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有的读者会问:语词除了指称对象,还能做些什么呢?把奥古斯丁图画当成是人类语言本质的理解,究竟会导致什么样的问题呢?
我们先来回答第一个问题。维特根斯坦指出,我们除了给事物命名,用名称来谈论事物之外,还用语言干很多别的事情。举个例子,当一个人高声大喊“水”的时候,他是在给那个无色无味的液体命名吗?你仔细想一想,什么情况下一个人会高声大喊“水”?他也许是刚刚苏醒过来的病人,因为口干舌燥,所以大喊“水”,意思是说“我渴了,快给我一杯水”!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不小心把没有熄灭的烟头扔进了垃圾筐,所以大喊“水”,意思是“着火了,赶紧拿水来救火”!总之,他不一定是在给水命名。
再比如说:走开!哎哟!救命!好极了!不!很显然,这些语词都不是在“为事物命名”,而是在进行某种“语言游戏”或者“语言活动”。命名以及和它相联系的直指定义只是一种语言游戏,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举了很多例子:下达命令及服从命令,报道一个事件,编故事、读故事,演戏,唱歌,猜谜,解一道应用算术题,请求、感谢、谩骂、问候、祈祷。
通过以上例子,你会发现,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用语言做很多的事情,它绝对不像前期维特根斯坦认为的那样,只是像镜子一样在反映(reflect)这个世界。语言和我们的生活交织在一起,我们使用语言,就像使用工具一样对这个世界做出反应(react)。
说到工具,很自然地就带出后期维特根斯坦的一个核心思想——“意义即用法”。千万要注意,当维特根斯坦说“意义即用法”的时候,他绝对不是在给意义下定义,他是在告诉我们:
当哲学家使用一个语词——“知”、“在”、“对象”、“我”、“句子”、“名称”——并试图抓住事情的本质时,我们必须不断问自己:这个语词在语言里——语言是语词的家——实际上是这么用的吗?我们把语词从形而上学的用法重新带回到日常用法。
我第一次读到上述字句时,还是大一的哲学新生,正被西方哲学史折磨得心力交瘁,读到这些说法,有一种“天亮了”的豁然开朗感。我意识到,“存在”、“真理”、“实体”、“经验”这些看上去张牙舞爪的超级概念,其实都有着最平凡和最日常的用法,我们无须过度地神话它们,正确的做法是,把它们放回到各自的历史语境和问题脉络里,还它们一个最亲切和最本真的面目。只要你还不知道如何使用这些超级概念,你就还不真的了解这些超级概念的意义,而为了能够使用这些超级概念,就必须把它们拉回到属于你的“粗糙地表”上,哲学思考必须要和活生生的生命体验发生关联。
维特根斯坦告诉我们,语词的功能各不相同,就像工具箱里的工具——锤子、钳子、锯子、螺丝刀、尺子、胶水瓶、胶、钉子、螺丝——这些东西的功能也是各不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