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事物和活动是人们兴趣的来源,事物和活动的种类和内容越丰富,人们就越容易产生多方面的兴趣。培养孩子多方面的兴趣时,要尽量创造出或者尽量让孩子发现更多种类繁多、丰富内容的事物和活动,然后让孩子在碰触它们的过程中产生多方面的兴趣。在成长过程中,孩子的经验将不断增加,能让他们产生兴趣的事物和活动将不断增多,他们的交际和语言表达能力也会在多方面性的教育中不断得到加强,他们的生活会因多方面性而变得更加充实。
培养孩子的性格,使之向道德的方向靠拢。在这个过程中,教育者要把孩子的个性当作孩子身体里流动的血液,血液在流淌时会受到血管的指引,从而顺利流动;而在发展孩子的个性时,也要借助环境条件的作用,帮助孩子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一般情况下,我们可能无法看清这种成分的真面目,但当人们提及它的名字时,我们便会恍然大悟,好像自己早就知道,只是一时未能想起而已。这种成分便是“训育”,顾名思义,训育就是以训诫为主的教育,但是它实质的内容远非表面意义那样简单。在孩子产生任性情绪时,训育的效果将更加明显地显露出来,孩子可以在训育中了解自己所犯的错误,并予以改正。
我们对训育的概念并不陌生,而在系统地论述如何构建完整的教育架构和如何以适当的方式实行教育措施时,教育者认为教育的第一步应该是教育,第二步才是我们现在提到的训育。教育者为什么如此坚定地遵循这样一个顺序呢?以这种顺序展开教育的效果如何呢?我们在前文中没有清楚地论述这些问题,接下来,我们弥补这个过失。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弄清楚多方面兴趣与道德性格之间的关系,我们讨论教育与训育的关系必须以此为基础。对教育者来说,多方面性不是道德性格的基础,就相当于教育不是训育的基础,在对孩子进行教育时,我们就可以单独考虑训育而忽略教育了。而这种事情一旦发生,教育者就会在没有教育方案的情况下对孩子展开教育,这样一来,教育就只能以直接控制孩子的形式呈现出来。在具体行为上,教育者会控制孩子的言行,以强硬的手段来驱使和激发孩子向善的方向发展、向道德的标准靠近,而杜绝他们恶劣的习性,使他们最终成为教育者希望培养的那类人。
教育者可能会扪心自问,以人为的方式对孩子进行单纯的训育是否符合现在这个时代?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教育者需要采取怎样的方式才能实现成功的教育呢?一般来说,要使孩子养成趋向于道德标准的性格,就需要培养孩子的多方面兴趣,让孩子在拓展兴趣的同时改变自己的个性,使自己的个性向着更加平和的方向发展。
不过,孩子的个性要沿着一定的方向发展,也要适应于道德规律的变化。对于那些养成了坏的个性、正走向无法挽回境地的孩子,教育者一方面要先从他们当前的个性入手,判断他们接受较好新思想的时机,估量他们接受较好新思想的可接受性;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如果事情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则可以利用更加强硬的手段对孩子进行另一种特殊的教育。这种特殊教育需要对这些孩子进行严密且持久的管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训育。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说,训育已经超出了寻常教育者的能力,因为从事这类管理的机构一般是国家机构或者其它有权威的社会团体。所以,将这类教育任务委托给此类机构和团体,将使训育更接近于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