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一段时间,个体类型的差别都是早期经院哲学的争论焦点。很多正统的经院学者认为,神拥有人的特性,而且很可能是玛利亚和木匠约瑟的儿子,在他们看来,心灵仪式只不过是走走形式而已。这就导致艾比翁与幻影学说者的观点产生了非常大的分歧,这种矛盾使二者所属的学派进行了长达数十年的争论。
公元320年,一位叫阿莱亚斯的学者将冲突转化成一种新的形势,在他的影响下,经院哲学的政治体系发生了一些改变。他极力反对“神与约瑟是同一个身体”这样的说法,还由此引发了同一说与类似说之间的斗争。这两种学说的分歧实际上是一种世界观的分歧,类似说的本质就是注重人的感官与知觉方面的感知能力,而同一说则是纯粹的抽象概念。同样,单一性灵论和双重性灵论也成为两个对立的理论,前者相信神是整体存在的,而后者则认为神同时具有人性和神性。这表明,性灵论的抽象观点与其感性理论在根本上是对立的。
虽然阿莱亚斯致力于经院哲学的研究,并希望将自己的学说推广开来,但实际上,由于认知有限,没有谁愿意参与哲学争论,不管某个理论有多深奥,人们也不会花时间来搞清楚,只是在政治的影响下,被动地做出自己的选择。所以,类型的差别在很多人看来没有任何讨论的意义,但一个无法掩盖的事实是,是同一说与类似说之间的矛盾是极为激烈的,且政治因素在其中占据主要地位。前者认为神拥有完整的人性,其神性是相对且表现在外的;而后者则认为神具有完整的神性,肉体才是外在的表现。
以上争论可以分解为两大理论:一种理论认为人的感官系统在生活中的价值非常之大,人并不只是作为主体而存在,这只不过是我们的感觉;另一种理论则认为,只有抽象和超验的事物才具有价值,简单来说,就是人类无法感知到的某种自然规律决定了世界的运行,而这才是人类感觉的基础。实际上,两者都存在缺点,前者忽略了功能的重要性,而后者否定了人这个主体,对功能过于看中。显然,这两种观点都完全否定了对方的价值观和世界观,这决定了矛盾的加剧,而两者的争斗也是偏激的,他们都希望通过强制措施使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甚至使对方的哲学从此消失。
公元400年左右,又出现了关于原罪的争论。神学家皮拉基亚斯对人的意志力量持绝对肯定的态度,而特土良则认为,一个人即使意志再强大、受到过再好的教育,他也不可能避免犯罪。这与圣·奥古斯丁的原罪概念相似。原罪起源于远古时期的人类本能欲望,奥古斯丁认为,虽然人生来就带着罪孽,但可以通过后天的行为进行赎罪。奥古斯丁认为人没有丝毫价值,只是被神抛弃的东西,必须通过赎罪才能重新获得价值与意义。这样一来,人的价值观、自由以及自我意识就被完全否定。
虽然原罪的理论种类有很多,也都经过了一定的改革与创新,但其本质是落后的,带给人的只有无限的恐怖和压力。因此,大多数人在心里是拒绝这样的理论的,与此同时,要求自由与道德价值的声音开始在人群中出现。英国苦行僧皮拉基亚斯与他的学生克里斯休斯首先提出了人具有价值和情感的理论,并将人的道德价值看成是理所应当的、是真实存在的。皮拉基亚斯的观点与双重性灵论的观点有一定的关联,其原因是,有个叫聂斯托利的经院哲学家曾经为遭受杀戮的皮拉基亚斯学派的人提供了避难所,而聂斯托利的观点就是将神的人性与神性分离,甚至还认为“神至高无上”的观点并不正确。皮拉基亚斯学派接受了救命恩人的理论,遗憾的是,聂斯托利去世之后,该经院学派的势力逐渐消亡,其理论也慢慢被人们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