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怎样正确做出鼓励与要求呢?我们先假设训育中的管理体制已经可以控制住任何学生的不良行为,那这种行为除了可以产生直接的效果外,还有可能学生的心灵造成很多伤害。
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单单我们感觉到的行为属于人的行为,那些人心理的变化和活动也可以归结为行为的一种,将这两者融为一个整体,就能构成人的性格。一个健康的孩子所表现出的正常的互动以及一个暴躁的孩子所表现出的多动与放肆都是他们未来性格的一个不太确切的标志。在训育过程中,一个平时心理状态稳定的孩子所表现出的沉默和小心谨慎的行为虽然不一定引起训育者的重视,但一个平时温和的孩子突然爆发并反抗教育的行为必定会引起更多的关注。为了避免这种现象频繁发生,训育者应当在平时就仔细思索和观察孩子的各种行为,并做好记录。
孩子的思想坚定程度和意志力都不强,他们很难控制自己思想上出现的巨大变化。他们面临着多方面的影响,包括正面的,也包括负面的,我们希望训育者可以对孩子产生正面的影响,并尽力规避负面的影响。但是,当孩子表现出一定的沉着冷静,并开始有预谋地反对训育者时,训育产生的效果也就微乎其微了。
当我们停止了对孩子的强制管理,我们也就不可能通过任何训练手段使孩子的内心变得坚定。而且,我们要停止这种强制管理也有必然性,因为我们根本无法阻止孩子思想的变化。正如梦境不能被人为地控制一样,如果我们拒绝接受这个事实,那么我们就必须找到一种方法将孩子的注意力吸引过去,使他们产生兴趣。如果这样的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排除孩子某些乖张和不正常的心理,那它就应当受到一定的重视,而训育在其中起到了一个决定性的作用。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坚决放弃各种严厉的训斥措施。当然,特殊情况除外——孩子多次出现错误行为,且情绪得不到控制。对于特殊情况,训育必须要及时展开。例如,一个羞怯的孩子第一次说谎的时候,训育者可以给予他最严厉的惩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心理会产生巨大的波动,刺激让他觉得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当他下次再有类似的想法时,条件反射就会起作用,将他心中的负能量冲走。反之,如果孩子经常说谎,那严厉的惩罚就会变得无济于事,还可能起到反作用,使孩子变得更加狡诈,并为他下次说谎积累一定的经验。对于这样的孩子,训育者要恩威并重,让他在感到巨大压力的同时,又感到一种得到尊重的可能,也就是一种获得认可的愿望。这种愿望是和他的欺骗行为相互抵触的。这时候,他就有可能听从劝诫。需要注意的是,训育者千万不能用单纯的力量或威慑强行纠正他,因为他此时的心理与一个得不到认可的抢劫犯出狱后再次犯案的心理是一样的。
如果没有深刻的思考和思维强化训练,我们外在的行为就不可能形成性格,相反,身体的素质反而会影响性格的巩固。一方面,外部的行为可以使自己的内心感到欢愉,这有助于保持身心健康发展,还可以稳定孩子的心境,为孩子以后的性格发展打好基础。但从另一方面来讲,行为的方法并没有得到普及,因为这样的方式容易错失最佳的培养时期。所以,如果孩子在应该培养思想的时候选择了依靠行为,那就必须在以后对他们进行思想的彻底纠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塑造他们的人格。
我们做一个假设,即一个孩子的思想基础有希望形成健康人格,那么为了实现这个孩子性格的平稳过渡,就必须对他进行及时训育。如果出现特殊情况,这个孩子过早步入了社会,过早的拥有了自己的主见,那他无形之中就已经失去了最佳的教育时机。此时,重新塑造性格无疑难上加难,即便我们有时间对他进行再次训育,也往往是事倍功半。所以,绝对不能把孩子的自主行动过早地激发出来,致使精神活动受到一定的阻碍和抑制。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训育的根本规则就是,从孩子刚刚受教育开始,就不能使孩子的行为过多地受到外界的影响,否则,他们的思想绝对不可能得到深刻的纠正,也很难形成礼貌或者获得应有的尊重。还有一部分人,他们很早就从事了那些狂热的无脑的活动,在此,我可以明确地说,他们的大脑始终是空虚的,他们的情绪也极为不稳定,甚至是暴戾异常,因为他们没有经过各种情感的训练,所以他们的意志力和专注力都偏低,很容易对现实社会产生厌倦。
