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倾者把主观规定当成决定性的主导力量,但同时也会观察外部客观条件。在这种类型中,主体都会受到认识和感觉因素的影响,当然,更多作用于客体的感官刺激也会注入主观意向的成分。这也就是不同的人看待同一种事物会呈现出不同意象的原因。
对于具体事物,外倾者看待它靠的是事物在自己头脑中所呈现出来的具体反映,但是内倾者只相信事物在主体中所形成的外部印象。在个体层面,二者的差异微乎其微,但是在整个心理系统中,这种差异便很容易引人关注。这种情况在自我保留中显得尤为突出,它似乎在预示某种东西,于是很多心理学家便把这种类型定义为“利己主义”“偏好孤独”“主观性”等。但是在我看来,这并不科学。我们应当明确,所有的认识和感觉都不是完全客观的,因为它们或多或少都会受到主观条件的制约。说得简单一些,世界是独立存在的,而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也是独立存在的。如果不认同主观因素,那就相当于否认了我们能够完全认识世界的可能性。我们一直在提高认识的客观作用,与此同时,主观因素便受到了压制,这实质上是对主体的否定。我们都知道,认识再怎么客观,它都无法脱离主体,因为没有了主体,认识也就无从产生。
同样适用于其他的心理功能,客观与主观向来都是相对存在的,精神功能需要主观的迫切性与需要客观是一致的。在外倾者眼中,“主观”总会给人一种攻击性和责备的感觉,“纯粹的主观性”就像是一种存在极大危险性和攻击性的武器。所以,外倾者总是相信客体的优越性是绝对的,这显然是非常偏激的。因此,正确认识“主观”的含义就非常重要。在我看来,心理行为与客体所产生的影响融合之后,主观因素中便会出现一种新的精神现象,即主观因素始终与自身保持一致,它所呈现出来的认识和感觉也都是相同的。这就形成了一种不变的现实,从而代代传承。所以,主观因素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
与客观因素一样,主观因素同样存在决定世界的力量,并且呈现出了所有价值,这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力量。这就像是另一个世界规律,只有遵守这个规律,个体才能得到一种可以安全、持久、有效生存的基础。客观因素会一直存在,但是客观容易受到机遇等条件的制约,很容易消失。主观因素也是一样,只不过制约的因素变成了多变的和个别的偶然事件,所以主观所拥有的价值是相对的。
一般来说,内倾型态度受制于心理结构,这些心理结构产生于自弃的发展过程。但在理论的层面,这种制约便来源于遗传因素,这种主观因素是永远存在的,它与主体自身并不等同。集体无意识的内容表现在意识当中时,总会存在一种明显的倾向,个体一度认为决定它们的从来都是客观,但事实上,它们产生于精神因素的无意识结构,只不过它的释放方式需要落实在客体的运行上。这些主观的倾向和理念超越了印象的最高的精神价值,比客观的影响要强烈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