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群体——有权选举某些官职的担任者的集体——构成了异质群体,但由于它们的行动被局限于一件规定得很清楚的事情,即在不同的候选人之间进行选择。因此,它们只表现出前面所描述的少数几种特征。群体所专有的特征当中,它们尤其表现出微不足道的推理能力,缺乏批评精神,急躁、轻信和简单。此外,从它们的决定中,可以追踪到群体领袖的影响,以及我们所列举过的那些因素的作用:断言、重复和传染。
我们不妨来考察一下,用什么方法来说服选民群体。从最成功的方法中,我们很容易推断出他们的心理。
至关重要的是,候选人应该拥有威望。个人威望只能被来自财富的威望所取代,才干甚至是天才都不是十分重要的成功要素。
另一方面,极为重要的是,拥有威望的候选人必须有能力迫使选民不加讨论地接受自己。大多数选民是工人和农民,但他们为什么很少选择一个自己阶层的人代表他们,其原因就在于这样一个人在他们当中没有威望。当他们碰巧选出了一个他们的平等之人时,那通常是因为一些次要的原因。例如,为了向一个著名人物或有权有势的雇主发泄怨愤。选民平日里依赖他们,但这一天他们有了片刻的幻觉,觉得自己是他们的主人。
然而,拥有威望并不足以确保一位候选人的成功。选民特别在乎别人恭维自己的贪婪和虚荣。必须用最夸张的奉承把他淹没,必须毫不犹豫地向他作出最不切实际的承诺。如果他是个工人,再怎样辱骂和指责雇主都不会过分。至于竞争的候选人,必须竭尽全力扼杀他的机会,借助断言、重复和传染让选民确信: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恶棍,他罪行累累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当然,为出示证据而费心毫无意义。假如对手对群体心理一窍不通的话,他就会试图通过论证来为自己辩护,而不是用另外一套断言来回答断言。这样一来,他就不会有任何成功的机会。
候选人的书面纲领不可过于斩钉截铁,因为以后他的竞争对手可能拿它来对付自己。然而,他的口头计划再怎么夸张都不过分,他可以大胆地承诺最重大的改革。这些夸张的表述在说出的那一刻产生了巨大的效果,但对今后并没有什么约束力。人们经常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选民从不费心去了解他所选出的候选人在贯彻他所赞成的选举纲领上究竟走了多远,尽管正是凭借这一纲领,候选人才得以确保自己当选。
在上面所说的这个实例中,可以辨认出我们前面描述过的说服力的所有要素。在词语和惯用语——我们前面已经强调过它们的神奇力量——发挥作用的时候,我们还会遇到它们。一个懂得如何利用这些说服手段的演说家,可以随心所欲地摆布一个群体。像邪恶的资本、可耻的剥削者、可敬的劳动者、财富的社会化等等这样一些说法一样,总能产生同样的效果,尽管有些已经被用滥了。不过,候选人要是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些尽可能没有确切的意义,但容易迎合五花八门的愿望的新鲜惯用语,那他绝对会大获成功。西班牙1873年的那场血腥革命,就是由一个这样的神奇短语引发的,此类短语含义复杂,每个人都可以作出自己的解释。当时的一位作家描述了这一短语的出炉,我认为,值得在这里引用一下:
激进派发现,集权制的共和国其实就是经过伪装的君主国,为了迎合他们,议会一致同意,宣布建立一个联邦制共和国,尽管没有一个投票者能够解释他刚刚投票赞成的到底是什么。然而,这一惯用语让所有人皆大欢喜。这样的欢乐气氛令人陶醉,使人兴奋。美德与幸福的统治就要在人间开始了。对于一个共和主义者来说,如果对手拒绝给予他联邦主义者的头衔,他会认为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人们在大街上互相打招呼的时候都说:“联邦共和国万岁!”这之后便大唱赞歌,赞美军队没有纪律这种莫名其妙的美德,歌颂士兵的自治。人们对“联邦共和国”是如何理解的呢?有人认为它的意思是各省的解放,是类似于美国和行政分权那样的制度;还有人认为就是要废除一切权威,立即着手伟大的社会清算。巴塞罗那和安达卢西亚的社会主义者们坚决要求公社的绝对主权。他们建议在西班牙设立一万个独立的自治区,由它们自己制定法律,在建立这些自治区的同时取消警察和军队。在南方各省,人们很快看到,叛乱在不同的城镇和乡村之间蔓延。一个村庄直接发表了通告,宣布它的首要关键是破坏电话线和铁路线,以便切断与邻近地区和马德里的联系。就连最可怜的小村子也决定要独立自主。联邦制让位于州郡行政制,以杀人放火和各种暴行为标志,全国各地陷入了血腥的狂欢。
