而弱化其故事的形式。当然,对他们两人来说,神话都讲述了赫利俄斯如何成为太阳升落的掌管者,又如何行使他的职责的“故事”,但是令泰勒和弗雷泽感兴趣的是这一信息本身,而非它的表达方式。通常文学上的考量,诸如人物塑造、时间、叙述者、视点、以及读者的反应等等,都被忽略,正如这些问题在分析一条科学法则时都会被忽略一样。
由于泰勒和弗雷泽认为神话旨在解释反复发生的事件,因此神话在不同的措词下也可以被看作是一条法则。例如:不论何时下雨,都是因为雨神决定要让雨落下,而且都是出于同一原因。太阳每天升起,都是因为太阳神决定登上他的战车驶过天空,而太阳就连接在战车上;同样地,每次也都是出于同一原因。在弗雷泽认为诸神都是自然过程的象征的情况下,语言经过重新组织的神话就只能是描述性的,而非解释性的:它仅仅陈述下雨了(无论是否存在规律)或太阳升起了(规律性地),而并不说明为什么。
从字面解读神话的泰勒尤其强调神话绝对不是文学,将神话视作文学的研究方法是对神话的矮化,是将其揭示真理的解释性主张转变成了词藻华丽的诗化描述。弗莱和其他人提出文学不能简化为神话,而泰勒则提出神话不能简化为文学。后现代主义诞生之后,包括科学与法律在内的所有领域的论点都被重新划分为故事,泰勒对神话的故事性质的无视便凸现出来了。
站在美国文学批评家肯尼思·博克(Kenneth Burke, 1897—1993)的立场来看,泰勒将神话与故事截然分离的做法同样是十分扎眼的。博克在其著述、特别是《宗教修辞学》中提出,神话是从玄学到故事的转化形式。神话通过时间的优先级象征性地表达了原始人无法通过字面表达的东西:形而上的优先级。用博克的名言来说,神话是“对本质的时间化”。例如,《创世记》中的第一则创世故事实际上以六天这一形式表达了将世上万物“分类”为六大范畴:
这样,我们就不说“这就完成了对我们的主题的第一大分类”,而是说:“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
(博克,《宗教修辞学》,第202页)
尽管在博克看来神话从根本上说是对非时间性真理的表达,但他仍然认为这一表达采用的是故事的形式,因此,即使需要将神话的意义从形式中抽离出来,故事依旧是使神话成其为神话的要素。博克在这里颇似列维-施特劳斯,后者将神话视作故事的研究方法我们将在第七章中加以讨论。博克称作“本质”的东西,列维-施特劳斯称作“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