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的效果依赖于时间的选择

时间:2024-06-29 04:44:03

通过实验,我们得到了大量的结果,这些结果被我们用表格的形式呈现给大家。对于这些表格中所出现的应用符号,需要做一个具体的说明:

L代表第一次识记音节组时达到背诵程度所用的时间,以秒为单位。这是我们实际记录的时间,包括诵读音节组时间和两次背诵音节组的时间。

记忆的效果依赖于时间的选择

WL代表重学音节组时达到背诵程度所用的时间,以秒为单位,包括重学音节组诵读的时间和两次背诵的时间。

WLK代表校正之后的重学音节组时达到背诵程度所用的时间,这个时间值一般是实际的重学时间在必要时减去一定的数值后得到的。

△可以是L减去WL的时间,也可以是L减去WLK的时间,两者按照具体情况而定,也就是重学时所节省的时间(工作量)。

Q代表重学时节省的时间与第一次学习音节组时所用时间之间的比例关系,以百分数表示。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间并不是记录的时间,它是记录时间减去背诵时间后的实际学习音节组所用的时间。

理论上说,通过计算获得的差异和系数的机误十分困难,即使能计算出来,正确性也不高。我们在展开相应计算时,要以两个数值为基础,一个是实际观察的第一次识记音节组所用的时间L,另一个是重学音节组所用的时间WL。由于L和WL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我们不能应用误差理论的一般规律来对这些数值进行相关的计算,因为它们之间的联系恰恰违背了一般规律的原则,也就是这些数值必须是彼此独立的观察数值才能按照这种规律来运算。

无论是“组的难度”还是误差的来源,它们都是不断变化的,但是它们在任何一对数字之中的变化并不是随机的,而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学习音节组的实验和重学音节组的实验并不是相互对立的,它们可以被看成一个完整的实验。这样一来,我们在进行相关计算时,就可以利用△或Q来作为它们的数据。从计算中得出结论,机误的计算也可以通过△或Q来完成,实际上,这与从直接观察的材料中计算并无不同。根据对这个实验的预测和估计,以这种形式进行相关计算,我们能够得到足够可靠的数值,最起码对于我们所探求的问题是足够用的。

实验中共有8个音节组,每组13个音节,实验测得,被实验者在第一次学习时,要完成所有音节组的两次背诵需要85秒的时间。我们可以得到背诵每一个音节所用的时间约为0.41秒。

每一个音节所用的时间=背诵的时间/(每组音节个数×音节组个数)/2,那么,Q=100△/(L-85)。

我们利用A、B、C分别代表一天中的三个时间段,也就是我们在前面所提及的上午10~11时、11~12时,下午6~8时。

表7-3-1记录了12个实验的数据,第一次学习音节组与重学音节组之间的时间间隔为19分钟,实验的时间在上午10~11时。

表7-3-1

表7-3-2记录了16个实验的数据,第一次学习音节组与重学音节组之间的时间间隔为63分钟,上午10~11时学习,11~12时重学。

表7-3-2

我们在前面已经做了必要的说明,知道在不同的时间进行音节组学习会有不同的差别。为了确定在不同时间学习音节组的这些差别,我们准备了以下材料。被实验者在上午11~12时进行了39个实验,这些实验的平均结果为:被实验者对每组有13个音节的6个音节组进行学习所用的时间为807秒(P.E.m=10);在上午10~11时进行了92个实验,实验的结果为:被实验者对每组有13个音节的6个音节组进行学习所用的平均时间为763秒(P.E.m=7)。如果按照较晚时间学习用时的平均数计算,通过这两组数据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被实验者在较晚时间学习音节组比较早时间学习音节组的效果好,大约可以节省5%的时间。因此,为了比较两次学习的效果,我们需要改变被实验者在11~12时重学的时间,做法是减少该时间的5%。

表7-3-3记录了12个实验的数据,第一次学习音节组与重学音节组之间的时间间隔为8小时45分钟,上午10~11时学习,下午6~8时重学。

表7-3-3

根据所得数据,我们可以通过计算获知学习和重学在不同时间段对背诵效果的影响。计算的具体过程是:第一,实验在时间C进行,实验数量为38个,实验的音节组为8个,每个音节组13个音节,被实验者学习所有音节组所用的平均时间为1173秒(P.E.m=10);第二,实验在时间A进行,实验数量为92个,实验的音节组为8个,每个音节组13个音节,被实验者学习所有音节组所用的平均时间为1027秒(P.E.m=8)。比较两组数据,如果第一种情况按照实际已有数值计算,其学习音节组的时间比第二种情况多出12%左右,因此,我们需要把C时间的重学工作量减少12%。

