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正在园子里翻土的老人挖出了一条虫子。他会捡起它,然后机械地扔到一边。紧接着,在附近逡巡的一只知更鸟向它猛扑了过去。你也许会认为园丁和知更鸟的行为在性质上非常相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二者确实没有太大的差别,园丁一看到虫子就立刻采取了行动,而没有进行任何的思考。不过,园丁清楚这样做的原因。他当时或许没有考虑这一点,但如果你问起他,他可能会说:“是吗,我刚才扔掉了一只虫子?唔,这是因为它会啃坏卷心菜的根。”鸟儿不会思考虫子的问题,它只会不假思索地啄食它们。经验教给它虫子是值得一吃的食物,而树枝和麦秆则不是;但它对这些事物并没有任何的看法或观点。而园丁有自己的看法,他不仅能够知觉到虫子并根据知觉结果采取相应的行动,还可以对虫子进行一般性的思考。即使虫子不在眼前,思维活动也不会受到影响,而且他还能根据这种想法进行行动。如果他像我们假设的一样认为虫子有害,那么他就会做出某种行为;而如果他觉得这种观点是在大惊小怪、杞人忧天,他的行为也会因此截然不同。在前一种情况下他对“虫子有害”这一论述加以肯定,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则予以否定;这种涉及肯定和否定的心理操作被称为判断。
除了直接做出虫子有害或无害的判断之外,园丁还可能会对它们是否有害提出疑问,或者暗自思忖:“如果它们有害,那么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疑问与假设也是思维的一种方法,但是除非一个人已经具备了判断能力,否则他将无法进行疑问或假设:判断是最基础、最重要的一种思维方式。然而,无论他是在判断、在询问还是做出了某种假设,其对象都是一般意义上的虫子——虫子的共同特征——这是他所思考的内容。他所能感知到的只有此时此刻呈现在眼前的这一只或几只特定的虫子;但在思维中,他可以超出当下所有细节的局限,他思考的对象不仅仅是此时此地的特定物体,而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事物,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泛指。所有的思维活动都会涉及对普遍性的理解,而将普遍性从其所属的一群特定的事物中抽取出来的认知过程被称为概念。
概念在知觉中甚至也有普遍性存在。基于其过去的经验,鸟儿现在已经对虫子非常熟悉了,因此当它看见一只虫子的时候可以立刻识别出来,并做出更快的反应——虫子之所以会显得熟悉是因为它们非常相似。也就是说,尽管存在一定的个体差异,但它们之间有一种共同的特征,虽然鸟儿自己并不能注意到这种共性或对此进行思考。人类的知觉通常受到思维的调节:我们会将自己知觉到的物体识别为一棵树、一只鸟或一个人,简而言之,会将它们看作一类物体中的一个,并且我们能够叫出其对应的名字,我们会说“我看到一只鸟”,或者“我听见一声响动”。这可以被称为概念性知觉,通过命名,我们使知觉中潜藏的普遍性要素变得一目了然。但是,当我们叫出事物的名字时并不需要对它们的共性进行思考。例如,此刻有一件物品,在我看到时,认出这是一张邮票与称其为邮票是同时发生的。这个名字意味着它是千千万万个同类物体中的一个,它们的形状可能千差万别,它们的来源可能遍布全球,但它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功能是完全一致的。我并不需要考虑这种功能,但只要我想,我就可以做到这一点;而如果我确实这样做了,那么我就进行了概念性思考,而它就成了我思维中的一个概念——一个每张邮票都具备的普遍性特征。
你或许会说,我们不仅可以从总体上对鸟、树或者邮票进行考虑,也能够对单个事物做出同样的思考。例如,我想知道这枚邮票为什么是三角形的,还能判断它来自国外、已经颇有年头。情况确实如此:我们不仅能够思考事物的种类和共性,也能够考虑单独的物体以及单独的个人。事实上,我们会发现儿童最早获得的一批概念很可能是关于个体的。而不太明显的一点是,这些单独概念中其实也含有普遍性。当我思考这张邮票时,所考虑的不仅仅是此时此刻它呈现在知觉经验中的样子;相反,我会认识到它的历史:它是很久之前生产的,曾被贴在信封上辗转了很多地方,现在正陈列于一本集邮册中,虽然经历了这么多变化,但它仍然是当初的同一张邮票。当我对邮票这一整体进行思考时,我所考虑的是所有邮票——过去的、现在的以及还未生产出来的——都具备的共性;而当我思考这枚邮票时,只要它作为邮票的本质没有改变,那么我就会认为它一直是同一件物品。在这两种情况下我的思维都超越了时间的限制,因而具有了普遍性。有时,持续的个体同一性非常重要,以至于我们会用一个合适的名字来称呼它。你不会把你的狗只当成“狗”来考虑,也不会只叫它“我的狗”,你会给它起一个名字,例如“卡罗尔”。请思考一下“我的母亲”一词中究竟包含了多么丰富的含义,而这对所有的人来说都是如此。你会在无数情况下想起她,你跟她的交流互动多种多样,她给予你照料、鼓励、斥责以及安慰,而她自始至终都是同一个人。因此,所有的思维活动都会涉及概念,甚至单独的概念也带有普遍性。
在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之间确实存在非常重要的区别,读者若想更深入地了解这一点,可以参阅逻辑学的有关著作。这里我们也不再详细列出概念的所有分类。另外,还有一点值得花费一会儿时间,我们可以借助狗的例子来加以说明。一只特定的狗会具备所有狗共同的特征,正是这些特征使它成为一只狗,而不是一只猫或别的什么动物,但我们假设它同时还身材高大、毛皮黑亮、温柔忠诚,出生于某某地方,刚刚满三岁。实际上,它具有无数种特性,与其他事物之间存在无数种联系;这些特性和关系的集合只有这只狗才完全具备,这使它成为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体。现在我们可以考虑一下它的这些特性和关系——它的黑色、年龄等,或者我们也可以对这些性质进行普遍性的思考:黑色或者颜色,温柔或者美德,年龄或者时间,诸如此类。因此,所有这些思维对象都属于概念。
有些作者格外强调,在许多一般概念中,最突出的要素是它们对我们的实际用处,或者我们应该对它们采取的现实态度。刀子是“用来切东西的”,汤匙是“用来吃东西的”,椅子是“用来坐的”,房子则是“用来住的”。儿童和缺乏教育的成人都倾向于按照实际用途来定义绝大部分事物,其对象远远不只汤匙、椅子等工具或机械装置,正如所有不是动物学家的人一样,我们对马的主要观点就是它是用来骑坐驱使的动物,因为它的用途,而不是别的什么动物学特征或者关系,才是我们的兴趣所在。但我们也不能过分夸大“实际”意义的重要性。如果你对老虎的看法是“当你遇到它时可以拍拍它的头,然后伸出手和它来个击掌”,这当然是非常不充分的;但如果你只把它当作一种非常强壮、必须避开的猛兽来看待,这种观点也相当不完善;而在我们许多概念,如心理学、诗歌、宗教、概率、社会、政治等中,“实用”要素不是完全地缺失,就是已经退居到次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