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可以来给康德的哥白尼式革命做一个小结,康德颠倒了认识与对象的关系,由此严格区分了现象与物自身,导致了不可知论的结果,从此以后,任何人想要在认识论的意义上对超验的领地也就是“物自身”有所言说,都会听到交通协管员康德吹响的哨声。有人认为这个结果是消极的,因为归根结底,它是对“理论理性”也就是“理性的认识能力”的一种限制,但是从另一个角度出发,这种限制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积极的。它是必要的,因为这样可以提醒我们避免出现先验幻象及独断论的问题;它是积极的,因为康德在为知识划界的同时也给信仰和道德留下了地盘,这个地盘不属于理论理性,是实践理性的活动领域。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康德的工作总结为:让知识的归知识,信仰的归信仰。比方说,康德认为,上帝存在、灵魂不朽和自由意志,这些问题既然是知识领域所无法回答的,那就统统归入信仰的领地,作为人类实践的道德公设而保留下来。
与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区分相对应的,是人之为人的两个面向。作为自然的存在物,人类不得不服从普遍必然的自然法则。比方说,我们不可能像鸟儿那样飞翔,只能像石头一样自由落体,我们不可能无限制地扩展理性的认识能力,像神那样对超验领域发言,在这个意义上人类是不自由的。但是另一方面,作为道德实践者,人类的实践理性是以自由为基础的,它不可避免地要与物自身发生联系。结合人的这两个面向,我们可以把“人是什么”这个问题转述成下面这个问题:“在一个严格遵守自然法则的世界上,人究竟有没有自由,有没有独立的价值和尊严?”
回到《纯粹理性批判》这,我们现在已经非常明了康德的工作意图,通过哥白尼式的革命,康德倒转了认识和对象的关系,确立起了主体在认识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和能动作用。但是为了真正实现“人为自然立法”这一伟大目标,康德还需要回答“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这个关键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下一讲接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