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对唯心主义者看来,无限的思维同它的对象是相统一的,因为有了思考,对象才得以存在,永恒的思考是通过思考对象而存在。如果说世界上仅仅存在一种人类的思维,那么我们就不必再对它进行任何假设。因为在这个惟一思维面前,无论是什么,就都会是它的想象,都会存在于它的“那里”或者“那时”。而且也不会再出现“是否存在另一个它的精神复制品”这样的问题了。
我们一直想象,在我们的思维中的物体之外,都有一个复制品的存在。这是因为每一个思维都是关于同一个对象的,如果我的思维对象同他的思维对象相同,那么心理学家就会认为思维能够对外部的现实拥有认知。我过去的思维对象,就是我现在思维对象的判断。而如果不会有相同的对象重复出现,那么我们就无法证明存在到底是属于精神之外还是精神之内。例如,我们的口中出现一种新的味道,这个味道到底是主观的感情特性,还是客观的感情特性呢?
或许在这个味道刚刚出现之时,我们不会去问这样的问题,因为它就是一种味道。但是如果是一个医生听到患者这样描述,那么它就会变成一种超出了思想事物而存在的性质了。就如同新生儿一样,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会第一次经历时间、空间以及各种各样的事情,这些事情的性质就像是第一次感受到一种味道一样,在绝对的意义上,无论是在思维之内还是之外,它们都是一种简单的存在。但是如果存在于思维之外,那么除了当时的感觉之外,就会还存在其他的思维。
在思维外,任何一个单一的思维都无法拥有并产生一桩新的心事,但是所有的思维都能够去思考并且认知。这就是心理学的角度,是一种非理想主义的观点,也是所描述的惟一观点。
一个可以意识到自身认知功能的心灵,它也承担着心理学家的角色。这也是成年人的心理状态——不仅能够知道出现于自己面前的事情,同时也知道自己是知道的。
然而,这种心理状态并非与生俱来,在知道自己知道之前,心灵首先有的是对事物的认知功能。这一点在那些被麻醉或者昏厥意识降到最低点的病人身上就能得到证明,当他们的意识降到最低时,思维就会消失,但是他们依然能够认知对象。
然而,很多哲学家却认为自我反省是思维认知的基础,在他们看来,如果一个思维想要知道一件事情,就必须先清楚地分辨自己和事情的不同。实际上,这是一个非常荒唐的假设。对于这样的论点,我的反驳理由是:我不能在没有梦到我做梦的时候做梦,不能在没有发誓说我在发誓的时候发誓,也不能在不知道我知道的时候知道。我可以在完全没有思考自身的情况下认识一个新事物A,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就能够知道A的存在。如果除了A之外,我同时也能够想到自己的存在,并且也非常了解A,那么我就会多知道一件事情,虽然在A之外我并没有注意到自身的存在,但无论如何,这些情况都不会阻止我对A的认识的了解。
而我所说的那些哲学家,他们只是由一个特殊的对象去替代其他的对象,这其实就是“哲学家的谬误”的表现之一,他们知道的对象是一件事情,而思维则是另外一件事情,他们会将自己的知识马上纳入到他们试图去正确描述的思维当中。
这里说到“对象”这个词,我想我有必要说明一下它在心理学用语中的使用问题。“对象”一词往往在生活中被经常运用,但是很少有人去考虑它的知识运行,将它看作同个人存在的对象相同。事实上,生活用语中人们所认为的“对象”,也许只是语法上的主语,或者是思维的主题;而思维的“对象”则是整个内容和表达。从内容当中抽取实质的核心并将其称为“对象”,是一种有害的语言用法,对于这一点,研究心理学需要特别明确。
心理学的使命就是尽可能地接近我们当前研究的思维的实质构造,所以,每一个思维的对象既不能多也不能少,不论这一对象多么复杂、思考的方式多么具有象征性。思维所思考的就是一个完整的内容,而不论对象多么复杂,它的思想都是一个完整的意识状态。
朱伯尔说过:“我们说完话之后,就只知道自己打算说的是什么了。”另外,艾格尔也说过类似的话:“在说话之前,一个人几乎并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但是在说完之后,他就会为自己思考得如此全面、讲述得如此只好而充满敬意和赞叹。”在我看来,艾格尔的分析比分析家更接近事实。在他看来,每一个占据大脑的词都会取代剩下的思维内容,想法与词语相对应的意识不同,想法要么出现于词语之前,要么出现于词语之后。
我相信,在所有的词语都得到理解的情况下,整个的想法不仅可以在词语前或者后出现,也会在词语被说出来的过程中出现,它会成为一个句子被说出时的泛音。在一个被了解的句子当中,任何一个词都不会以声音的方式而出现于意识里,我们可以感觉到它的意识。尽管语言的内核会随时发生变化,但是它在整个意识流当中都是相似的。对于想法的意识和对于单词的意识是同质的,它们都是由相同的心灵要素组成,并形成不会中断的意识流。
如果在一个思想尚未完成时将其切断,观察它的横断面,我们就会发现它不是单薄的词语,而是各种充斥着想法的词汇。如果我们可以观察大脑内部,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完整句子的不同阶段都存在着相同的积极过程。每一个过程达到最大的兴奋之后,接着就会产生思维内容的词语内核,而在其他的时候,它们处于亚兴奋状态,并同其他的亚兴奋状态结合,产生泛音和边缘。
在对意识流的粗略的描述当中,需要我们注意的就是最后一个意识特性:在思想时,它对所感知对象的某一部分的兴趣要高于另一部分,并且它在不断地欢迎、排斥和选择。也就是说,将注意力不偏不倚地分给一系列印象是不可能的,这些选择、排斥、欢迎的结果造成了我们内心无处不在的差异。我们不仅在强调事情,还将它们统一或者分开。
