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就是对何谓正确不那么确定的精神

时间:2023-11-30 06:59:03

相信读到这里,一定会有人质疑,我这样是不是在支持某种蒙昧主义和权威主义呢?

自由,就是对何谓正确不那么确定的精神

对于这样的质疑,我想做三点回应:

首先,当我们初次遇见那些违反常识和理性的信念时,首先采取的态度不应该是拒绝或者批判,而是要尝试去理解它。维特根斯坦说:“一种表述只有在一种生活之流中才有意义。”换句话说,当一种表述脱离了这个生活之流(或者生活形式)后,外人会很轻易地将它看成“非理性”或者“无意义”。在和异质文化相遇时,我们首先要按捺住的就是这种冲动。

其次,我想特别强调的是,我不是在主张“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相对主义立场,我的意思是说,首先要尝试理解,但是在穷尽一切理解的努力之后,如果发现该文化仍然有悖人伦底线时,就要坚决地予以抵制和反对。据说当年英国人殖民印度的时候,想阻止印度人烧死寡妇的风俗。印度人说:不行,烧死寡妇是我们的习俗。英国人回答说:很好,你可以按照你们的习俗烧死寡妇,但是,我们一定会按照我们的法律把你绞死。从此,烧死寡妇的习俗就被杜绝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人之一生,迟早会把自己交付给一个比自己更高的存在者,它可能是上帝,可能是组织,可能是金钱、诗歌,或者远方,以及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主义。问题在于,你在交付之前,是不是经过百转千回的痛苦思索和挣扎?在交付之后,在那个更高的存在者的阴影下面,你能否还保有哪怕一丁点儿的怀疑和反思?太过轻易地委身于人,总让人怀疑之前的挣扎缺乏真诚。交付之后便意志坚定地把它当作福音传递给他人,则是一种让人难以忍受的蒙昧,哪怕它以信仰的面目呈现。

我承认,如果安瑟尔谟听了这段话,一定会把我视为一个典型的愚顽人,这种愚顽性突出地体现在,分不清何为错误的相信,何为正确的相信,由于怀疑现实政治中的各种伪神,进而怀疑基督教信仰中的真神。对于这个批评,我的回应是,我对传统文化抱有温情和敬意,对每一个真正的信徒抱有同情和尊重,但是至少在这个阶段,我仍旧认同汉德法官的那句名言:“自由,就是对何谓正确不那么确定的精神。”

任何信仰,无论多么的正确,多么的坚定,都不能成为强制他人接受的理由。这是我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