做了这么多的讨论,我觉得我们非常有必要再次分析一下性格形成的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的差别。
我们内心的各项素质必须通过训育来增长和完善,也就是说,越是简单、规律的生活方式,越能使人快速提高素质。另外,尽量避免分散注意力的生活环境也尤为重要。我们需要了解训育者的措施在教育方面究竟能起多大的作用,对此,我们只有接触过具有各种各样情感特点的孩子之后,才能有一个整体的把握。与意志力差的人接触,我们会感觉到我们与他们的关系一种处在一直不稳定的状态,并且我们的意志力也会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和蚕食。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并时不时地对自己进行心理暗示,以免被这种不良情绪同化。与意志力强的人接触,我们会感觉到他们强大的气场,而且相互的关系也趋于稳定,不容易发生变化,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当然乐于交往。
但是在训育之中,要让我们始终以稳定的情绪和态度对待孩子几乎不可能,因为有各种各样的事物会影响到我们。而孩子却不可能体验到这些事物,也非常难以理解,无法和训育者产生共鸣。当性格不同的孩子聚集到一起接受训育的时候,教育对他们的影响并不相同,反而有可能千差万别,因此,我们需要因材施教,根据每一个孩子的具体情绪特点,采用不同的培养方法,不要把对待他们的方式搞混,也不要手忙脚乱地随意培养。而对于训育者来说,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具有一定的待人接物水平和情商水平,如果不具备这种素质,在教育经验方面又太过于欠缺,那就有可能导致训育失败。而其中的原因就是训育者不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无法使自己时时刻刻保持镇定,甚至导致受教育者的反感和抵触。还有一种情况,训育者费尽了千辛万苦,最后却发现自己的努力和实际的目标南辕北辙,导致孩子的性格大不如前,或者导致孩子的不良性格暂时被压抑,训育结束后又在一瞬间爆发出来,产生更大的危害。所以,训育者必须沉着冷静,并且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
另外,我要告诫那些自认为有冷静头脑的训育者,他们还必须具备另外一个素质,那就是精明的头脑和良好的应变能力,在训育过程中要收放自如,并能对现有的训育措施进行正确的选择。这就需要训育者明白如何与孩子进行心理互动,并适应孩子的心理特点,这些都是对训育者本身素质的考验,也是对他们控制能力的要求。训育者必须在教育方面全身心地投入,采用睿智的方法处理各种各样的突发问题。他们不能让孩子感到恐惧和紧张,从而阻断了与孩子接触的机会。因为要影响一个人,首先必须接近他,用再多的话语来诠释都没有必要,实际的行动才是最有效的。所以,训育者应该尽量在孩子周围营造那种看似轻松,实则有巨大影响力的气氛,并用各种各样的行动方式和思想来感化他们。
训育者首先需要心志坚定,对自己的观点与理论百分百认可。在孩子面前,不要说任何自相矛盾的话语,也不要用类似于诱饵的东西,迫使孩子就范,因为这会使孩子在以后的生活中难以建立坚定的意志和自己的主见。训育者要尽自己所能,使孩子认识到现实。在进行这样的训育时,惩罚是有必要的,但这样的惩罚不能和管理中的惩罚相提并论。训育中的惩罚必须使孩子在感到威慑力的同时,又感觉到惩罚是一种善意的纠正,而不是恶意的发泄,只有这样,才不会引起孩子的反抗和抵触。在训育过程中,孩子的感受起关键作用,至于如何惩罚,则要同管理中的惩罚区别开来。管理类惩罚不论具体的行为是怎样的,都是对公认的恶予以惩戒;而训育中的惩罚是尽量避免给孩子正面的、直接的答复,并且在一般情况下,都要遵守人类行为的正常发展趋势,因为教育性的惩戒应当以正确的方式影响孩子,让孩子在潜移默化的影响中增长人生的经验,并收货管理自己的能力。还需要注意一点,训育中的惩罚在内容上是多变的,我们应当遵循上文提到的原则。对于奖励,我们也要相当重视,稍有操作失误,就可能会使奖励的效果大打折扣。
孩子性格的具体内涵在他们平时的表现中得到显示,训育就是通过观察孩子的表现来做出与之相切合的教育措施。如果孩子已经可以独立做决定,而且性情稳重,那我们应当尽量给他们自由,让他们学会用自己的标准去衡量自己。如果训育者武断地做出自己的行为,那么很容易招致学生的非议和不满,而且会导致那些心智不坚定的孩子变得更加迷茫,不知所措。最终的结果就是,训育者和孩子产生了不小的隔阂,他们也就只能和孩子重新建立信任,导致时间上的消耗。
