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决定的五类形态

时间:2024-06-29 00:53:08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进行了行为上的决定,但是至于这些意见到底是否合理、是否发自内心,就是我接下来想要论述的了。在这里,我将所有决定分为五大类,希望能够以一个更为明朗的状态向大家做出陈述。

(1)合理型决定。当这一种心理决定出现时,实际上关于心绪的纠纷,就已经差不多平息了。但是为了让一切更加稳妥、更加水到渠成,我们没有掺杂过多的外力因素。就好比一场自然而然的感情,两个人彼此爱慕、相互吸引,谁也没有刻意去追求谁,等那个正确的时间到来时,爱情就真正诞生了。其实合理型决定也是如此,在结论出现之前,关于决定的争论就已经非常弱小了。我们在心中已经有了一个近似的答案,但是为了保持客观冷静,所以选择了继续观望。而突然有一天,我们的神经紧张了一次,并且提醒自己说,眼前就是最好的答案,于是原本的疑惑也就消散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则是坚定不移且合情合理的定夺。

行为决定的五类形态

从特点上说,合理型决定常常会给我们的心理造成一种假象,那就是它的诞生是“极度客观”的,人们在做出决议的时候完全顺乎自然、顺乎真理,同时在心绪上也没有受到半分的强制之感。但是从哲学的角度来说,合理型决定在诞生之前就已经处于一种“众望所归”的环境之中,主观思想是否在这个过程中影响到了我们的判断,这一点其实是无从得知的。但是无论如何,从心中已然得出近似答案之后依然“继续观望”这一点来看,人们做出的合理型决定,应当是被视为成熟可靠的。

(2)顺受态度下的决定。在一些时候,人们做出的选择是带有强烈“随波逐流”的意味的。当环境赋予我们一个背景的时候,我们并不会太过强调自我的感受或者是自信的力量,环境会不断地敦促我们“接受这个”“按照这一条路径,一样可以得到想要的结果”。在类似这样的心理因素支配之下,人们得到的结果往往是随性且包含大量环境印记的。

(3)外力推动下的激情型决定。一些时候,我们的心绪并不是稳定的,它处于一种“受压抑的亢奋”之中——选择希望被释放,却缺乏强有力的推动因素。于是本次对于事项的抉择,也就总是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然而正是这样一种欲罢不能的环境因素,使得人心对于快速寻找一个合适的宣泄渠道而骚动不安。于是,当有一股外在的助力来临之际,我们会毫不迟疑地敞开胸怀、酣畅淋漓地享受这次选择带来的快感,至于眼下的抉择是否是最佳答案,也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在这种状况下,人的意念就好比是一个青春悸动的少年,他对于爱情的渴望远远超过了理智的范畴。由于过去长久地受到长辈或者环境制约,他对情感的诉求更加迫切和冲动,因此,当有人表示了类似的情绪时,两人一拍即合的可能性也就非常之大了,而至于本次不假思索的爱恋是否正确、自己和对方是否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就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

在生活当中,类似这样的决定恐怕不会发生在那些细针密缕的人身上,他们通常会对自己的行动做好规划和安排,以免让自己陷入被动的局面。通常,这些事情也不会发生在安贫乐道者的身上。而在一些个性鲜明、喜欢在起落沉浮之中证明自己的人身上,这样的做法是比较常见的。像拿破仑这样才华与实力兼备的人,就能够在完成自我突变的同时,成就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当然,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具备和拿破仑等同的条件和能力,过分的激情同时也会带给一个人不利的一面。生活当中有很多类似的惨剧,在此我不做更多赘述。

(4)顿悟的决定。和上文中所提到的决定有一点相似,这种类型的决定同样也是充满偶然性因素的。我们见过很多人在年轻的时候放荡不羁、言行莽撞,但是猛然间有一天,他们的心中产生了异样的情结,继而浪子回头,成为一名社会上出众的人。

在这一种值得庆贺的变化来临之前,其实突变的种子早就已经种下了,只不过从表面上看来,这个人依然是不听约束、我行我素的。生活中有一些细枝末节的情感和事物在不停地感染着他,但是强烈的自尊心和自负心理让他坚持己见,继续过着自己原本的生活——甚至连他自己也没有觉察到自身观念的转变。只不过,这一种潜在的感染力在不断地熏陶着这个人的神经,并且在不经意间悄然改写着他的价值尺度和人生观点。终于,当这种沉睡在意识深处的“本我”觉醒之后,一切轻佻、怪诞的生活方式也就不复存在了。

有一点值得深思,既然这种变化是非常值得称赞的,那么它究竟又是从何而起的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同样也是非常模糊的。它大概和这个人的童年经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无论如何,单纯凭借童年印象来解释这一种现象,同样也是虚妄、不负责任的,我只能说,这是一种环境经验和内心情绪之间共同的产物。比如说一位不关心父母的年轻人,他在社会生存当中逐渐发现了父母才是自己最爱的人,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父母年岁渐长,年轻人这时候猛然觉悟,开始抽出时间来陪伴、关爱父母。从这些事件当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奉养老人的举动或决定,实际上是一个警醒的举动,但是造成这一结果的诱因却是潜伏、默然的。

可以说,在一些状况下,人们会突然间对过去放诞不羁的行径进行否决,洗心革面变成一个正直、稳重的人。当然这种变化的到来是非常猛烈和强劲的,一旦确认,就再也不会更改了。

(5)意念之中带有“努力之感”的决定。在这种决定当中,我们会在付诸实施之前认定所有的条件均已成熟,只需要下定心思开始行动就好。但是在具体的推动过程中,我们却又极不自然地在心中产生这样一个印象,那就是“本次行动是我们主动打破了平衡”。

按照一般逻辑,一个决定在诞生之前,会有若干个互相排斥的理由互相博弈,当全部有争议选项都被排除之后,一次确定的决议也就诞生了。按照正常路径,不同理由之间的对决理应都是“公平”的,但是在带有“努力之感”的决定当中,这种放任自流的公正博弈被扼杀了,取而代之的是含有个人不自觉主观推动力的非公平竞争。

在这个决定当中,意念必须要让一种理由放置到“不可能”的一方去,从而使另一个理由顺理成章地成为最终答案。如果我们仔细考量,就可以发掘出这第五种决定与上述任何一种决定的不同。

前面所提到的四种决定,它们在即将诞生的那一刻,实际上是处于“绝对统治”地位的,所有的争议性选项都已经被排除在外,只有这一种尚未发布但却已然不可动摇的决议存留在我们的脑海当中。而最后一种,也就是带有“努力之感”的决定,它其实在即将被选择之前,依然还是争论不休的,而且两个不同的理由彼此倾轧,似乎谁也说服不了谁。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惟有我们忍痛割舍其中一方,才能够艰难地将另外一方推向前台。也正是我们的主动参与,使得我们在内心之中承受了巨大的“努力之感”。

人们的意识之中包含“努力”这种现象,这一观点是得到了广泛推崇和认可的。但是对于努力的路径和意义,每位学者都有不同的看法,而这就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话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