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讲开始,我们将要对心理发展中的有意目的或智力行为进行考察。需要时刻记住,尽管习惯与理性目的表面看来相互对立,但实际上前者的形成对后者的发展至关重要:只有当过去习得的行为以习惯的形式保存下来,发展才可能继续进行。
我们的讨论将从模仿行为开始,这是因为儿童最早适应社会环境的方式都是模仿性的。当突然身处一个陌生的社会环境中时,即使是成年人也会感到局促不安,担心自己的举止是否不得体,因此,我们会仔细观察他人的举动,并依样行事。在任何时候,我们身上都会表现出强烈的模仿倾向:流行服饰和行为规范经常令人无法抗拒,一个人在人群中模仿的行为可能会让他在独处、清醒的时候感到非常羞愧。在儿童身上,模仿的支配性则更加明显,当然,在开始时模仿并不是有意进行的。通过模仿,儿童逐渐掌握了他所处的社会环境中最重要的那部分习惯,从而成长为人类王国中的一员。想要精通这些遗传累积下来的文明成果,单凭模仿是不够的,但模仿能使个体非常迅速地掌握其先辈们经年累月才最终获得的大部分知识技能。
模仿是儿童学习其种族习惯的第一种方法,而对绝大多数,甚至所有的低等动物来说,它同时也是最后一种方法。因为动物的兴趣完全停留在简单的知觉经验和实际动作上面;它们无法达到独立思考的水平,也不能像儿童一样,通过掌握语言来进行学习。因此尽管一只动物,例如猴子,可以偶尔对智力性的行为加以模仿,但此时它所关注的也仅仅是其中的动作,而不是其背后所隐含的原理和规则。
严格来说,我们应该把“模仿”一词的含义限定为对动作以及动作结果的复制;前者如一个刚开始参加操练的儿童对队伍中前一个人动作的模仿,后者的例子则包括儿童对父亲摔门这一行为的模仿。在这个例子中,儿童的兴趣在于制造出相似的噪声,而不是准确地复制出摔门的一系列动作,实际上,他所采取的动作可能与父亲完全不同。
当我们谈到模仿或复制时,我们会自然而然地想到有意识的模仿。但读者不能就此认为所有的模仿都是故意的。实际上,当我们对各式各样的模仿行为加以仔细的研究和比较之后就会发现,它们能够清楚地展现出目的行为从本能到意志的所有发展阶段。
当一个婴儿听到其他婴儿的哭声时,他也会开始哭泣。很明显,这种行为就如同教堂集会的人群中逐渐扩散开来的咳嗽,以及百无聊赖、昏昏欲睡的人被他人传染的哈欠一样,并不属于有意识的模仿。我们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自己正在咳嗽或打哈欠,这种行为完全不是出自我们自身的意愿,与此同时,这类行为也很难被抑制住。这时,我们在被模仿对象身上施加的注意非常微弱,有时我们甚至不能说自己知觉到了这种模仿对象的行为。尽管我们把这类模仿称为本能性的,但它们的位置其实介于本能和反射行为之间。
接下来,假设你正在专心致志地观看一个人打台球,不愿错过他的每一个动作:你很可能会发现自己不仅在看,同时也在持续地做出类似的动作,虽然这些动作大都很不完整。这种现象在人们观看韵律性动作,例如舞蹈时表现得最为明显。在这些情况下,你会对观察对象的行为感到兴趣盎然,并密切注意他的一举一动;然而,你完全没有打算对此做出模仿性的微小动作,它们的发生并不需要你的意志,但这些模仿动作会在不知不觉中帮助你更好地领悟他人动作的诀窍。不管是儿童还是成人都通过类似的方式习得了大量的行为和动作,例如身体姿态或者语音语调;这并不是因为对这些行为进行模仿很有意思,而是因为观看他人做出这些动作很有趣,或者做动作的人本身很吸引人。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有趣动作的知觉会使我们倾向于做出类似的动作,但是这些模仿性的动作经常是不完整和无意识的。
有时,人们的兴趣不只在观察到的物体上,模仿过程本身也会带来很大的乐趣。一个小孩会在看到别人鼓掌时跟着鼓掌,看到别人做鬼脸时跟着龇牙咧嘴,看见有人摇头晃脑时他也会随着摇头晃脑。如同前面所举的例子一样,这里的模仿行为也是由知觉到的有趣动作引起的,但紧接着,儿童就会发现模仿过程本身也非常有趣,于是这也成为模仿行为的另一种推动力。这仍然是冲动性的而非思考之后的有意行为;也就是说,儿童的头脑中不会有这样的想法:“我要模仿一下这个让人钦佩的例子。”相反,他的行为是由知觉直接引起的;但这种模仿行为不但能使他的知觉更清晰、更丰富,其本身也很令人愉快。这类冲动性模仿的出现时间非常早——当你伸出舌头,或是噘起嘴唇时,三四个月大的婴儿就会非常吃力,但也非常开心地模仿你的动作——这是婴儿获得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可见,儿童会通过模仿进行学习。儿童会持续不断地尝试——如果我们能在没有意图的情况下使用尝试一词的话——模仿那些他还没有完全掌握的动作。