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此为止,我们只对模仿进行了讨论。而即使是模仿,我们也应注意到其中的个体差异;儿童并不是一块块的胶泥,只要外界施加的作用一致,就会被塑造成相似的形状。有些儿童的模仿倾向更强;有些儿童会模仿这种行为,有些会模仿另外一种。但即使在考虑了个体差异的前提下,我们仍然可以这样说:个体只有通过社会化的过程,只有作为社会的一员,才能真正发展出自我,一个个体的自我不可能脱离其他的自我独立存在。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注意模仿以外的另一种趋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反抗。在婴儿的愤怒之中已经隐藏着某种对于世界的反抗,这时距离他开始对自我和世界进行思考和区分还有很长一段时间。然而,反抗更多地依赖于自我肯定和自我表现本能,以及与之相对立的自我退缩本能。例如,一个九个月大的婴儿可能已经学会了按照成人的指示做出拍手的动作;每当她这样做的时候,她都会环视一圈旁观者,如果她得到了期待中的赞扬,她就会微笑。但几个月之后,她开始表现得反复无常,不按要求行事。有时这种行为是出于好玩,例如她会递给你一个玩具,当你伸手去接的时候,她又迅速地把它拿走了,或者当你告诉她叫“阿姨”的时候,她却故意喊“叔叔”;有时她的反抗是非常认真的,例如当你阻止她跑向她想去的方向或是当她想要玩笑吵闹却被要求保持安静的时候。固执与炫耀是自我肯定倾向的两种主要表现形式,它们每展现一次,儿童就离真正的“自我肯定”更近了一步。因为最初的自我概念是非常原始的,而在肯定的展现过程中,儿童的自我知识得到了不断的丰富,对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区别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当儿童面对的人年龄更小、力量更弱或能力更差时,其自我肯定倾向会得以最大程度的体现,因为这些人更有可能服从他、尊敬他。而当他面对年龄更大、更优秀的人时,自我肯定就会让位于与其对立的倾向,后者主要表现为羞怯或低人一等的感觉。但上述两种情况都涉及了同等程度的反抗倾向:在前一个例子中儿童将自己与不如自己的人相对比,正如在后一个例子中与强于自己的人相对比一样。
当然,在实际生活中,模仿与反抗的倾向是相互交织在一起难以分离的。儿童之所以能够炫耀,是因为他学会了某些方法和技巧,而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他主要通过模仿来对这些方法进行学习。他觉得自己比不上那些更优秀的人,同样也是因为他们能够做到一些他所羡慕的、但他自己还无能为力的事情:这种不适感会激励他继续努力。
还有一点也非常明显,即反抗也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社会现象。儿童只能将自己(无论更好还是更差)和那些他多多少少可以理解的人进行对比,而如果他想要深化强调这种比较,就需要更好地理解他人。当然,在之后的阶段,反抗可能向着反社会的方向发展,它的表现包括一个自私的人会损人利己;一个虚荣的人会表现得离经叛道,因为一旦他循规蹈矩,人们就能够轻易发现他其实一钱不值;一个傲慢的混蛋会称呼他的邻居为“市侩庸人”,并声称自己“无法忍受平庸”;等等。但反抗并非总是表现为反社会。如果所有的人都只是简单模仿他人的习惯、接受他人的一切观点,那么任何进步都不可能发生。哪怕是最公正无私的人,只要他们想要成就一番事业,自发性、创造性、坚忍不拔的精神和某种类型的自我肯定都是必不可少的。无论是谋求公平正义,还是一己私利,这些特质都不可或缺。
一般而言,当模仿和反抗的倾向相互补充并达到某种平衡时的状态才是最值得提倡的。卡尔金斯小姐 20 曾举过一个简单而有趣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她写道:“善于穿衣的人不会盲目跟从潮流,也不会全部否定它;他会遵循其一般性的原则,而在具体的细节方面坚持自己的主张。”这意味着他会有思考地遵从,而不是简单地照搬;同样,在处理其他事务时,一种既不离经叛道,也不墨守成规的方法才是最合适的。在学校中,有两类儿童会令教师头痛:一类儿童会对教授的内容照单全收,但从未做到真正的消化和吸收;另一类儿童总是充满雄心壮志和“奇思妙想”,却不愿费心掌握必要的知识,对机械物体入迷的男生通常是此类儿童的代表。教师需要说服前一类儿童,让他们相信自己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也要劝导后者变得更加谦虚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