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倾态度:理性vs非理性

时间:2024-06-28 23:59:01

思维和情感作为人类基本的心理功能,存在独特的推理判断特性,因此我们称其为理性类型。推理判断类型的制约,成为理性类型的显著标志。但是理性类型的人并非仅仅依靠推理判断,他们同样也会受到无意识非理性的影响。如果抛开个体意识的内在含义,只观察理性者的言行举止,那么他们表现出来的无意识作用下的偶然性和非理性特征就会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而印象的深刻程度甚至能超越理性者本身的意识动机。

在理性心理中,推理判断代表一种强制性的力量,这种力量会为生活中原本没有规则或是存在偶然性的东西强制赋予确定形式,这同样是推理判断的目的。所以,若要接受意识承认的“选择势必都是理性的”,我们要做的就是选择生活中的各种可能性。而那些察觉到生命偶然性的心理功能,在影响程度和独立性上都受到了限制。

外倾态度:理性vs非理性

但是感觉和直觉所受到的限制并不完全,它们依靠自己的普遍性得以幸存。但是推理判断的选择力量仍然会控制它们产生出来的产品。这就如同在行为动机中,起决定作用的力量并不是感觉而是判断。

思维与情感的理性都倾向于客观事实,理性的人只把客观世界所普遍认可的东西看作理性的,除此之外,其他任何东西都没有合理性。但是理性并不只倾向于客体,它同样拥有个体和主观的特征,在个体中,每当客体的重要性被抬高,主观和个体的理性就会受到压制。事实上,这种压抑每时每刻都存在,无意识的淫威总是在摧残着它们。这个时候的无意识,其本质是最令人厌恶的。这是理性思维的层面,但是除此之外,很多原始感觉会在它的强制性之下,以其他形式表现出来,这时候,这些原始感觉就会成为一种与客体有关的巨大折磨。

人们总会怀疑或察觉一些令人厌恶的东西,这些东西的真实性往往并不完全,它们很容易就会引起错误方向的曲解。无意识内容和对立形态总会对理性意识产生致命的影响,这时常成为理性意识中途中断的主要原因,在这个过程中,甚至还会混入偶然因素的辅助影响,从而在无意识或者是感觉价值的作用下,发挥强制性的影响。

感觉和直觉是非理性类型功能,它们的工作、缺陷都是依赖感性认识形成的,所以并不存在任何理性的因素。但是非理性者的感性认识只能涉及一些简单的事件或片段,并且都是未经理智判断和斟酌的。现实生活中,具体事件的发生要么归因于某种现实规律,要么就是一种偶然作用的结果。伴随规律发生的事情一般都是合乎规律的,而偶然性的事情不会被理性接纳。

我所理解的“非理性”在本质上是与感觉类型相一致的。很多时候,无意识会与意识主体互相分离,但二者还是会在一些场合中反复出现,这似乎可以理解为:非理性类型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其实就是理性类型在选择判断活动中的呈现,具体表现大概是有意选择环境和周围的对象、强烈的诡辩行为以及比较严厉的批判。这是一种原始特征,非理性者对于天真和冷酷的情绪转换没有规律可言,这同样带有一种婴儿的心理特征。

与理性类型相比,非理性类型或许会被划入低级的心理功能范畴。通常情况下,我们要了解一个非理性者,唯一的方法便是了解他的遭遇。但是理性与非理性却像是两个世界一样,互相无法理解。

鉴于此,我认为我有必要对各个心理功能类型的典型代表进行一系列的关系思考。社会上有很多精神病学者,他们每个人的研究方向也不尽相同,但是所有人仍然和睦地共存在地球上,法国催眠学家将精神病学者的这种心理关系称为“和睦关系”。也就是说,即便他们心中明确了差异的存在,但他们还是呈现出了一种和谐而具体的情感。这的确是一种难得的状态。倘若具体的个体能够认识到自己身上的这种情感,那么个体所呈现出来的便是一种拥有某种认识或洞察力的属性,这种属性会把观念形式中的协调之处展现出来。然而,这种情感是无法进行进一步分析的。但是这种情况只会对理性者产生作用,很显然,非理性者并不吃这一套。理性者的和睦来源于理性判断,但是非理性者的和睦却来源于真实事物的相似物,而所谓的和谐情感,实质上来源于非理性功能感觉和直觉的共同感知。

在外倾类型中,外部的规律性和客观因素都需要根据心理关系的变化发展做出相应的调整,人在其中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