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们介绍一下著名的“图像理论”,这是理解《逻辑哲学论》的关键所在。“一战”期间,维特根斯坦偶然读到一篇文章,报道了巴黎交通法院的判案过程,在裁决汽车事故时,法官经常用玩具模型来模拟现场发生的一切。读到这里,维特根斯坦灵光一现,意识到模型发挥的作用与命题是一样的,都是在刻画和表现现实世界里的事实。也就是说,语言和世界存在着对应关系。打个比方,当我们说“一辆轿车在左转时与迎面而来的卡车相撞”,这句话与现场发生的车祸具备逻辑上的同构性,用维特根斯坦的原话说就是:“语言与世界具有通过图像映示关系相联系的平行结构。”
在“4.014”节中,维特根斯坦说:“唱片、音乐主题、乐谱和音波之间的关系正同语言与世界之间的内在描绘关系一样。它们都是按照一个共同的逻辑图样构造出来的。”
这个比喻非常妙。最近我正好带布谷上乐理课,音乐老师经常让学生一边用手指着乐谱,一边听老师弹的钢琴。按照维特根斯坦的说法,这么做的深层原因正是在于,乐谱和琴声之间存在着逻辑的同构性。
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与世界之间同样存在着逻辑同构性——复合语句对应着复合事态,原子语句对应着原子事实,名称对应着简单对象。而复合语句、原子语句与名称彼此之间则是一个充分分析直到最终无法分析的关系。同样,复合事态、原子事实和简单对象之间也是这样的关系。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再做一个小结:
首先,乍看上去,维特根斯坦是在主张某种符合论的观点,也就是语言反映事实,就像镜子反映世界。但实际上他的观点要比符合论更神秘,他认为语言和事实具有某种逻辑的同构性,用维特根斯坦的话说就是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
其次,维特根斯坦在这里体现出一种充分分析的态度。我刚才说了,任何复合的语句都可以充分分析成最小单位也即名称,同样,任何复合的事态都可以充分分析成最小单位也即简单对象。
可是,什么叫逻辑形式?什么叫充分分析?为什么要进行充分分析?
我们先来看对于“充分分析”的质疑。后期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举过一个例子,“我的扫帚在墙角那里”——这句话的意思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你一听到就直接理解了。可是如果有人进一步分析说,这是一个关于扫帚把和扫帚头的命题,并且说道:“给我把扫帚把和插在扫帚把上的扫帚头拿来!”你会作何反应?你一定会说:“你是要扫帚吗?你干吗把话说得这么别扭?”这是维特根斯坦反对维特根斯坦的典型案例,正如陈嘉映所指出的,隐藏其后的基本道理是自然理解与充分分析之间的对立。
语言的功能是交流和理解,“我的扫帚在墙角那里”这句话,任何有常识的人听到就自然理解了。相反,当我们开始分析,并且是所谓的充分分析时,反而会让人不知所谓。
此外,在这个例子中,到底谁是简单对象?扫帚把还是扫帚头?如果都不是,那么就需要再做进一步分析,是不是可以把扫帚把进一步分析成分子和原子呢?事实上,早在1914-1916年的战时笔记中,维特根斯坦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说:“我们的困难是,我们总说到简单对象,却举不出一个实例来。”思来想去,他的结论是:“简单对象的存在是一种先天的逻辑的必然性。”这话实在有些让人费解,这么说吧,简单对象在维特根斯坦这里不是物理意义上的不可还原之点,也就是说,它不是分子、原子这样的物理的点,而是逻辑分析意义上的不可还原之点。
那么究竟什么叫作逻辑形式?这又是一个非常难以理解的概念,虽然就乐谱和琴声的例子而言,我们可以体会到二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共同的逻辑形式,但是这种逻辑形式到底是什么,似乎依旧无法给出进一步的说明。事实上,维特根斯坦就是这样认为的,在他看来,逻辑形式只能显现,无法说出。后来他批评罗素犯下的错误就是相信自己能描述和说出逻辑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