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意义上的实体:形式还是质料?

时间:2024-06-30 06:35:05

我们先来回答上一讲结尾处的两个问题,这可以帮助我们进入《形而上学》的思路中。

严格意义上的实体:形式还是质料?

第一个问题是,你能想象一个剥离了所有偶然属性的实体吗?

仍旧以姚明为例,如果我们把口才很好、身高2.26米、在NBA打了9年球、叶莉的丈夫等等这些属性统统剥离掉之后,姚明还剩下什么呢?也许有人会说,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篇》,还剩下作为载体的实体啊。可是这个光秃秃、赤裸裸的载体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你是不是脑子里空空如也,完全想不出它是什么样子?如果此时引入亚里士多德的形式/质料说,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这个赤裸裸的载体也即这个实体就是纯质料本身。当然,我要强调的是,这只是一个逻辑分析的结果,因为你甚至无法想象纯质料是什么样的。初生的婴儿虽然是个肉团一样的质料,但他也还是有五官和四肢的,换句话说,他也有形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纯质料;同理,采石场的大理石也不是纯质料,它也有一定的形式。所谓的纯质料,就是要剥离掉包括长、宽、高在内的所有属性,可是这样一来,就什么都不剩了。

就像W.D.罗斯教授所指出的,赤裸裸的质料既无法独立存在,也没有个体性,它不是“这一个”,而这些特征都是《范畴篇》中的实体定义。所以,如果将所有的属性都剥离掉,分析到最后,你会发现,这个实体只可能是一个没有任何形式性的、作为纯质料的载体。但恰恰因为赤裸裸的纯质料不具备任何的规定性,所以它不符合实体的标准。这样一来,关于实体的思考就一头扎进了死胡同。

分析到这里,我们是不是应该彻底地放弃“质料是实体”的观点呢?初看起来是这样的,但情况远比这更为复杂。我想要提醒你们注意一个问题,《范畴篇》中提到实体的特性时,除了强调它是独立存在的“这一个”也即个体性之外,还强调了作为实体的另一种特性,那就是它能够“在变化中持续存在”。

还是以姚明为例,他有时皮肤白,有时皮肤黑,少年时曾身高1.8米,长大了身高2.26米,老了以后变成2.22米,他可以是火箭队的成员,也可以不是火箭队的成员,他口才很好,但没准哪天患上了失语症,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但是姚明作为实体却仍旧持续存在着,也就是说,实体有一个特性,它是那个“在变化中持续存在”的东西。

说到“在变化中持续存在”这个特性,你有没有发现,这不正是在指四因说中的质料因吗?因为质料因回答的正是“事物为什么在运动中继续存在”这个问题。所以,按照这个思路,如果仅仅根据“在变化中持续存在”这个标准,那么我们就必须要硬着头皮承认“质料即实体”这个结论。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在变化中持续存在”这个标准,那么质料就是实体;如果按照“独立存在的‘这一个’”也即个体性的标准,质料不是实体。亚里士多德现在面临一个两难的选择,要么继续主张质料就是实体,要么放弃质料就是实体的结论,转而主张形式是实体或者形式和质料的复合物是实体。长话短说,在《形而上学》中,亚里士多德最终明确认为只有形式才是严格意义上的实体。这意味着他放弃了《范畴篇》的结论,而且进一步意味着亚里士多德向柏拉图主义做了更大的让步,因为“形式”更接近于柏拉图所说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