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状态对实验结果的影响

时间:2023-11-26 19:19:03

为了解答以上提出的问题,我们需要进行准确而详细的实验。为此,我们做了足够的准备,在相关人员的配合下,顺利进行了70个复式实验。我们为每个实验设定了相同的音节组,即6个音节组,每个音节组包含16个音节。实验的过程为:分别对每一组音节组中的音节进行诵读,在这个过程中,要求被实验者必须集中自己的注意力,在对每组音节进行诵读的同时,由记录人员记录其诵读音节组的次数。诵读到一定程度之后,人们的记忆印象就会不断加深,最后由看着材料诵读转变为脱离材料背诵。24小时之后,再次让被实验者重新学习这些音节组,通过诵读、识记已经遗忘的音节组,直至能够像第一次识记时那样背诵出来。实验结束后,我们记录的第一次识记时的诵读次数共有7组,分别是8次、16次、24次、32次、42次、53次、64次。

在第一次识记实验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即要求被实验者将诵读次数增加到64次以上的做法明显是不合适的。因为实验的6个音节组其实并不长,如果将诵读次数增加到64次以上,一方面需要花费大量宝贵的实验时间,另一方面还会导致实验者的不适,另外,还可能把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精神状态对实验结果的影响

事实证明,在实验过程中,单单让每个实验中的被实验者诵读完64次音节组就需要花费45分钟的时间,而且该轮实验结束后,被实验者常会产生身体疲倦、头晕脑涨、口渴难耐等一系列生理反应。与此同时,这种疲倦感也会影响到被实验者的记忆印象,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实验变量,进而导致整个实验变得更加复杂。因此,不宜将诵读次数在64次的基础上再做增加,否则,整个实验的可靠性将被大大降低。

我们在实验时,首先将7种诵读次数平均分配在各个实验中,然后让实验者根据每种诵读次数分别做了10个复式实验。在表格6-2-1所记录的实验结果中,被实验者在做每次实验时,识记6个音节组所用的时间并非分开记录,而是统一合并计算的。识记的时间既包括诵读的时间,也包括背诵的时间。

如表6-2-1所示,X代表被实验者第一次识记音节组时诵读的次数,Y代表被实验者在24小时之后重新学习音节组所用的时间(单位:秒)。

表6-2-1

以上表格共记录了70个复式实验的结果,总共分为7种朗诵次数。这个实验的现实意义是节省第二次背诵的时间,因此,我们应该把焦点集中在第二次背诵所节省下来的时间上,而不是第二次背诵实际应用的时间。而要求得第二次背诵节省下来的时间,就必须知道如果在一次都没有诵读的情况下(没有背诵过),被实验者识记同样的音节组所应用的实际时间。而在一次都没有背诵的情况下去识记所有音节组,并不需要单独进行测量,因为实验本身就包含了初次识记所用的时间。

例如,当被实验人员的诵读次数达到42次、53次或64次时,他朗读的次数早已满足能够背诵的程度,也就是说,42次、53次以及64次的诵读已经远超第一次能够完整复现的次数(平均最低次数)。在前面的实验中,我们已经提到过这个概念,也测验出了初次实验时识记完整的16个音节组需要诵读31次。

我们在第一次识记音节组时,就已经能够通过被实验者第42次、第53次和第64次诵读音节组的过程中,获知他们第一次准确无误地复现音节组的那个点。然而这并不是一个完美的点,因为其中可能存在误差,而误差的来源我们也已经清楚。随着被实验者第一次诵读音节组次数的增加,实验整体所需的时间也会随之增加,被实验者的身体机能会受到影响,进而也会影响到记忆印象的能力。这种情况下会产生不同的条件,而这种条件与平时学习新音节时的条件不同。如果以这种条件继续实验,就会在基本条件上有偏差,也就丧失了研究记忆印象的意义。

相反,如果我们采用那些朗诵次数较少的实验结果,那么实验者就不能提供刚好达到背诵效果的诵读次数。这与实验的目的不符,根据实验的最终目的,诵读的次数需要达到第一次完全背诵的程度。那么,究竟要用怎样的方法才能更趋向于更准确的诵读次数呢?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进行了考证,在此过程中,我们发现,以学习相似的却未曾识记过的音节组的诵读次数为标准比学习相同的音节组要更加接近实际情况,所以说,我们在实验中应该抛开学习相同的音节组所记录的诵读次数,而使用学习相似的但以前未曾识记过的音节组所记录的诵读次数,这样一来,在计算每次所节省的工作量时,结果就会更准确,从而整个实验的精度都能大幅度提高。

为了达到利用学习相似的但未曾识记过的音节组所记录的诵读次数的目的,我们经过实验得到了一个比较准确的数字。53个模拟实验证明,对被实验者任意16个音节组的识记训练,达到第一次完整无误地背诵出音节组时所用的平均时间为1270秒。通过大量数据取平均数值的方法,使得整个实验误差只有±7,相比于先前的实验,它的误差已经满足所需标准。

接下来,我们需要作进一步的归纳和分析。我们需要将53个模拟实验所得到的数值与其他相关的平均结果联系起来,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如表6-2-2所示。