表7-3-4记录了26个实验的数据,学习与重学音节组之间的时间间隔为1天。在26个实验中,有10个实验是在A时间进行的,有8个实验是在B时间进行的,有8个实验是在C时间进行的。其中,在B时间进行的实验中,被实验者在每次实验中只对6个音节组进行学习。实验结果分别列出,如表7-3-4。

表7-3-4

从表中我们可以知道,在A时间,学习和重学所用时间之间的平均差异为353;由于在B时间,被实验者只对6个音节组进行了学习,所以在此时间内,学习和重学所用时间之间的平均差异并不是254,而是在254的基础上乘以4/3;在C时间,平均差异为381。由此可以看出,在一天中的不同时间,其学习和重学所用时间之间的差异是不同的。但是,它们的这些差异并不是很大,大致是可以保持一致的。而对三个时间内节省的时间与第一次学习所用时间的比例关系Q进行比较,我们可以看出,Q的差异也很小,也可以保持一致。所以,我们不妨把在三个时间进行实验所得的Q值进行合并,求出Q的平均值,最终求得的Q=33.7(P.E.m=1.2)。

表7-3-5中,第一次学习音节组与重学音节组之间的时间间隔为2天,表中总共记录了26个实验的数据,其中,有11个实验在A时间进行,7个实验在B时间进行,8个实验在C时间进行。

表7-3-5

从表中可得,A时间的Q值是27.2,B时间的Q值是28.2,C时间的Q值是28.1。三个Q的数值相差不大,而且都是用百分数表示的,因此,我们可以计算其平均值为Q=27.8(P.E.m=1.4)。

表7-3-6中,第一次学习音节组与重学音节组之间的时间间隔为6天,表中总共记录了26个实验的数据,其中,有10个实验在A时间进行,8个实验在B时间进行,8个实验在C时间进行。

表7-3-6

从表中可得,A时间的Q值25.2,B时间的Q值是26.1,C时间的Q值是24.9。计算其平均值,得到Q=25.4(P.E.m=1.3)。

表7-3-7中,第一次学习音节组与重学音节组之间的时间间隔为31天,表中总共记录了45个实验的数据,其中,有20个实验在A时间进行,15个实验在B时间进行,10个实验在C时间进行。

表7-3-7

从表中可得,A时间的Q值是21.2,B时间的Q值是20.8,C时间的Q值是21.1。计算其平均值,得到Q=21.1(机误=0.8)。

综合分析以上各表,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当学习和重学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同时,被实验者在重新学习音节组的过程中,无论是从绝对数字△上来看,还是从相对数值Q上来看,所节省下来的工作量都具有较大的波动。在任意时间间隔的实验中,我们都会在时间间隔的结束时刻对记忆的数值进行测量,从而根据获得的相关数值计算出节省出来的工作量。

在早期的实验中,很多因素不可避免,因此,早期获得的数据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不同干扰因素的影响。但是,其他因素并不能过多地对我们所关心的问题造成影响,因此,我们需要将眼光立足于实验本身,首先研究实验本身对实验结果的影响。

我们的实验虽然不够完美,一些细节的处理也不够妥善,存在着一些不严谨的地方,但是从整体上看,这些实验还是比较圆满的,因为我们得到了整体圆满的实验结果。这样一来,所有的实验就显得非常成功,整体实验结构相得益彰,构成了一幅确切的和谐画卷。

那么,我们如何证明这一点呢?我们从实验结果中可以看出,重学音节组所节省的工作量的绝对值的价值并不大。很明显,这种工作量的绝对值受到不同时间的影响,在一天之中的不同时间内,对音节组进行第一次学习识记,将会在重学音节组时产生不同的工作量。我们可以将这个因素总结为第一次学习的时间内的变化。观察A时间、B时间以及C时间的表中数据,我们便能获知,C时间是这种变化最大的时间,而这时重学所节省的工作量△也是最大的。重学时所节省的工作量△在A时间内实验所得的数值(乘以4/3之后所得)小于在B时间内的3/4的数值,也就是说,这两个数值之间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

但是,这种比例关系也有影响不到的方面,比如Q的数值。我们知道Q代表了重学时节省的工作量与第一次学习音节组所用时间的关系,通过表中数据可分析出,Q的数值并不受上述比例关系的影响。在一天之中的A时间、B时间以及C时间进行的实验,其平均Q值相差非常小,可以认为它们是近似相等的。即使在较晚的时间内进行的音节组学习,Q的数值也没有变大或变小的迹象。为了便于观察结果,我们可以参考表7-3-8。

表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