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职业兴趣指的是为他人提供服务,满足他人的需要;另一方面,为别人提供服务的同时,得到相应的社会回报并以此作为生活的物质基础。在一个人的职业活动中,两种动机共同发挥作用。
按照社会规则,假如一个人为满足别人的需要提供了服务,那么他理应得到相应的物质回报。
多数人都要设法谋生,这是生存所需、生活所需。在职业活动中,人们按照社会需求及个人需求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调整。
如果一个人仅仅是为了谋生而从事某项工作,那么在工作中他可能会缺少激情和动力。为了在职业兴趣上获得相应的满足感,他应该专注于自己的工作,期间,他会把自己收获的重要成果分享给大家。一个人应该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也就是说,不能仅仅因为经济回报丰厚就去选择这份工作。在工作中,如果一个人感觉自己所做的是有价值的,那么他就会从工作中得到乐趣。对工作价值的认同及工作中的乐趣是职业提供给我们的最大回报。
当我们依据个人能力选择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后,我们就能在自己的工作中向他人提供服务。选择了一份职业意味着自己认为它值得做。为了把自己的工作职业化,就应该从工作中得到乐趣。当在工作中实现了自己的目标时,自己会得到相应的满足感。在符合个人价值观的工作中,个人的天赋和能力使他在向别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得成功。这种职业是一个人获得持久幸福的源泉。
真正符合职业兴趣要求的工作应该是中性的,甚至有时是令人不快的。不过,如果综合来看这个职业是值得做的,那么这份工作就值得选择。人们很可能会发现,要找到一份完全合意的工作是比较困难的,能在整体上满意就已经很难得了。在社会中,有很多人从事着自己不喜欢甚至很讨厌的工作。
当一个人选择了一种职业,就应该对自己说:“这是我的工作,究竟是积极主动还是消极被动取决于我。我会做好的。”
现实中,我们不得不在一个相当有限的空间中从事职业活动。一份职业不可能满足一个人的所有兴趣。一个人在满足职业兴趣的同时必须容忍职业中令人讨厌的地方。
在职业活动中,个人有向别人提供服务的责任。他应该切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因为在向他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他能获得一种别样的满足感。向他人提供服务的身份有很多,如家庭成员、官员、市民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中的成员,等等。
在工作中,为了能成功地完成自己的任务,他必须集中精力、踏踏实实且小心谨慎。虽然职业有很多种,但其本质相差不大,都是为他人谋福利,或者解决他人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或者满足他人在理论上或现实中的需求。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遭遇挫败会让我们心情不悦,甚至产生疲劳感。相反,成功地解决了问题或仅仅是想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都会使人心情愉悦。这种在工作中获得的满足感对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贡献巨大。
一般而言,即使工作充满了乐趣,他还是会不时地感到疲倦。因此,人们需要去调整和娱乐。在工作中,一个人会经常感到疲倦和厌烦,因为多数的日常工作是重复的,不会给人带来持续的新鲜感和愉悦感。
三、工作和娱乐需要调和一份工作即使符合个人兴趣或能使人获得愉悦感,最终它也会令人疲倦。因此,我们不仅需要工作,也需要娱乐。
如果长久地从事无聊、重复、单调、辛苦的工作,一个人的工作效率会慢慢降低,这时如果没有其他方式可以排解,他可能会感到绝望甚至会以犯罪来打破这种单调的生活。即使给他们提供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他们也不能恢复消耗殆尽的能量。这样的人除非得到某种形式的娱乐,否则不能让自己回到正常的工作状态。
即使一个人从事着感兴趣的职业,他还是会有许多不能在工作中获得满足的其他兴趣。他会时常感到满足这些兴趣的愿望。
我们应该多刺激与兴趣相关的脑细胞,因为这会为我们聚集精力,使我们充满干劲。
在工作中,任何消极的、令人不满的情绪都会过度地消耗我们的能量。在我们的工作或生活中,这种令人不悦的情感会给我们带来不适甚至不舒服的感觉。当我们对工作感到单调或不满的时候,我们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得到新事物的刺激,而刺激不足或过度刺激都可能会增加我们的负面情绪,让我们开始讨厌自己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