表6-2-2

观察表格,我们可以发现,这些数字之间的简要关系为:随着第一次为加深记忆印象所用的诵读次数的增加,24小时之后的第二次识记音节组所节省下来的时间也相应增加。这是一种正相关,也就是说,第一次识记音节组所用的诵读次数越多,第二次识记音节组所节省下来的时间也越多。我们通过上述表格还能发现,用第二次识记音节组所节省下来的时间除以第一次识记音节组的诵读次数可以得到一个系数,七组实验都利用这种方法计算,便可以得到一个近似的常数。利用算术的方式表示上述关系为:

每诵读一次所节省的时间=由于以前的学习节省的时间(秒)/以前识记时诵读次数

即D=T/X,其中X≠0。

通过计算可得,这个常数接近于12.7。

根据表格数据所得的计算结果,我们可以对该次实验作以下总结:被实验者在识记拥有16个音节的没有任何含义的音节组时,他们会通过反复诵读来加深这些音节组在脑中的记忆印象。实验结果表明,在一定范围内,这些音节组在被实验者脑中印象的深度与诵读次数的增加成正比。其中,24小时后的第二次学习音节组达到完全复现的难易程度可用来测定人脑对音节组记忆印象深度的增长。人脑记忆印象的深度与诵读次数之间具有依存关系,这种依存关系具有一定的应用范围,也就是最低诵读次数为0次,最高诵读次数是平均达到音节组刚能复现所需要的诵读次数。

每诵读一次,音节组就会进一步加深人脑的记忆印象。这种效果需要怎样测量呢?我们可以利用重新学习这组音节组所节省的时间数量来表示第一次识记时每诵读一次所产生的记忆效果。假如,我们需要识记6个音节组,在第二次学习这些音节组时平均节省了12.7秒,用12.7秒除以音节组数6,就能得到平均每一个音节组所节省的时间,计算结果约为2.1秒。实验测得,被实验者每诵读完一个含有16个音节的音节组,就需要耗费6.6~6.8秒的时间,这样我们可以得到,第一次识记音节组时,诵读一次所需要的时间是24小时后所节省下来的时间的3倍。换言之,一个人在学习一个音节组时,每多读三次该音节组,他就会在24小时后重新学习该音节组时节省一次诵读的时间。由此我们就能得到这样的结论:在一定范围内,第一次识记音节组时诵读一次所需要的时间与24小时后重新学习该音节组所节省下来的时间始终保持着3倍的关系,即使第一次诵读的次数较多,这种关系依然保持不变。

我们现在还无法判定上述结果是否具有更普遍的意义,因为我们还没有进行过一个更加直观、严谨且能控制的实验。我们不知道上述所呈现的记忆现象是记忆本身的特性,还是在记忆其他事物方面并不存在的一种特定区域内的规律性的东西。但是,我们可以在以后(第8章第4节)的叙述中逐渐揭开它的神秘面纱。在后续的实验研究中,我们得到了关于另外一个问题的结果,其中就有与当前结果一致的,在这些实验结果中,我们找到了可以间接支撑上述结果的新证据。因此,我们不妨暂且认为这些结果具有普遍的意义,并且具有极高的可靠性,至少在当前实验的一定范围内的确如此。

我们需要承认一点,这些实验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实验本身存在着一种不一致性,这种不一致性不是外在的,而是实验内在的。对于这种实验内在的不一致性,我们在实验时既无法避免,也无法校正。因此,我只能在这里将这种实验内在的不一致性明确地指出来,供人们在研究记忆问题时参考。

这个不一致的问题是,被实验者在第一次识记音节组时,如果只进行少数的诵读,他所用的诵读时间就只有短短的几分钟而已。问题的关键在于,在短短几分钟的诵读中,被实验者正是精力充沛的时候。但是,当被实验者在第一次识记音节组时就将一个音节组反复诵读64次,他所花费的时间也会突增到30分钟左右。这就说明,在诵读音节组的过程中,被实验者会从精力充沛逐渐向精力衰弱过渡,这样一来,实际情况便是,被实验者在诵读音节组时,大部分时间都处于精力衰弱甚至是十分疲惫的状态。显然,在这种状态下,被实验者的记忆效率会非常低。

而这只是这个不一致性问题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被实验者第二天重新学习指定的音节组,第一次识记时,诵读八次音节组的人重学音节组所用的时间比诵读64次音节组的人所用的时间多3倍,而问题的核心是:导致后者更快地学会音节组的原因有哪些?我们实验的目的是证明这个问题只与第一次识记音节组的诵读次数有关,但在这个实验中,我们无法排除在较好的精神状态下重学音节组可能会导致更易背诵的情况。通过这些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这种不规律性具有明显相反的特性,因此,它们可能在一定条件下实现部分的平衡。具体来说就是,第一次在诵读次数较多、精神逐渐疲惫的情况下诵读,第二次就会在诵读次数较少、精神充沛的情况下重学;第一次在诵读次数较少、精神充沛的情况下诵读,第二次就会在诵读次数较多、精神逐渐疲惫的情况下重学。这可能会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但是我们不知道这种平衡能达到什么程度,是50%还是100%?另外,实验条件中还有哪些不一致性以及这些不一致性如何影响实验结果还尚不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