当然,这时他必须已经能够执行某些与被模仿行为不完全相同但属于同一类别的运动:在能够模仿噘嘴的动作之前,他必定已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嘴唇的运动;在尝试像你一样拍手之前,他已经可以控制自己的双手。但最初的模仿结果会与其原型相距甚远。在开始的几个月内这一点还不会对儿童造成困扰(事实上,婴儿最初不完善的模仿通常非常短暂,可能在几个星期内都不会再次出现);但一段时间之后他就会注意到自己的大部分努力都有所不足,而偶然地,当他的某次尝试比平常更接近其榜样的行为时,他会感到格外地满足和兴奋,而正如我们曾经讲过的那样,能够带来满足感的行为会逐渐占据优势地位。
随着情感和思维的发展,这种冲动性的模仿会转变为有意识的模仿。大多数儿童都容易受到崇拜心理的影响,他们对于自己心目中的英雄——经常是父母或其他年龄较大的儿童——有一种钦佩之情,这会促使他们做出有意识的模仿。这时,儿童之所以模仿他人,是因为他希望能够与自己的榜样更相像。
另外,还存在第二种类型的有意模仿,也应引起我们的注意。这时个体的最终目标远远超出模仿行为本身。例如,一个男孩会对字迹清晰的抄录员进行模仿,但这并不是因为他欣赏这个人或是他的字迹,而是因为他希望成为一个文书,书写是其必备的一项技能;或者为了通过考试,他会仔细模仿老师的德语发音,尽管他无论对老师本人还是这门语言都没有任何好感。在这些例子中,个体的目标被设置得非常遥远:模仿行为的乐趣不在于其过程本身,而在于它是达到最终目标的必要手段,并因而带有了一种间接的吸引力。
随着模仿行为中意图性的逐渐增强以及冲动性的逐渐降低,其方向也必然会变得更加有选择性。年幼的儿童会不加区分地模仿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情,而他的哥哥则只模仿那些他敬佩并希望与之相似的人,或者像我们刚刚讲过的那样,模仿那些他出于某种原因需要掌握的技能。模仿的倾向可能与其他倾向混杂在一起,从而变得更加复杂。我们可以注意到,当它与自我肯定的倾向相结合,并变得更加有选择性之后,它就能够集中而不是分散个体的力量。年幼儿童的模仿行为很容易发生改变,他们一会儿模仿这个,一会儿又模仿那个:而一个极力想要跟上甚至超过同伴节奏的学生则不会如此。如果同伴们抽烟,那他也必须抽烟。最开始的几次尝试会引起强烈的不适;但他不会就此放弃,因为这时自尊感以及担心落后于人的恐惧感会使他的模仿行为维持下去。
这里我们需要对所谓的“戏剧性模仿”补充几句讨论。我们都知道,许多儿童——即使不是大部分儿童——都非常喜欢角色扮演,这一点当他们处于三到七岁之间时更加明显:他们会不知疲倦地扮演一个商店店主,或是一位牧师、一匹马、一列火车。将这类行为与单纯的模仿混为一谈是一个常见的错误。当一个小女孩把一些零碎的物品摆放在凳子上,自己蹲坐在后面,并声称她正在经营店铺时,她的行为显然已经超出了单纯的模仿。她非常清楚自己的凳子要比真正的商店柜台矮得多,她的商品种类少得可怜,她自己看起来与真正的女店员并不相像,其他所有的情况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她并不指望你会穿着户外活动的正式服装来光顾她的商店,支付真正的货币,或是把她的小玩意儿永远带走。她的这一整套行为都是在进行假扮,是一种基于想象的构建,同时也是艺术创作的雏形;把它叫作单纯的模仿是非常不合适的,这种观点就如同把美术叫作单纯的模仿一样愚蠢。不幸的是,绝大部分人虽然倾向于高估儿童在某个偶然行为中表现出来的智力水平,但他们对儿童的一般智力和常识却常常做出过低的评价。
“身教胜于言传”这一古老格言再次显示出无可置疑的正确性。当我们试图传授一种技能(例如书法)时,很大程度上需要借助于有意模仿:我们向儿童演示具体的操作方法,并要求他也同样行事。与此相反,如果儿童只能根据不够充分的描述来构建行动的表象,那么很明显,他成功的可能性就会比前一种情况下低得多,正如对我们成人来说,一个专业的高尔夫球或板球教练会胜过所有指导手册的总和。不过,这一格言的本意在于强调榜样能唤起个体的钦佩感,并由此引起冲动模仿或比较简单的有意模仿。如果教师自己满口方言,那么就很难教会学生纯正发音;如果教师邋里邋遢,那么也很难要求学生干净整洁。学生会在双方都毫无觉察的情况下模仿教师的行为,此外,他们也会因为尊敬某个老师而对其进行模仿。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如果教师的习惯非常糟糕,以至于引起了学生的厌恶,那么他们可能会故意听从他的教导,而不是模仿他自身做出的榜样,这可以算得上是不幸中的万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