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2年12月13日欧洲人发现新西兰 Europeans Discover New Zealand
荷兰航海家亚伯·塔斯曼(Abel Tasman)发现以其名命名的塔斯马尼亚岛,继而看到了另一块更广大的陆地
十七世纪荷兰画派亚伯·塔斯曼肖像(1603—1659年左右)
亚伯·塔斯曼生于1603年,终身任职于荷兰东印度公司(VOC)——当时尼德兰依然是欧洲的主要海上贸易强国。1634年,塔斯曼担任副指挥的远征队最曾抵达福摩萨(Formosa,今台湾);他也在1641年和1642年分别航抵日本和苏门答腊岛。1642年,塔斯曼率远征队寻找传说中位于太平洋的“南方大陆”——这片大陆的存在从未得到证实。
11月24日,塔斯曼望见塔斯马尼亚岛西岸,他以荷兰东印度总督安东尼·范·迪门(Anthony Van Diemen)为之命名。他本打算驶向北方,却被盛行风吹往东方,12月13日,他成为第一个发现新西兰南岛的欧洲人。塔斯曼误以为这里同阿根廷的斯塔恩相连,将新西兰命名为斯塔恩大陆。他继续向北方行驶,一艘船遭到岛上土著居民毛利人的攻击,四名水手被杀,塔斯曼将此处称为凶手湾(今黄金湾)。塔斯曼返航时又发现了汤加群岛。
1644年,塔斯曼绘制了澳大利亚北海岸地图。他在巴达维亚定居,富裕起来,成为当地荷兰人的领袖。塔斯曼后半生唯一的污点是未经审判便绞死一个水手,他也因此被罚款降职,后于1659年去世。塔斯曼的发现并没有使荷兰贸易大幅扩张。大约一百年后欧洲人才再次登陆塔斯马尼亚和新西兰。但塔斯曼依然是最伟大的航海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