很多情况下,我们会遇到很多希望快点成人、摆脱束缚的孩子,对待此类孩子,训育者既不能听之任之,也不能无情地打压。听之任之会让他们日益骄纵,无情打压则会使他们的心灵受到伤害。所以,训育者要用适当的方法让他们知道自身的盲目和草率。但这一点并不容易做到,因为孩子的心智如果比较坚定,训育者的说教就难以奏效,甚至会伤害孩子。一种有效的措施是,让那些自以为有主见且经常盲目行事的孩子尝尝自己行为的恶果,或者暂时放任他们,让他们体验碰壁。这样就很容易使这些狂妄的孩子恢复谦卑,并让他们认识到什么叫做礼貌。
如果我们能把这些既定的原则尽早付诸实践,孩子就能越早认识到自己的意志力和情绪,而他们性格中不容易改变的东西也会随着训育的进行而得到改善。但是,这样的措施也并非万能,有的时候也很容易招致失败,因为有些时候,掌握真理的训育者说的话并不一定能得到孩子的认可。假如训育者没有控制住情绪,流露出蔑视孩子的神情,就很可能会使自己的教育工作前功尽弃。因为训育者可以对孩子的理论予以分析、指点甚至是纠正,但最好不要无视他们的话。但现实中,往往是训育者一时疏忽,让孩子产生了被轻视感。而且,处在叛逆期的孩子渴望表现自己,渴望得到尊重,也乐于表达自己的感受,如果他们在这个时候无意中感受到了训育者的轻视,他们就变得心智大乱。
训育的真正措施不是批评,而是让学生独立自主,坚持正确的原则。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那就是孩子的心理状态和训育者的权威。因为每个孩子的内心都有一个天平,他们基本懂得分辨事物的好坏,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用一种外部的力量去补充孩子内部的力量。训育者应当按照一定的方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对于正在进步的孩子,训育者应当把细心观察放在首位,然后用最客观的态度和最冷静的心态去贯彻自己的教育理念。
有的训育者在道德教育上的方法并不正确,他们认为,只要让孩子接受深刻的教训,就可以使他们形成良好的条件反射。但实际上,这样的训育方法极有可能会使孩子感到羞怯和内心混乱,渐渐地,孩子的性格很有可能向着其他的方向甚至是相反的方向发展。因此,对于行为正确与否的判断不能由行为所产生的深刻结果来决定,否则很可能使孩子的是非观变得淡漠,在性格的塑造方面,我们首先应该用大家都认可的价值观来判断。
在孩子刚刚接受训育的时候,周围的环境与其自身受到的教育已经使他获得了最基础的价值观,这个时候,孩子就是靠着这种最基础的东西生活着。训育者要仔细观察孩子这一时期的心理状态,不要急着破坏这种平衡,目的就是使孩子的情绪保持稳定,并保持最初的单纯,这是训育尤其需要注意的。我们常常听到周围的朋友说,一定要保持孩子的童心。从专业的角度来看,这句话没有错,但并不充分,因为我们不知道究竟是什么破坏了孩子的童心。其实,正是孩子对这个社会的平常心和无欲无求的状态,才使童心得到保持。一个具有健全人格的人是不会关注自己内心的,训育者不要让孩子过早地洞悉人心,这样才能使孩子不以自己固有的价值观去衡量外界,也会使他对生活的观察更加客观。至此,他才能知道如何做是道德的,如何做是不道德的。而且,他也能用这种观点看待别人和看待自己,把自己的优点和别人的缺点都看得很平常。
这样,孩子会经常内省,道德水平也自然会提高,其自身思想和意志的不坚定和脆弱感也会在这样的训育中得到完善。但是,这样的良性循环会时时刻刻受到自我主观感觉的影响,这种影响是持久且不容易抗衡的。这时候,孩子的内心会产生一种渺小感或自卑感,这种感觉可以是细微的,也可以是强烈的,强烈到能够产生气愤和反感——后者一般在情绪不稳定或者因生病而身体虚弱的时候出现。训育者应当有一种警觉性,应当预见到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造成孩子反感的原因不仅仅是内心的影响,还有长期受到严厉对待、多次被嘲笑或者被严重忽略。
一个合格的教育者有义务满足孩子在其年龄阶段应得到的快乐,但是,很多训育者都会拿出各种各样的大道理来阻止孩子兴趣的发展,并想尽办法束缚孩子心理或身体的自由。殊不知,这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反而会激发孩子强烈的欲望,使他们呈现不正常的早熟。总体来说,这些导致了孩子的骄纵和虚荣心,这样的孩子也许有某一方面的能力,但也很容易危害社会。正确的做法与之相反,受教育者无论是在童年、少年或者青年阶段,都有自己的心理承受范围,训育者要适当把握,并恰当地使用责备,使孩子能够大体理解训育者的苦心。
