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莱的“物是观念的集合”和“存在就是被感知”的理论都是在反对物质实体的,因为他走的是一条主观唯心主义的路线,他强调的物只不过是一堆观念的集合罢了,一堆观念集合在一起,再给它命个名,这就是物了。当然,需要强调一点,贝克莱不否定物,只是否定物质实体。
之前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说到过实体的概念,实体是既不述说一个主体,也不依存于一个主体的东西也就是说,实体是独立存在的。贝克莱否定的是这么一个独立存在的物质实体,但他并没有否定物,因为物是观念的集合,只要是说到物就要跟观念联系在一起。贝克莱不否定这些观念的集合,他否定的是这些观念集合背后的那个独立存在的实体。
在这里,我们对观念做一个分析。
如果说物是观念的集合,即观念是物的原因,那么观念是从何而来,观念的原因是什么?这个就是精神实体的问题。
如果按照往常的理解,物质是观念的原因,观念是物质的一种反映罢了。比如在洛克那里,便是把物质当作是观念背后的那个承载物,无论是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背后都有一个承载这些观念的实体。这是洛克不得不承认的。
但贝克莱这里就颠倒过来了,观念是物质的原因,那么观念的原因是什么呢?总得有一个什么东西产生观念吧。
贝克莱认为,不能像过去认为的那样把物质实体这个承载物当作是观念的原因,而应该把心灵当作观念的原因。
之前说到观念的来源时,贝克莱和洛克不同,洛克认为观念的来源是两个——感觉和反省,一个外在的来源,一个是内在的来源。贝克莱认为观念的来源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心灵。这也正解释了观念的原因问题,是什么产生了感觉观念呢?正是我们的心灵啊,这个心灵你可以说是我们的灵魂或者精神,总之感觉观念就是来自这里。而承载着这些感觉观念的背后的那个实体,便是这个精神实体。
当我们感知到一个观念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就已经承认了一个“我”的存在,这个承载着各种观念的精神实体“我”就是心灵。这是通过一种直觉而来的,不需要通过论证、推理得出。所谓的直觉是什么?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一种直接的感受,不需要理由。当你产生“香蕉是黄色的”这么一个观念时,你就已经直觉地承认了,在观念背后的“我”这个精神实体的存在了,谁会产生“香蕉是黄色的”这个观念呢?当然是你自己了,这就是一种直觉性的体验,而这个观念正是从你的心灵而来的。你要说明香蕉这个物体存在,只有心灵层面有了关于这个香蕉的观念,并且被感知到时,这个香蕉才存在。这样下来,这一套逻辑就全部打通了。
贝克莱首先的出发点便是认为心灵是感觉观念的来源,心灵或精神的这个实体才是感觉观念的原因,而感觉观念是物的原因。
于是这几个词的顺序应该是:心灵精神实体—感觉观念—物质。那么最后决定物质的,其实就是心灵中的观念。否定了物质实体的独立存在,但不否定物,因为物是观念的集合,只要说到物就一定是和观念相联系。这是主观唯心主义,但同时确定知识又是通过心灵而来的感觉经验,并不需要逻辑推理和论证的过程,所以这就是主观唯心主义的经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