但是事实,上我们却忽略了大部分的眼前事物,在此,我简要地说明一下这是如何发生的。首先,心理学告诉人们,外部世界处于无尽的混乱运动当中,我们的感官除了作为选择性器官之外,还会对一些速率范围之内的运动做出反应,而对其他的运动则会完全忽略。
就这样,感觉强调一些特别的运动。当然,客观地说,这种选择标准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而从主观上来讲,它是通意这种运动而忽略那种运动,从而形成一个充满对照、突然变化以及逼真的明暗对比的世界。正如赫姆霍兹说的那样,我们只是注意那些对我们而言是事物标志的感觉。
但是,“事物”是什么呢?大量的事实被我们所看到,而它们的实质也不过是可以感觉的性质的特殊组合,恰好这些组合从美学或者实际的角度引起了我们的兴趣。所以,人们会给它们具有实质意义的名字,并将它们的地位提升到一个排他的独立性和尊严的高度。我们从每个感觉当中去获得独立的事物,然后心灵会再次去做出选择——它会选择某些感觉去代表这个事物,并且会认为剩下的都只是这个事物的表象。也就是说,心灵去选择适合自己的,并决定那种感觉应该变得更加真实,那种感觉又更加有效。
所以,我们的知觉实际包含了两个方面的选择,在所有的感觉当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那些没有出现的感觉所预示的感觉,同时也要挑选出一些联系来表示客观实在。
具体来讲就是,一个人的经验思维取决于他所经历的事情,但是他经历的事情又会在很大程度上由他过去的注意习惯而决定。一个事情可以在我们面前出现无数次,但是我们不去注意,那么这件事就不会进入到我们的经验当中。相反,有时候一生只经历一次的事情,却有可能在我们的记忆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每一个人都能从同样的事物当中做出选择,这些选择形成了我们各自的个人经验。
艺术家会选择自己中意的内容,拒绝不符合自己作品的颜色和形状。进一步分析,我们还可以达到伦理的高度:选择起着绝对的主导作用,一个行为只有从几个同样可能的行为当中挑选出来,它才会具备伦理的性质。坚持和跟随正义的观点会压制人们对奢华生活的渴望,类似这些都是典型的伦理力量。当然,伦理的性质不仅仅是这一点,这是一个最具有深长意味的话题,因为这一点决定着一个人的生活。
我们在生活中时时刻刻都在做着伦理性的选择:我应不应该这样去做?应该选择哪种职业?这些选择事实上都取决于我们内心里具有说服力的兴趣中的至高的一个,而一个人的未来则是由当下的行为决定。
叔本华认为,一个拥有固定特征的人,只可能会对给定的情况做出反应,并以此去强化自己的决定。但是这种观点忽视了一点:在关键的伦理时刻,通常人们所提出的问题都是关于这个特征本身的。也就是说,一个人的问题所表现出来的,不是他应该怎样去选择,而是他下定决心要变成什么。
再具体一点就是,我们的心灵在每一个阶段都有共同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之间的比较决定了意识。注意力本身具有一种强化或者抑制的功能,它会去选择某些可能性或者抑制某些可能性。所以,最高级和最复杂的心理产物,就是从下一级机能所能够选择的资料当中过滤而来,同样,这一级的资料也是由更下一级的技能所选择……
也就是说,我们的大脑会对它所接收的信息进行加工,就像是雕塑家对石料进行加工一样。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加工的工作是没有间断、永恒运行的。同时,在一个雕刻的石料的周围还存在着无数其他类似的雕像,这些雕像是雕塑家从其他的雕像中选择出来的。在我们的世界当中,无论我们各自的观点存在多么大的差异,它们都是源自于感觉原始的混乱,而且会没有差别地给予我们物质的思维。
思维可以不断地认知,如果愿意,我们可以通过理性将事情展示出来。但是在我们感觉和生活的世界当中,我们的今天一直都是祖先们和我们自己经过漫长积累才做出的选择,是从最终的混沌当中所剥离出来的。就像雕塑的过程一样,需要先放弃那些“没用”的材料,这样,作品的主体才能凸显。一件真正的艺术品是在不断的选择和放弃过程中脱颖而出的,一块石头在一个雕塑家的手里会成为一个艺术品,在另外一个雕塑家手里也会成为另外一个与之前完全不同的艺术品。
我们的世界也是如此,最初的世界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但是今天它之所以以一种多彩的方式存在,是因为在不同的人那里,它是不同的作品。在人的意识里,世界是这样的,但是如果蚂蚁、牛羊也有意思,那么它们意识当中的世界肯定与我们不同。
因为认知将宇宙一分为二,每个人都关心其中一个宇宙,并在不同的地方画下选择的分界线。当我们用同样的名字将这两部分命名为“我”和“非我”之时,也就说明“我”开始凸显。那些被称为“我”或者“我的”的部分,它们被心灵所感觉到的那种独特性,目前依旧是一个道德的谜题。
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一个基本的心理学事实,不会有人对别人的“我”和对自己的“我”一样抱有相同的兴趣。在我们的心理和思维当中,他人的“我”同其他的“非我”一样,是一种外部集群,因此,自己的“我”就被鲜明的对照突出了出来。
正如洛彩所说的那样,尽管蠕虫没有意识,不会对自身和整个宇宙有任何的感想,但是它依旧会将自己的遭遇同这个宇宙进行区分。对于“我”而言,蠕虫是整个世界的一部分;而对于蠕虫而言,它却是确实“我”的一部分。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如此,都会在不同的地方将整个宇宙一分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