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性的贞洁认知

时间:2024-06-28 23:26:05

自然法和国际法都是能引导人们通向幸福美好未来的法则,只要我们能遵守这些基本的法则,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轻松自在,不会受到困难的阻碍和束缚。当我们遇到所谓的困难时,这些困难必然会涉及人们是否遵守这些法则的问题,也会涉及对遵守这些法则所表现出来的赞许以及对违反这些法则所表现出来的责备等态度。一些哲学家可能认为,我们并不能利用社会公益对这些赞许和责备加以说明。但在我看来,这种想法是多虑的,在此,我想用另一套义务对这一问题进行更为清楚的解释。

我举的例子是女性的贞洁与温柔,或者说是女性是否应该履行保持贞洁和温柔的义务。我确信,若她们遵守这样的义务,那接下来的例子便是关于善的更为明显的例子,这些例子可以充分阐述我们应该遵守的那些准则。

两性的贞洁认知

一些人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在我看来,这种思想陈旧、古板,必定会被社会所淘汰。但是,人性的弱点在于,总有那么一些人仍然固守传统思想中的糟粕,而不愿意跟随时代的脚步,转变自己的思想。他们常常会指责女性的善,认为女性的温柔如果缺乏自然的基础,那便是错误的。比如女性的衣着、表情和行为如果不够自然,就会成为这些人眼中不可原谅的过失。这是个明显的话题,所以不需要我们花费时间和精力进行解释。我们完全可以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完成对这些概念的研究,只需简单地想象和预测,我们就能知道它们一定源于教育,或者完全来自人类所达成的自愿协议。总之,它们以服务于社会利益为名。

我们只需考虑一下软弱无力的婴儿以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就会产生这样的感受,即男女之间相互结合才能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这一道理不仅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于整个社会。对子女来说,父母的结合有益于他们的教育;对人类来说,男女的结合有益于繁衍生息。要想让男人心甘情愿地抚养孩子,并利用家庭责任感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前提条件就是使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的,只有存在这样的思想,男人才会全心全意将自己的仁慈与爱意赋予孩子。而当他们发现自己的妻子对自己不忠,或者抚养的孩子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时,他们就会展现出另一面,比如暴跳如雷、失去理智、做出伤害他人的举动等。

然而,事实上,男人自己未必能保证自己的忠贞,因为男欢女爱的事情往往都是男人占据主动地位。因此,在贞洁方面,女性往往比男性做得更好。对男性来说,明确子女所属关系是一种合理且必需的保证,一般来说,这将直接关系到他们是否会辛勤劳作、抚养子女的问题。若只是许诺在妻子有违妇道之后再对她进行严加惩罚,这样的保证对男性朋友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在没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女子违反贞洁之前,任何人都不能将公开的惩罚加之于她。从这一主题中,我们可以自然而然地引出男性朋友们最关心的话题,即通过什么样的方法才能避免女性的不贞,使她们抵御住外界的诱惑呢?我认为,唯一能够对她们进行约束的方式是:一旦她们违反妇道,便对她们加以恶名,使她们名誉尽毁。换言之,利用她们的羞耻心来约束她们的行为。这种惩罚方式是一种心灵上的惩罚,虽然略显温柔,但绝对比其他任何惩罚方式都更具约束力。但只是一味地考虑惩罚并不一定会产生理想的效果,对于那些忠贞不渝的女性朋友,我们还应该给予相应的赞美,这样她们就能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不断加强自己的荣辱感,从而在贞洁和温柔方面做得更加完美。

总之,为了使女性朋友保持贞洁,只做出名誉上的惩罚显然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让女性朋友对那种不贞洁的行为感到羞怯和畏惧。当女性朋友对不贞洁的行为感到可耻、厌恶和畏惧时,她们才会从根本上杜绝这种行为。从幼儿时期开始,教育便支配着女性朋友温驯的心灵。一般来说,她们对贞洁的认知都与繁衍和生育有关。但是男性却很少具备这样的认知,他们对贞洁的认知都是建立在生理需求和个人欲望之上的,这是两性对贞洁认知的最显著的差异和区别。

男性维护自己的荣誉,女性维护自己的贞洁,这些都是人为产生的善。男性贞洁的义务与女性贞洁的义务的比较,就像是国际法的义务与自然法的义务的比较一样,它们都是相辅相成、共同存在的。所以,我们不能将相互结合的男女分开,然后再讨论贞洁的问题,这对任何一方都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