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曾把知觉直接引发的模仿行为称为冲动性的,在这种情况下,对有趣举动的知觉会立刻导致不假思索的模仿;而如果我们在模仿某个举动前先对其进行了一番思考,并且把模仿这个举动当成自己将要实行的目标,那么这种模仿行为就被称为意志性的,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目的性的。因此需要注意,所有的意志行为都会涉及这种对于目标的自我认定;在此前提下,让我们对冲动行为的特征作一番考察。
在冲动模仿中,模仿者的动作是由知觉到的类似动作引起的。我们是否可以就此断言,所有的冲动行为都具有相似的特征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首先,引起某种行为动作的知觉对象并非总是与之相似的动作,甚至有可能根本不是动作。你拍拍手,一只野兔随之迅速逃走了,这时它知觉到的不是动作,而是惊吓到它的声音;你冲着畜栏的门口打呼哨,牛群纷纷聚集到你的身边,它们的行为是因为好奇,而不是想要模仿你的动作。而像我们之前讲过的那样,人类的习惯行为经常是冲动性的,但是,它们不一定是模仿性的——当你走在街道上时,你能够一边沉浸于自己的思想,一边自动地躲开路灯柱和其他行人,这种习惯行为就是其中一个例子。可以看出,冲动行为可以被与之相关的任何知觉所引起。
其次,引起冲动行为的原因不总是单纯的知觉。它也会被某个我们作为目标的概念或表象所左右,但同时仍然是冲动性而非意志性的。这一点在某些有记录的变态行为中得到了很清楚的体现。例如,“有一位保姆,她是一个文雅的人,平时非常温柔,但有一天,当她的女主人不在时,她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想要用桌子上的刀割断她所照料的婴儿的喉咙,她感到一阵难以抑制的冲动。她拿起刀子,跑进厨房,将它扔得远远的,并请求厨子陪在自己身边……厨师拒绝了她的要求……想要杀死婴儿的冲动又出现了,如果不是女主人在最后关头回来了,她很有可能会将它付诸行动……后来,她承认这种冲动一直折磨着她。” 7 相似的例子有时也会发生在正常人身上。例如,很多人都曾在严肃的场合中感觉到想要大喊大叫或做其他一些很愚蠢的事情的冲动,虽然这种冲动通常都被艰难地抑制住了。这些例子表明,不仅知觉会引起冲动行为,对于某个行动的想法(尤其当它还伴随有清晰的表象时)也会导致做出这种行为的冲动。
最后,冲动所导致的最终结果不一定是某种动作。如果你向一个年幼的儿童展示明亮的色彩,或是给一个大些的儿童讲一个故事,就会立刻引起他们的注意;同样,你的注意也会被不同的物体所吸引,这在一天之内可能发生很多次,而在这些过程中并没有思维或意志的参与。毫无疑问,正如我们将在第四节中看到的那样,注意过程也会涉及一定的动作,但其最终目的并不在于这些动作,而是为了更清晰地知觉或理解物体。
那么,什么才是所有的冲动行为共同具有的特征呢?从否定的角度来看,它的特点是不存在任何的意志;而从肯定的角度来讲,它具有直接性和即时性。某个特定的知觉(或更加少见的情况下,一种想法或表象)会直接引起行动。这意味着比起理性行为,冲动行为会显得更加突然和缺乏联系,因为它主要依赖于个体偶然的知觉经验、想法或者表象。之前例子中保姆的谋杀冲动显然是相当孤立的,与其平时的感情和行为都毫无关联。与之类似的一个例子是,当你正在阅读或写作时,可能有一只苍蝇落到了你的鼻尖上,或是一只黄蜂不停地在你头上嗡嗡打转,这时瞬时的知觉会驱使你不假思索地挥手将其赶走。
实际上,这些例子都是相当极端的。较低等的动物并不具备真正的思维能力,因此它们的行为必然是冲动性的,始终处于生理需要和本能的控制之下——即使是动物中非常聪明的狗,也不能计划未来或是反思过去;然而,如果你仔细观察某些特殊的行为系统——例如狗的捕猎过程,甚至包括蜗牛的进食行为:它们如何在傍晚时悄悄出现,选定合适的叶子,并开始大快朵颐——就会发现,这些连续的动作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在上述例子中,特定的一系列行为过程消除了动物的饥饿。在这些行为中似乎包含了一种原始的选择机制:只有那些能够引起注意、决定行为、与当时目标有关的事物才能真正进入知觉,而其他原本可以察觉的事物都很可能被忽略掉。另外,虽然这些冲动行为之间有一定的关联性,但这仅仅是由于它们能够满足某个共同的即时兴趣,一旦兴趣得到满足,关联性也就随之消失了,因为它不是为了实现任何远大目标而存在的。
当两种冲动之间存在相互冲突时,其孤立性会表现得特别明显。读者可以观察一下母鸡是如何穿过鸡窝上的洞口,进入到黑暗的窝中的:它会先把头钻进去,然后再迅速地退出来;这一动作可能重复数次,然后它会慢慢探进半个身子,直到最后完全安顿下来。它不断地在两种冲动之间摇摆,直到其中一方占据完全的上风。然而,假如有人对是否在河中游泳感到犹豫不决,那么他会先衡量二者的利害关系,考虑其中存在的风险并决定是否值得冒险,然后才会采取行动,而不会来回摇摆,反复试探。
对于有意志的人类来说,冲动还能够通过其他方式,即作为实现意图的手段来建立相互之间的关联。动物的行为既不能被称为随意的,也不能被称为非随意的,因为动物根本不具有任何意志,但我们可以使用这些概念来指代理性生物的冲动行为。保姆的谋杀冲动是非随意的,因为它与其自身意志完全相反。另外,在路上行走时避开路人的行为不能称为非随意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对自己的冲动行为进行思考检查之后仍然认为它是可接受的,那么这种行为就是随意的,虽然它的发生并非出于有意识的计划和决定。根据这一标准,我们的许多日常活动或习惯行为都属于这类随意行为。例如,我们早上起床之后会按部就班地穿衣、洗漱、吃早饭,虽然这些行为并非出于任何明显的意志,但它们与个体的长久目标——维持生存息息相关,因此它们是随意的,甚至可以被认为带有间接的故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