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意志作用的神秘性质之前,我们先要专注于考虑使观念独占心理的条件。如果推动的观念独占心理的条件能够成为事实,那么关于意志的心理学才能称作真正意义上的“完善”。根据生理的现象和定律,观念的产生往往源自于神经的刺激和变化,一旦观念占据足够的心理优势,那么意志作用也会随之终止。在这之后,无论是否存在行为、有什么样的行为,意志都不会再发挥作用了。
例如,我想要远处的桌子从地板的一边溜到另外一边,但是如果没有外力作用,这种情况在现实当中是不会发生的。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可以发现意志作用似乎是一件纯心理上的作用,或者说是精神上的,而一个动作的具体执行,则是心理之外的。
再比如,在狂舞病和行走失调病症患者的身上可以看到,动作的表象和对一个动作的执行意志都正常,但是具体去做的时候,执行的神经中枢却发生了错乱。所以,虽然观念可以作用于神经中枢,但是却不能具体地发动它,从而让它恰当地重现所预想的感觉。同样,患有失语症的病人也会面临同样的现象,他们的脑海或者内心想要说出的话,与自己实际所说的并不一样。这些现象会让患者感到气恼和绝望,恰恰是这种气恼和绝望证明了他们的意志非常健全。而对于瘫痪的病人而言,这种现象更为严重,他们不是执行的中枢神经发生错乱,而是完全被断绝。
也就是说,尽管身体和手无法活动,桌子也不能从一边滑动到另一边,但是意志作用依旧会发生,而由于主导内心的感觉没有达到预期,所以意志作用的主体就会更加努力——瘫痪患者在心理上构成了肌肉“努力”的感觉,比如皱眉、挺胸、握紧拳头等,虽然他还是不能动。
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对一个对象的观念能够稳定地占据心理的研究,就是我们研究意志的核心。心理学研究在不断地谈论联想、谈论感觉,将它们的出现放在意识的定律当中去讨论。如今,我们可以将所有见到的、被意志作用所包含的情形,都看作“注意的结果”。也就是说,意志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能够将一个艰难的对象固定在心上。
如果用一个术语去表示,意志的作用就是“发动指令”,一旦对象被注意,意志就会发动指令,而神经中枢就会依据意志的指令去执行。一个预想的动作可能需要等待,等待能够使这一动作的所有条件都得到满足,从而在心理元素的作用下产生结果。但是无论如何,指令是意识作用的根本体现,就如同前文所讲述的那样,意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是一种信心,而信心在心理研究上则是一种特别的专注,是对感兴趣的事物的一种特殊的感觉和联系。
在解读了意志的作用后,接下来我需要同大家一同探讨意志作用的主要特征和性质。在上文中我们已经说明,信心和决定都是一种近似情绪的直接运动的结果,在意志作用当中,纯粹的立志努力与瘫痪病人所做的肌肉努力不同——肌肉努力是由身体肌肉用力引起的一种神经末梢感觉;而立志努力则是在肌肉努力的基础上,通过设想而让感觉稳定,进而使努力成为现实。
如果一个人在一种不明智的思想中挣扎,那么他所面对的困难是什么呢?有一点可以确定:他面对的一定不是身体上的困难。因为从身体上说,做一件事情或者避免做一件事情都是非常简单的,真正的困难在心理上——我们的内心会有一个标杆,它时刻提醒我们哪些行为是明智的,哪些是愚蠢的。相应的,任何情绪的起伏也是如此,这些情绪状态会影射于我们的心理,只有符合标杆的状态才会被心理所接纳,否则就会被压灭。
例如,在我们兴高采烈地狂热之际,有人给了我们冷静的警告,这种现象无异于在燃烧的火焰上泼了一盆冷水,如果不能反驳,我们就会感到气恼。这种情绪的出现可以说是心理防御机制出于自保的本能,而若从意志的性质角度来讲,则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合理的观念如果能够被冷静地倾听,那么其他的观念就会被否认。理性在这里就变成了一种冲动的对立者,似乎随时散发着否定的味道,这就是大多数人在尽情地释放情感时,会觉得理性这个稳定的力量简直就是来和自己做对的原因。
这种情况只适用于普通的人,对于那些意志坚定者来说就会截然不同:当听到理性微小的声音告诉他“不要这样做”时,这些意志坚定者会毫不畏缩正视它、肯定它,无论心里的情绪是如何地激动和反抗。这种注意上的努力艰难地支持理性的过程,就是意志作用的最明显表现。而在意志的作用下,这种努力会对人的意识倾向产生改变的作用。
而且,一旦人意识到这种意识倾向的改变,他的行为也会随之发生改变。因为一旦一个人的思想领域被新的对象所占领,这种新对象就会发生它自身独特的作用和影响,最困难的是占领的过程。
因此可以说,无论是何种意志,其作用的性质表现都是一样的,即努力而持久地肯定并接纳一种思想,但如果没有这种肯定和接纳,这种思想就会溜走。这种努力在心理平静而自然地飘向激动时是平淡的,而如果心理是由激动飘向安静的,它就会是重大而辛苦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对于第一种情况,努力必须抑制爆发的意志,或者激起阻塞的意志。就比如经历了一场风暴的渔船,搏击之后的水手的大部分意志都是阻塞的,他们会进入到一种筋疲力尽的状态。这时候意志就会发挥作用,如果意志同意这种状态继续下去,那么它的努力就会平静而轻松,水手们也会继续沉睡的意识;而如果意志想要激起水手们阻塞的意志,那么它就要做出重大而艰苦的努力。但无论如何,意志的出力都会成为现实。
总而言之,意志作用于心理过程的终点与意志直接努力的起点是相同的,它们是一个同一的观念,而我们的意志能够体验到的惟一的抵抗力,就是这种观念反对被注意的抵抗力。而我之所以将意志作用及其性质表述得如此简单,是因为基于这样一个需要特别强调的事实:虽然现在很多哲学家们依然在主张,但是意志作用并不是让我们同自己内心之外的事物去联系,而是让我们自己同我们自己的心态进行关联。在此,需要注意的一个观点就是:心被一个观念占满,就意味着同意了这个观念对象。对于这个论点,很多读者一定会产生疑问,所以我必须强调,要对这句话加以限制,否则就无法继续讨论。
假设一个思想确实可以独占一个人的内心,那么就可以确定这种占领就是一种同一。但是无论如何,一个人的思想与意志是并进的,这也就意味着在一个思想占据我们心灵的同时,我们也会去思考并同意其他的事情——在我们的内心,两种对立的思想可以同时并存。这时,注意力的努力只是意志作用的一部分,所以注意是意志作用的第一基本要素,但是对于所注意的事物而言,明白并同意它的客观实在性,则是意志作用所拥有的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