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与对象:“意义的指称论”的以偏概全

时间:2024-06-30 10:17:02

那么(后期)维特根斯坦到底是怎么反对(前期)维特根斯坦的?让我们来看一看他在《哲学研究》第一节中的一段话,此书一开篇就引用了奥古斯丁的一段话,然后总结说:

在我看来,我们在上面这段话里得到的是人类语言本质的一幅特定的图画,即:语言中的语词是对象的名称——句子是这样一些名称的联系。——在语言的这幅图画里,我们发现了以下观念的根源:每个词都有一个含义;含义与语词一一对应;含义即语词所代表的对象。

词语与对象:“意义的指称论”的以偏概全

对于缺乏语言哲学训练的读者来说,这段话有些难以理解,什么叫作“人类语言的本质”?“语词的含义即语词所代表的对象”是什么意思?请允许我稍作解释。

先问一个问题,根据你们的经验观察,牙牙学语的宝宝最初学会的是什么词?没错,一般而言是妈妈,然后才是爸爸、猫猫、狗狗、桌子、椅子、窗户这些名词,再往后是红色、绿色、开心、不开心这样的形容词或者副词,稍大一点,比如说布谷吧,大约是在三四岁的时候,开始使用幸福、公平、世界这样的超级概念。

爸爸、妈妈、桌子、窗户,都是一些最简单的名词,而且它们都对应着外部世界的某个对象,这让我们很轻易地得出一个结论:学习语言就是学习把名称赋予对象的过程。命名,尤其是给孩子命名,对于很多父母来说是一件大事,我们深信名称能够预示或者影响一个人的命运。名称似乎跟某种隐藏的本质相联系,一旦我们喊出某人或者某物的名称,我们就拥有了把握它的特殊能力。比方说,在宫崎骏的著名动画片《千与千寻》里,当汤婆婆告诉千寻:从今往后,你就叫“千”。千寻的人生就彻底发生了变化,这个叫作“千”的女孩逐渐遗忘了过去的生活,完全进入另一个世界。只有当她再次回忆起“千寻”这个名字时,她才能重返旧日的世界。所以,千与千寻,一字之差,就有了迥然不同的两种命运,两个世界。

话说到这里,都是一些我们习以为常的日常经验。现在我们要把这些日常经验转换成语言哲学的问题意识。首先,用手指着某个东西并且赋予它名字的举动,在语言哲学中叫作“直指定义”。其次,当我们认为语词的意义就是它指称的对象时,我们就是在主张“意义的指称论”,这是最原始也是最经典的一种意义理论,对于初学语言时发生的现象尤其具有很强的解释力。

你也许会感到困惑,话说了这么多,跟维特根斯坦反对维特根斯坦到底有什么关系呢?道理很简单,早期维特根斯坦正是“意义的指称论”的信奉者。在《逻辑哲学论》中他认为语言若要表象世界,就必须在名称与简单对象之间存在严格的对应关系,与此相应的,复合命题和复合事态、原子命题和原子事实之间也存在严格的对应关系。而奥古斯丁图画正是“意义的指称论”的典型案例。这就是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拿它开刀的原因所在。他针对奥古斯丁图画开刀,其实是在针对《逻辑哲学论》开刀。

那么,奥古斯丁图画到底错在哪里?简单说,维特根斯坦认为这幅图画本身并没有错,可是一旦我们以偏概全,把这幅图画看成是对人类语言本质的理解,那我们就大错特错了。《逻辑哲学论》犯的就是这个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