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有人会反驳说:这样一来,岂不是只剩下个人的主观经验和感受了吗?难道维特根斯坦是在主张相对主义吗?初看起来是这样的,但其实不然。仍旧以兔鸭图为例,请问除了兔子和鸭子,你还能把它看成什么?狮子和老虎吗?所以,我们可以对兔鸭图进行不同的解释,但无法对兔鸭图进行无穷的解释,就好像我们可以对语言游戏进行不同的解释,但无法进行无穷的解释,因为解释到最后总有一个尽头。打个比方,就像你一个猛子扎进水里,不断地下潜,最终会遭遇河床,同理,在解释的过程中我们也会遭遇“思想的河床”,或者用维特根斯坦最常用的概念——生活形式。
河床也好,生活形式也罢,都是“被给定的东西”。“被给定”(the given)的意思就是你不加反思地接受的东西,而且是必须接受的东西。举个例子,布谷前不久去上乐理课,老师让孩子们死记硬背各种音程、音符和音阶,小孩子们背得不亦乐乎,但是作为有反思能力的成年人以及乐盲,布谷妈妈就总是在问:“为什么音符要这么画?为什么不能换一个更有逻辑的画法?”这时候我就告诉她:这就是给定的生活形式和语法规则,在你最初学习一种游戏的时候,你必须无条件地接受规则,理解了要接受,不理解也要接受。如果你一直在反复追问和质疑游戏规则的合理性,你就无法开始玩这个游戏。维特根斯坦有句名言——“我遵从规则时从不选择,我盲目地遵守规则”,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有的人不仅喜欢破坏规则,而且非常善于为自己的破坏行为提供合理化的解释。很多年前,当陈水扁还是台湾地区领导人的时候,他到海滩捡垃圾作秀,并且用“罄竹难书”来赞扬环保团体做出的贡献,闹出了大笑话。当时的台湾“教育部长”杜正胜出来给陈水扁擦屁股,他是这样解释“罄竹难书”的:“罄是用尽,竹就是竹片,是在纸张发明前的书写工具,难是难以,书就是书写,翻成今天现在的话,就是用尽所有的纸也写不完,也就是要做的事实在太多。”
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这是政治人物最擅长的本领。其实,我们普通人在做出荒腔走板的越轨行为之后,也会寻找各种理由来为自己解释和开脱,这么做的一个潜在信念是:“无论我怎么做,经过某种解说都会和规则一致。”
然而正如前面所指出的,“任何解释总有到头的时候”,维特根斯坦说:“任何解释都像它所解释的东西一样悬在空中,不能为它提供支撑。”那么到底什么才能提供支撑呢?当然就是规则本身,就是生活形式本身。在维特根斯坦看来,“遵守规则是一种实践,以为[自己]在遵守规则并不是遵守规则”。这句话有点绕,我们可以换个说法——人们不可能“私自”地遵守规则,否则的话,“以为自己在遵守规则就同遵守规则成为一回事了”。
杜正胜对“罄竹难书”所做的奇葩解释生动地说明了这个道理。说到这里,我们可以重新来看一下诡辩家和哲学家的区别:诡辩家通过订立私人的标准,来为所有越轨行为提供合理化的解释,而哲学家则是在承认公共的标准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在差异性中看到联系。所以诡辩家是通过转换要点来拒绝理解,而哲学家则试图通过统领要点来达成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