训育的一个重点就是让孩子走出封闭,多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责备,不要自以为是地依照自己的价值观行事,也不要抵抗责备。对于孩子的忏悔,训育者应当合理对待,不应当拒绝孩子的主动忏悔,更不能将孩子的忏悔视作儿戏,而要教育孩子把忏悔看作一种认识错误的有效手段。并且,训育者要拥有绝对的权威,这是孩子主动忏悔的前提。在童年的时候,一定要着重培养孩子的道德教育、这个时期,父母是孩子最重要的训育者,我要告诫父母,不能把灌输一些过时的理论当作重点,这会使孩子过早地形成人格,如同拔苗助长,不仅会使孩子性格的塑造出现偏差,还可能使孩子变得狡诈、阴鸷。
在这个时期,要尽量让孩子远离那些不道德的现象和事物,以便使孩子的温顺性格得到进一步的培养。这是最正确的做法,而且非常有必要,我们只要想尽办法,使孩子的身心不受到外界的干扰即可,而不需要对孩子采取任何的约束措施。例如,孩子在外面奔跑时,父母不应该因为害怕孩子摔倒而上前阻止,而应该在充分考虑安全的同时,适当放任孩子的这种行为。很多的训育者会做出这样的行为,他们既关注孩子的身体健康,还对孩子的道德问题给予足够多的关注,也常常因为担心孩子形成不正确的价值观而整日提心吊胆。其实,这种近乎神经质的教育就像在热带雨林训练抵御严寒的能力一样——将外界的寒冷隔绝,并不意味着增加了内心的温暖。对于道德的培养也是一样,道德感的提高不是理论学习的结果,而是来自内心的刺激。来自于周围环境的坏的刺激可以使人道德败坏,好的刺激可以内化进人的情感之中,成为正能量。
粗枝大叶的训育者会认为自己的行为才是孩子应该模仿和接受的榜样,这种观点使其自身走向了一种极端和偏执。适度的教育可以使孩子找到一套适合他们的性格塑造之路。训育者可以进行长时间的观察,例如,细心观察一个极为粗野的孩子的行为,并做出其行为的记录。
能客观地对待孩子最好,但事实上,训育者也很难控制自己的七情六欲,在训育过程中,训育者会认为和那些粗鲁的孩子接触是对自己良好性格的一种侮辱,同时又会产生一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在这种情况下,训育者要想教育好孩子,就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既要管理自己,又要管理孩子。有的孩子因为个人的问题离开训育一段时间后,训育者有必要在他回来的时候进行重点的强化。这个时候,孩子建立起来的道德观很有可能会受到强烈的冲击。
在训育过程中,要尽量留意环境的影响和孩子思想的建设,最有效的方法是给予孩子他应得的赞许和肯定,而且要有理有据,用事实让孩子知道他为什么会被赞许。经过训育者仔细的斟酌和权衡,这样的措施在最初的时候要一直应用下去,直到孩子的内心能够容得下赞美与责备两种行为,并可以通过这两种行为,及时的认知自己,做出适当的行为调整。因为训育者不是孩子的终身老师,总有一天,训育者的话就会变得没有任何效果或必要,到那时,训育者想要表达的观点,孩子们自己也能完美地表达,训育者和孩子的信任就会产生。这种信任在训育者和孩子共同做事的过程中就可以体现出来,他们的道德观已经达到了某种程度的和谐。
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是孩子道德观的养成和自我约束的范围。假如训育者能够把握一个度,不用太绝对的话语约束孩子,而是经常进行善意的提醒和比较温和的警告,那么,孩子对自我的约束能力就会得到增强,正确的道德观也会在此时得到完善。因为一个人的道德品质不仅仅取决于他本身的意志力和品格,还在于他的思想是否深邃,是否能洞悉人心。当孩子做不到这些时,训育者应当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去温和地纠正,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采用较为激烈的言语斥责,但一定要选择最佳时机,并保持自身情绪的稳定,以便真正帮助到孩子。我们应该从一个更高的角度来看待这些事情,保持平常心,切忌小题大做。
有些时候,训育者和孩子之间难免产生道德方面的矛盾和冲突,这时候,他们之间能否做到友好相处并相互接近将取决于信赖的决定性作用。反之,如果无法与孩子建立良好关系,训育者仅凭孩子的主观行为就会认定孩子的性格会产生很大的危害。那么,我们能否用一个普遍存在的定理来更加详细地解释这一现象呢?答案是不可以,因为训育根本不可能照葫芦画瓢地教育孩子,而是应该针对每个孩子的特点,运用热情和耐心,慢慢影响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