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可以证明无意识状态之下的想法是无法引出事实的,而所谓的“证据”,实际上要么是被马上忘记的有意识想法,要么是快速的大脑反应过程(或者称为“联想”)所产生的、与推理相类似的过程结果,而这样的过程并不是思维过程。而除了证明以上论点外,我们还需要证明另外一个论点,这个论点要比上面的九个更具有说服力,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与之相反的观点。
这个论点就是:我们本身并不知道自己对他人的情感是所有行为动机的源泉。我们的精神世界,实际存在着一个庞大的精神集群,这个庞大的精神集群一直以来都能够发现人们所拥有的主观条件实际上与所推测的客观条件并不相同。这就是我们无法自知情感是动机的源泉,而只能通过反思和内省来显现的原因。
就比如我们会在某一个时间发现,曾经让我们感到无比快乐的事情开始变得令人沮丧和厌烦;或者我们只是单纯地喜欢一个异性,但是内心却并不知道,而是以为自己爱上了对方;抑或当我们细致而深入地分析自己的内心动机,竟然惊讶地发现它的深处隐藏着我们无法认同的欲望和贪婪……
这一切,都与我们的感觉是如此相似:人们每天都在不断地接收熟悉的信息,但却能够通过这些熟悉的感觉去发现新的要素。当然,这些新要素本身是一种存在,否则,人们也无法将它们给自身的感觉与其他相似的感觉进行区分。所有的要素都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必须存在的,否则,我们就无法对它们进行区分。
但是,这些被发现的新要素既然是一种存在,在被感觉到之前,它们存在于哪里呢?这样的问题就引出了另一个新的论点,即这些要素一定存在于无意识状态之中。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过往大量的哲学论证也已经说明,这些要素是人们无法单独找出来的,谁也不会知道在一个人的脑袋当中,无数的思维混在一起会有多少联想。
人身体的各个器官,如心脏、肌肉、腺体等,会随时流露出各种情感,我们也可以随时随地地发现这些还不知名的情感,正是这些情感共同形成了我们的身体对客观世界的感觉。没有人能够知道,我们身体的每一处神经在受到刺激时所担任的是一种什么样的角色,而人们已经拥有的感觉与被新发现的感觉之间的区别,则在刺激人产生一种创新感觉的同时,也告诉我们,这些感觉要素实质是已经存在的,在我们发现之间,它们就已经存在于无意识状态当中。
举一个例子,每一个人都知道发音中浊音和清音的区别,也知道ABC同EFG之间的不同,但是如果让人从理论上来区分它们之间的不同,相信很多人很难说清楚,除非我们将自己的注意力专注于区别上。就拿浊音和清音的区别来说,浊音与清音的不同,实质上只是在清音上加了一种要素——从人的喉咙中发出这种声音。而且这个要素在所有的浊音中都是一样的,都是后来加上去的,而清音则没有这一要素,这样就构成了二者之间的区别。
所以,当我们听到一个浊音,伴随着浊音所特有的要素必然早已存在于我们的脑海当中,否则我们不会知道这个音是浊音,虽然那时我们并不知道这个要素是什么。
在现实当中,我们也会遇到许许多多这样类似的感觉,每一个人在一生当中都会经历无数次,只是很少有人去关注这些区别。也就是说,这些感觉只是存在于人的无意识状态当中,它们可以很自然地为我们的感觉或者思维提供帮助,但是如果不去注重这些细微的差别,人们就不会在意它们。就比如随手关上房门,看远处的物体时我们会调整眼睛的晶体微距……
这些事情时时刻刻发生在每一个人的身边,但是几乎不会有人关注或者意识到去这些事情的感觉,并对这些感觉进行区分。而这一切似乎都可以证明,在有意识状态的感觉之外,这些不被感觉到的感觉以一种无意识的状态而存在着。正是因为有意识的感觉同无意识的感觉都是一种真实的存在,而且人们对它们的想法完全一样,所以这就意味着那些反对心灵要素理论的论点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对于这样的论点,我认为推理的过程充满了混乱:两个指向同一外部事实的精神状态,亦或是后者指向前者的两个精神状态,它们被描述为一种同样的精神状态或者想法,然后再通过两种版本去分别说明。这样,在第二个版本当中,只要存在任何同第一个版本的不同,这种不同的特征就会被认为是以一种“无意识”的精神状态而存在。
实际上,这样的推论完全是一种谬误,虽然有哲学历史作证,但是以当前人们的智力水平可以看出,这种谬误是多么明显。
在当前,一些心理学研究者的心理学概念是这样的:他们认为,关于一个事物的两种思维,实际上是一个思维,并且在不断内省和反思的过程当中,这个思维能够越来越清晰地看到事物的本质。
但是,对于这样的理解,如果我们细致地做出如下的区分,就会发现这种理解的混乱。区分的过程是这样的:一个想法A在存在的时候,简单地拥有这个A,然后与想法A之间相关的所有事实做出区分。同时,对那些已经被我们认为是主观事实的精神状态B,和与B相关的所有客观事实进行区分。
然后,我们来分析一下这种区分,先说第一种区分,通过区分可以看出,以所谓的感觉、注意力所揭示出来的那些新的感觉特征作为一个论点的基础,这样的理论是站不住脚的。这就像字母发音的例子一样,比如一个音P会给人一种感觉,我们假设这种感觉为1,当同与它相区别的浊音F之间进行区别后,P所给人的感觉就会发生变化,这时候,P的感觉与原有的感觉1就会存在不同,即使它所代表的发音依然是P。这也就意味着,即使面对一种相同的外部事实,也依然可以存在两种不同的精神状态,而之所以如此,则是因为大脑活动的不同过程。
所以,将两种活动的结果归因到一个同一的过程是让人无法接受的。因为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心理活动,而且,这两种心理活动的区别,并不仅仅是一个状态是另一个状态的一种无意识的表现形式,它们之间的的区别,在心理学上是完全独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