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我意识的对峙到主奴关系的确立

时间:2023-11-30 13:19:02

可是问题在于,按照黑格尔的观点,当两个自我意识相互对峙的时候,最初的冲动却是要打倒对方、消灭对方和摧毁对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确立起自身的独立性。面对这种生死存亡的斗争,逻辑上只可能出现三个结果:

从自我意识的对峙到主奴关系的确立

1.两败俱伤,共同毁灭;

2.你死我活,或者你活我死;

3.一荣一损,但共同存活。

试问如果是你,你会倾向于选择哪个结果?显然,两败俱伤,共同毁灭是最糟糕的结局。第二个结果也不那么好,被毁灭的自我意识就不用说了,即使是存活下来的自我意识,也不会对这个结果感到满意,因为缺少了另一个自我意识,也就失去了被承认的机会。这样看来,第三个结果就成了最佳的结果。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有的自我意识因为勇敢而取得了胜利,另一些自我意识因为恐惧而败下阵来,选择俯首称臣。

我从小生长在浙西南的一家国防工厂,北边有一座村庄,南边也有一座村庄,两个村子的孩子都到我们的子弟小学来上课。工人子弟和农民子弟之间有着很深的隔阂,前者自觉高人一等,后者则为了承认而斗争。所以,每当下课铃声一响,我们就会不约而同跑到操场上打架。我的制敌之道就是,每当别人打我一拳的时候,我不仅不向后退,反而会向前再进一步。所以慢慢地,我就在学校里赢得了一个美誉:周濂打架不怕疼。一旦我赢得了这个美誉之后,我就无往而不利了。

回到为承认而斗争的过程当中,那些不畏惧死亡、勇往直前的人就成了主人,而那些害怕死亡、胆小怯懦的人,就成了奴隶。如此,主奴关系就算是形成了,但是这个故事并没有讲完。

我想请你们思考一个问题:对于主人来说,来自奴隶的承认会让他真正感到满足吗?换个说法,如果你是主人,你最希望得到谁的承认?

《中国新闻周刊》有个宣传口号,叫作“影响有影响力的人”。仔细琢磨一下这句话,虽然有浓厚的精英主义味道,但却道出了小至个人、大到国家的心声。尽管我们希望获得尽可能多的承认,但归根结底,我们希望得到我们真正在乎的人的承认,这样的人一定是与你地位平等的人,甚至是比你更优秀的人。所以,回到主奴之间的关系,很显然,来自奴隶的承认,并不能真的让主人感到满足。

另一方面,对于奴隶来说,他们也得不到来自主人的完整承认。所以主奴关系是一种不对等的承认关系:主人拥有承认,但并不满意,奴隶缺乏承认,所以总是试图为了承认而斗争。这种不对等构成了基本的“社会矛盾”,而“矛盾”则必然会推动主奴关系乃至于整个社会制度的演变。

说到这里,我想稍微岔开去说一说美国内战之前关于奴隶制的一些争论。大家一定都知道,南方各州的奴隶主们反对废奴,但是大家也许不知道,他们反对废奴的理由到底是什么。根据程映虹教授的介绍,当时反对废奴运动的主要观点之一是,奴隶制要比自由劳工雇佣制度更人道也更文明。比方说,奴隶制“对奴隶提供了从摇篮到坟墓的就业和生活保障,这种保障还惠及奴隶的家庭成员,让弱者免受自由市场经济竞争法则的无情支配”。再比如说,“正因为奴隶没有独立的人格,是奴隶主的财产,所以奴隶主会保障他们的生活条件,安排好他们的一切……这种包办被称为父权主义或父爱主义,根本不同于基于自由和权利的冷冰冰的契约关系。在契约关系下,资本家根本不会关心工人在自己工厂以外的生活。所以,实际上黑人奴隶的处境远比白人自由劳工强”。

有的读者也许会非常惊讶:周老师竟然在为奴隶制做辩护?如果你真这么认为,那你就是在进行“抽象地思维”。我当然不是在为奴隶制做辩护,我想说的是,奴隶制无疑是邪恶的,但是奴隶制自有其产生和发展的脉络,我们需要去深入地了解奴隶制的前因后果,而且按照黑格尔的逻辑,奴隶制也是具有某种历史的合理性和必然性的。我给大家介绍反对废奴的各种理由,绝不是在为奴隶制做辩护,而是告诉你们还有另一种理解奴隶制的思路。我在这门课中反复想传达的一个信息就是,我们要学会用一种更复杂的眼光去理解这个世界。当然,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持守住最基本的价值立场,不堕落成相对主义者。这当然是一个很高的要求,希望我们能够共同努力。

回到主奴关系,黑格尔最富洞见的观点在于,奴隶虽然不获承认,而且只是被主人当成自己的财产和物品,每天当牛做马,辛苦劳动,但是奴隶却意外地获得了自我意识的成长机会:因为奴隶通过劳动可以节制自身的欲望,可以制作、发明各种产品,赋予外物以形式,在这个过程中,劳动塑造了奴隶的自为存在。反倒是主人因为不事生产,成了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所以说,在主奴的辩证关系中,主人只是看似主动,实则被动,奴隶看似被动,实则主动。通过劳动,奴隶不仅获得了自我意识,而且进一步确立起人格独立和人人平等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