理性可能对选民的头脑发挥影响,倘若对这个问题抱有丝毫的怀疑,那只能是因为从未阅读过有关选举集会的报道。在这样的集会上,充斥着断言、痛骂,有时甚至是互殴,但决不会有论证。假如出现片刻的安静,那肯定是因为某个以“难缠的顾客”而闻名的家伙在场,宣称他要向候选人提出一些麻烦的问题,让他出洋相,让听众开心。然而,反对派的满足是短暂的,因为提问者的声音很快就会被淹没在他的对手们弄出的喧嚣吵闹中。下面这篇关于公共集会的报道,是从报纸上成百上千类似的事例中选择出来的,可以被视为典型的实例:
会议的组织者之一请求大会选出一位主席,全场顿时骚动起来。无政府主义者跳上讲台,想强行占领委员会的桌子。社会主义者严防死守,双方互殴,都指责对方是政府雇佣的密探,如此等等。……一位公民鼻青脸肿地离开了会场。
委员会最终总算在吵吵闹闹中各就各位,演讲的权利被交给了“X同志”。
演讲者一开始就猛烈抨击社会主义者,而后者则用“傻瓜、恶棍、流氓!”等等叫骂声打断他的演说,X同志则反唇相讥,他提出了一种理论,根据这一理论,社会主义者都是“白痴”和“滑稽的家伙”。
昨天夜里,阿勒曼派在圣殿郊区街的商会大厅组织了一场大型集会,准备5月1日劳动节的工人游乐会。集会的暗语是“沉着冷静”。
G同志把社会主义者称做“傻瓜”和“骗子”。
所有这些词语,都会引来互相辱骂,演说者和听众开始拳脚相加,大打出手。椅子、桌子和长凳,全都成了武器。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千万不要认为,这种辩论是固执的选民阶层所特有并取决于他们的社会地位。在任何一次匿名集会上,即便参与者全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辩论也总是采取同样的形式。我已经显示过,当人们聚集成一个群体的时候,总是有一种把他们的智力拉平的趋势在发挥作用,其证据随处可以找到。例如,就拿下面这篇集会报道为例,它是我从1895年2月13日的《时报》(Temps)上摘录的,参与集会的全都是学生:
夜色渐深,喧闹声有增无减。我不相信有一个演说者能够成功地说出两句话而不被打断。每说一句话,都有来自不同方向或同时来自四面八方的大声喊叫。掌声夹杂着嘘声,激烈的辩论在个别听众之间进行,有人威胁性地挥舞着大棒,有人连续不断地敲打着地板,打断演说的人招来人们的大呼小叫:“把他轰出去!”或“让他说!”
在大会上,C先生满嘴都是可憎、怯懦、丑陋、卑鄙、贪污腐败、打击报复这样的字眼。他宣布,他要把这些统统消灭。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你可能会问,在这样的情况下,选民如何能形成一致的意见?提出这样的问题,就是对衡量群体可能享有的自由抱有一种奇怪的错觉。群体的意见是别人强加给他们的,但他们决不能夸口自己有什么合理的意见。在这样的情况下,选民的意见和选票掌握在选举委员会的手里,委员会里的灵魂人物通常是政客,他们总是向工人许诺好处,因此他们对工人有很大的影响力。谢雷先生是当今最勇敢的民主斗士之一,他写道:“你知道选举委员会是什么吗?它恰恰就是我们制度的基石,是政治机器的杰作。今天的法国就是被选举委员会所统治的。”①
对群体发挥影响并不难,只要候选人本人可以被人们接受,并拥有一定的财力即可。据捐款人供认,300万法郎就足以确保布朗热将军获得连任。
这就是选民群体的心理,它跟其他的群体并无不同:既不更好,也不更糟。
因此,我不会从上面的论述中得出反对普选权的结论。假如我能决定它的命运,我将出于实际的理由让它维持现状,这些理由实际上是从我们对群体心理学的研究中推导出来的。由于这个原因,我接下来将阐述这些理由。
毋庸置疑,普选权的缺点太过明显,没法忽略。不可否认,文明一直是少数智力超群者的工作,他们构成了金字塔的顶端。随着智力水平的降低,这座金字塔层级不断拓宽,它们代表了一个民族中的普通大众。一种文明的伟大,肯定不能依赖于仅凭人多势众而自夸的劣等成员的投票。同样毫无疑问的是,民众的投票常常很危险。他们已经让我们几次遭到入侵的代价,由于社会主义的胜利——是民众为这样的胜利铺平了道路——人民主权的狂想很可能还会让我们付出更加可怕的代价。
