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常用于两种不同的情况。从广义上来说,尽管个人可能未曾关注某一事物,但是他仍会对涉及自己需求和福利的事物感兴趣。从这个意义来说,如果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自己的福利产生影响,他可能会无知地做一些与他的利益相反的事情。
从心理学上来说,兴趣是一个人有意识地去做那类涉及其需求或福祉的事情。不同的事物对个人福利的重要性不同,那么人的兴趣也会因此不同。
当一个人意识到一个事物会对自己有利,在想到这个事物时,心中会产生一种愉悦感且有一种获得它的冲动。这种复杂的状态被称为愿望(也可以称为欲望)。
二、对兴趣的分类人能对各种兴趣进行协调并从中获得满足感,这表明了一种可能性:如果把这些兴趣归类,那么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可以更方便地处理它们。
在充分发展的意识中,兴趣会成为个人行动的动机,可以被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从事特殊活动的兴趣;二是自我实现的兴趣。在自我实现和做慈善时,那种普遍的无处不在的兴趣体现了人的精神追求。
精神追求是人最高级别的兴趣,也是使个人的其他兴趣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兴趣。个人的特殊兴趣一般包括政治、法律、慈善、交际、健康、知识、教育、财富、美貌、职业、家庭和娱乐等方面的兴趣。
这些兴趣是本能想要实现的目标,人们会清晰地记住它们并将其发展为习惯性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