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Thomas Hobbes)出生于1588年。也正是在这一年,西班牙无敌舰队大举进犯英国,消息传来,他身怀六甲的母亲惊慌之中早产,霍布斯后来曾经自我嘲讽地说:“我与恐惧是双胞胎”。这句话一点都不夸张,事实上,在霍布斯的个人气质和政治思考中,恐惧始终占据了最为核心的位置。
1641年之后,霍布斯敏锐地觉察到英国内战的威胁,他为此忧心忡忡,为求自保,自我流亡巴黎十年。在这期间,他的政治思考几乎与英国政局的演变保持同步的节奏:1642年霍布斯完成《论公民》,同年英国爆发内战;1648年霍布斯动笔撰写《利维坦》,1649年查理一世被处死,1651年《利维坦》完稿。对霍布斯来说,英国内战及查理一世被处死折射出来的是政治哲学的永恒问题:如何实现秩序和稳定?如何解释统治权利与服从义务之间的关系?
《利维坦》在政治哲学史上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历史地位。罗尔斯认为这是英语世界政治思想领域最伟大的单部头著作。这个评价很有意思,它有两个限定词:一个是英语世界,一个是单部头著作。罗尔斯认为,约翰·密尔的政治哲学要比霍布斯更伟大,但是没有哪一部密尔的单部头著作要胜过《利维坦》;洛克的《政府论》同样如此,它“也许更为理性,更合乎道理……但是,它缺少霍布斯政治概念的广度和力量”。而其他一些作者,比如康德和马克思,他们的政治思想同样很伟大,但却不是用英语写作的。所以,罗尔斯认为,当把所有东西都综合考虑在内——“包括风格和语言,规模和精确度以及观察的生动有趣,它复杂的分析结构和原则,它的表述方式”,霍布斯的《利维坦》无疑是英语世界政治思想领域最伟大的单部头著作,阅读这,会给读者带来“相当压倒性的和戏剧性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