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8年5月8日民主萌芽 Seeds of Democracy
工人阶级鼓动舆论,要求在民主体制中获得更大的参政权
宪章由威廉·洛维特(William Lovett)和弗朗西斯·普雷斯(Francis Place)起草,发行前未经宣传。即便是在苏格兰格拉斯哥绿园举行的“怪物会议”上 ,亚瑟·韦德(Arthur Wade)挥舞着宪章向欢呼的人群宣布他持有“人民的宪章”,材料也没有印刷分发。宪章运动的政治理念是口口相传、而非书面传播的,大多数人知道其六个要点:男子普选权;取消议员财产限制;议院每年举行会议;选区人数相等;向议员发放俸禄;选举通过秘密投票进行。
宪章运动的起源可以追溯至十八世纪末,但在1838年蓬勃发展,可以归结为三大原因:1843年的《改革法案》令人失望,工人们进行了不屈的斗争,但只有中产阶级被赋予选举权;第二个因素为经济萧条;此外,政府通过了大量不人道的法案,如1834年的《济贫法(修正案)》。无产阶级联合起来鼓动舆论似乎是唯一的出路。全国约一百三十万人签署请愿书,1839年召开全国会议。
请愿书被议院回绝。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宪章运动逐渐衰落,但除年度普选外的所有政治要求都在二十世纪前得到认可,成为民主制度不可或缺的部分。
“(宪章运动是关系到)刀叉、面包和奶酪的问题。”
约瑟夫·雷纳·斯蒂芬森(Joseph Rayner Stephens),循道宗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