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第17讲中曾经探讨过苏格拉底勇于赴死的道德理由。苏格拉底说:“我之所以被定罪,是由于缺少一样东西,但是缺少的不是言词,而是厚颜无耻,甘愿向你们说那些你们最爱听的话。”我们一定要纠正一个错误的印象,认为苏格拉底在法庭上没有为自己尽力辩护。如果你这么想的话,那是因为在你看来,一个好的辩护就是尽可能地让被告逃脱惩罚,但这有悖苏格拉底的初衷。他在雅典法庭上做自我辩护,是为了阐明自己认定的真理,而不是为了逃脱惩罚而谄媚陪审团。换句话说,苏格拉底是为了坚持真理而主动接受了死刑的判决。
在第18讲中,我们探讨了苏格拉底勇于赴死的政治理由。曾经有人对苏格拉底说:真是不幸,你遭受了不义的审判而死去。苏格拉底回答说:难道你希望我是遭受了正义的审判而死去?这个对话的隐含之义是,这个审判的不义恰恰衬托出了他的正义。中国有句老话叫作“认罪伏法”,对苏格拉底来说,他伏法,但不认罪。之所以伏法,是因为身为公民,苏格拉底尊重城邦的法律和秩序,之所以不认罪,是因为身为哲人,苏格拉底坚持真理和使命。
除了上述的道德理由和政治理由,我还想说一些看起来不那么高大上的观点。我想提醒你们注意的是,苏格拉底被判处死刑的时候已经是七十高龄的老人,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死期已不远”。我们不妨问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苏格拉底不是70岁而是40岁,他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呢?他还会这样勇于赴死吗?你要知道,在此前的70年里,苏格拉底已经成就了他卓越的一生,在这个意义上,他死而无憾。反过来说,我们之所以对婴儿的早夭、青年的猝死感到格外难过,不正是因为他们还没来得及展开自己的一生,还没有来得及绽放就要凋落吗?
其次,我们可以问一个更加现实的问题:作为古稀之年的老人,苏格拉底可以逃到哪里去呢?不久前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字叫作《三城记》,在鼎革之变的前夕,女主角决定逃亡香港,临行前,她的母亲改变了同行的决定,理由是她已经老了,不能也不想再去适应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天下之大竟无容身之处,既然如此,不如抱残守缺,就在此地终老一生。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么解释是不是太过复杂了?就不能直截了当地说苏格拉底是为了真理而死的吗?这样我们多么清楚明白,一目了然啊。对不起,我就是想要告诉你们,事情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我们要学会从“多因论”的角度出发去考察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