然而,这些反对普选的理由尽管在理论上很有力,但在实际上,它们却毫无力量,倘若我们还记得观念转变为教条的不可战胜的力量的话,我们就会承认这一点。从哲学的观点看,人民主权的教条就像中世纪的宗教信条一样不堪一击,但如今它们依然享有宗教信条从前所享有的同样的绝对力量。结果,它们就像我们过去的宗教观念一样坚不可摧。不妨设想一下,一位现代自由思想家被神奇地送回了中世纪,难道你会认为,在发现宗教的最高权力之后,他会忍不住攻击它们吗?要是落入了一位有意把他送上火刑柱的法官之手,给他定下与魔鬼订约或出席女巫夜宴的罪名,他还会想到质疑魔鬼或女巫的存在吗?用讨论的方式来对抗旋风,跟群体的信仰一样不明智。今天的普选权信条,拥有基督教信条从前所拥有的那种力量。演说家和作家总是以尊敬和奉承的口吻提到它,就连路易十四也从未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因此,对它必须采取像对待宗教信条一样的立场。只有时间能对它们起作用。
此外,试图削弱这一教条的基础更加无用,因为它拥有一个对它十分有利的合理外表。托克维尔公正地评论道:“在一个平等的时代,人们互不信任,因为他们全都是一样的;然而,同样是这一相似性,使得他们几乎是无条件地信任公众的判断,原因在于,人人都一样有见识似乎不大可能,真理与数量优势应该不会携手同行。”
那么,是不是应该相信,受到限制的投票权——把投票权局限于那些智力上符合其要求的人当中——是民众投票的一次改进呢?我丝毫也不承认情况会是这样,其理由我在前面已经给出,即一切集体都智力低下,不管它们是如何构成的。在一个群体中,人们总是趋于同一水平,而且,在一般问题上,40个院士的投票并不比40个搬运工的投票更好。我丝毫也不相信,归咎于普选权的任何投票——例如帝国的重建——倘若把投票者完全局限于饱学之士和受过自由主义教育的人当中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并不能因为一个人懂得希腊文或数学,是个建筑师、兽医、医生或出庭律师,就得出这样的结论:他被赋予了解决社会问题的特殊智力。我们所有的政治经济学家都受过高等教育,而且大部分人是教授或院士,然而,他们是否就某个一般问题——贸易保护、复本位制等等——成功地取得了一致呢?原因就在于:他们的所谓学问,不过是我们的普遍无知得到一种极大弱化的形式。至于社会问题,由于它们提供的未知数太多,从本质上来讲,人们全都同样无知。
因此,就算选民完全由那些被灌输了科学思想的人组成,他们的投票也不会比现在的情况更好。他们主要受情绪的支配,受党派精神的支配。我们如今要面对的困难,一个也不会放过我们,我们肯定要经受身份阶层的残酷暴政。
民众的选举权不管是受限制的,还是普遍的,不管是在共和制还是在君主制之下行使这种权利,不管是在法国、比利时、希腊、葡萄牙,还是在西班牙,它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归根到底,它只不过是种族的无意识愿望和需要的表达。在每一个国家,当选者的一般意见都代表了种族的禀赋,代复一代,这种禀赋不会有显著的改变。
由此可见,我们再一次面对了我们经常遇到的种族这个根本性的概念,并由此得出了另一个观念:在一个民族的生活中,制度和政府只扮演了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色。各民族主要受其种族禀赋的支配,也就是说,受各种品格的遗传残留的支配,而禀赋则是这些品质的总和。种族和我们日常必需品的束缚,是决定我们命运的神秘主因。
——【注释】
① 委员会不管打着什么名号,俱乐部、辛迪加等等,它都构成了源自群体力量的最可怕的危险。它们实际上代表了最为非人格的,因此也最暴虐的暴政形式。那些控制着委员会的领袖,被认为是以集体的名义说话和行动的人,因此被免除了一切责任,并且完全能够按照自己的选择行事。最野蛮的暴君,做梦都不敢想大革命时期的委员会所作出的剥夺公民权的那种决定。巴拉斯曾宣布,他们要对国民议会大开杀戒,随心所欲地开除议员。只要他能够以委员会的名义发号施令,罗伯斯庇尔就拥有绝对的权力。在这位令人生畏的独裁者因为个人的傲慢而跟委员会分道扬镳的那一刻,他便失去了这样的权力。群体的统治也就是委员会的统治,亦即群体领袖的统治。无法想象还有比这更严厉的专制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