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正义的人比正义的人更幸福”的反驳

时间:2023-11-30 02:29:02

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回过头来讨论色拉叙马霍斯的第二个命题了。苏格拉底又一次重提色拉叙马霍斯挑战的危害性,他是这样说的:

对“不正义的人比正义的人更幸福”的反驳

我绝对不能同意色拉叙马霍斯那个“正义是强者的利益”的说法。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以后再谈。不过他所说的,不正义的人生活总要比正义的人过得好,在我看来,这倒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

进行到这里,辩论的主题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最初的主题是“什么是正义”,而现在呢,则变成了“正义与过得好”也即“正义与幸福”的关系。

针对“不正义的人比正义的人过得好”这个命题,苏格拉底同样提出了两个反驳论证。第一个论证从反面立论,强调即便是不正义的人在内部也是需要正义的!苏格拉底的意思是说,任何团体,无论是一个城邦、一支军队,甚至是一伙盗贼,如果想要共同对外做不正义的事情,也需要在内部以正义的方式和谐相处,因为“不正义使得他们分裂、仇恨、争斗,而正义使他们友好、和谐”。

我年轻的时候看过不少香港黑帮片,比如著名的“古惑仔”系列,印象最深的就是帮派内部的规则森严以及帮派兄弟的义薄云天。许多年前,西北某市市委书记、市长等70多名官员被卷进腐败大案而落马后,新上任的市委书记在履新讲话时总结说:“之所以出这么大问题,是因为这个圈子内部不团结。”巧合的是,前段时间还听说某地有个偷窃团伙,由于内部分赃不均,其中一个成员一气之下到警察局投案,最后被一窝端了。由此可见,即使是不正义的人一起做坏事,其内部也是需要正义的。

苏格拉底接着指出,不正义不仅会使任何“团体”分崩离析,甚至也会让“个人”左支右绌、自相矛盾,让他既与自己为敌,也与正义者为敌。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苏格拉底紧接着第三次提到色拉叙马霍斯的危害性:

“我们现在再来讨论另一个问题,就是当初提出来的那个‘正义者是否比不正义者生活过得更好更快乐’的问题。根据我们讲过的话,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我们应该慎重考虑,这并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个人应该如何生活的大事。”

然后苏格拉底就转入《理想国》第一卷中最重要的一个反驳论证,也即著名的“功能论证”(functional argument)。它的基本逻辑如下:

1.任何东西都有一种特定的功能(ergon),某个工作或者只有它能做,或者它做得比其他更好(换言之,非它不能做,非它做不好);

2.灵魂的功能是生活(living,psuche);

3.正义是灵魂的德性(virtue);

4.正义的人生活得好(living well);

5.正义的人是幸福的(eudaimonia)。

我相信你们对于这个论证中的两个关键词,功能和德性(卓越)应该已经非常熟悉了,因为我们之前曾经做过详细解释。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整个论证显得相当突兀。美国学者N.帕帕斯(《柏拉图与〈理想国〉》)形容这个论证是在“变戏法”:因为它毫无征兆地引入了“灵魂”的概念,未经论证地把灵魂的“功能”等同于“生活”,又非常跳跃性地断言“正义”是灵魂的“德性”,继而声称正义的人是“幸福”的。总而言之,这个论证显得太过仓促和简单,需要做太多的解释工作。不过我必须强调说明的是,这个论证非常重要,因为它和《理想国》的中心问题——一个人应该如何生活——紧密相关,这个论证中的核心概念——灵魂、德性、正义与幸福,都是《理想国》剩余篇章重点讨论的主题。余纪元先生指出:“功能论证把一个人的功能、德性和幸福联系在一起,并由此体现了从一个正义行为到一个正义者的关注焦点的变迁。用当代伦理学的话说,柏拉图更是个行为者中心(agent-centered)而非行为中心(act-centered)的伦理学家。”以行为为中心的伦理学问的是“what should I do?”——我应该做什么?而以行为者为中心的伦理学问的是“what should I be?”——我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这显然是两种非常不同的伦理学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