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论述过对人或物的爱,而我们对真理的爱又当如何呢?对于这个话题,我认为有必要认真思考,从而指出其中的人性根源。人们所谓的真理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我们已经确定了各种认知之间的比例;第二类是我们已经对事物的认知进行了确定,然后又证明了事物存在的真实性。我们不知疲倦地追求第一类真理,不仅仅是因为它是真理,这一真理给我们带来的快乐也不仅仅是因为它是正确的。在验证真理的过程中,我们会选择不同的方法加以证明,而最终的结论是一样的。比如我们既可以利用数学公式来证明两个物体是否相等,也可以利用圆规和尺子来证明,最终证明的结果也有一致性。
实际上,在不同的情况下,证明既可以被认作理性的,又可以被认作感性的。但无论是理性的还是感性的,证明都能最终验证真理。真理的证明与数学演算具有同样的性质,因为后者本身就是一种真理的证明方法,它与真理的其他证明方法一样,都可以推导出同样的结论。但是,相比于其他证明方法,数学演算略显枯燥,它能为我们带来的快乐是极小的,甚至对于某些人来说,这种证明方法会带来痛苦。然而,我们发现真理并证明它这件事本身不是值得高兴的吗?我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因为真理给我们带来的愉快感并不是来自真理本身,而是来自证明真理的过程。
一个真理摆在我们面前,如果我们只知道它是真理,却不知道它的证明过程,那么这个真理就很难给我们带来情感上的波动。相反,一个尚未确定的真理放在我们面前,我们可以利用自己的才能和智慧去证明它,这对我们来说将是一件极其快乐的事情。如果真理过于简单,使人不需要经过思考和判断就能理解,那么这样的真理也会时常受人冷落。
举例来说,现在我们面前有两个场景,一个是某个天才数学家对某个命题的解析和推理过程,另一个是一个普通人直接给出的线与角的比例式,那么哪一个更能给我们带来快乐呢?虽然这两方得出的结论都有可能是真理,但是相对来说,我们更愿意选择前一种方式来获得真理,因为它更能使我们获得愉快感。在接受前一种方法时,我们需要认真理解数学家的解析和推理过程,在此期间,我们势必会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经过一番努力才能最终获得真理,而这种靠自身的才能、智慧以及努力得来的东西更能刺激我们的心灵产生强大的愉快感。相反,对于后一种方法,我们需要做的只有在一旁静静地聆听,我们甚至不需要集中精力就能获得真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才能与智慧得不到发挥,努力的汗水得不到挥洒,这样我们的心灵就始终处于平静的状态,自然就无法产生巨大的愉快感。
我认为,从科学上获得满足感的主要来源是,在探寻真理的路上,尽可能地发挥自身的才能和智慧、尽可能地挥洒努力的汗水。但这并不是说,发挥了自身的才能和智慧、挥洒了努力的汗水就一定会使人感到愉快。试想,当我们的努力和收获不能成正比时,我们的心情如何?那势必是充满郁闷和不快的。同样,当我们的努力最终换来的是一个尽人皆知或极其简单的真理时,我们的心情必定也是充满郁闷和不快的。因此,真理的重要程度也会影响到我们的心情。一般来说,我们发现的真理越是重要,它就越是能使我们感到愉快。
对于真理的研究,常常遵循着这样的规律,即人们更愿意研究那些实用性强、重要程度高的真理。对于这一点,我又要提出疑问:真理的实用性与重要性是如何影响我们的情感的呢?众所周知,人的欲望和倾向往往很难超出想象的范围。有人认为我们的欲望和倾向是一种实在的情感,但在我看来,它们只不过是情感的一种缩影与印象罢了。举例来说,当一个人在认真观察自己所在城市的防御工事时,如果该防御工事可以到达到保护城市的目的,那么他就会因此而感到快乐和满足,而这里的快乐就源自观察对象的实用性。
对此,我可以这样认为,这个人所产生的快乐其实是对这个城市的人的同情。有些人可能会这样反驳我的观点,即这种微弱的同情不足以刺激起我们产生快乐的情感,同情绝不可能成为努力和实用性的根源。针对这一观点,我需要再次强调:我们在研究某些对象时之所以会获得快乐,是因为我们在发现和理解真理的过程中,发挥了我们的才能和智慧、挥洒了我们努力的汗水。从某种程度上说,真理的重要性本身不能为我们增添快乐,我们一再强调真理的重要性,主要是因为它可以使我们的注意力集中起来,以便更好地体验追求真理的过程。换言之,如果我们在探究真理的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就无法理解其中的乐趣,自然也就无法产生快乐。
毫无疑问,快乐的基础是心灵的活动,除此之外,达成目的、取得成功也能帮助我们产生相应的快乐。事实上,我们在追求真理时所产生的情感并不是由探究行为的目的产生的,而是由探究过程中的心灵活动产生的。当然,在遭遇挫折、无法达成目的的时候,我们也会心生不快。但这只是情感平行关系与平行方向相互作用的体现。
例如,表面来看,打猎与哲学是没有可比性的,但只要我们仔细分析,就能发现打猎中蕴含的哲学思想。我们知道,打猎会给人带来快乐,其主要原因是可以活跃人的身心。具体来说,打猎的快乐在于狩猎的刺激行为、在于集中注意力、在于捕猎的难度,也在于结果的不确定性。显然,在打猎的过程中,我们的行为必须伴随着一个实用性的认知,这样我们才会有继续行动的动力。
我们出于对科学知识的爱,才会不断地努力追求真理,而我们对真理的爱又使我们获得了无与伦比的快乐。实际上,除了爱之外,强烈的好奇心也能给我们带来丰富的情感。我们常常会产生这样的心理,即想要了解别人的行为和境况、对别人的私事颇感兴趣或者对他人的消息充满欲望等。其实,这些心理之所以会产生,都是因为我们的好奇心在发挥作用。
前面我们已经提过,所谓刺激的影响,就是激起想象中的认知,使之固定,以防止任何犹豫或不确定性。当外界事物激起我们认知的活性时,我们的想象也会随之活跃起来,从而产生愉快的情感。这种强烈情感中的快乐与平静情感中的快乐本质上是一样的,只是前者比后者程度更深而已。一种充满活性的认知如果是确定的,它就能为我们带来快乐、驱走烦恼,因为充满活性的认知可以使我们的记忆深刻,可以避免我们的思想出现任何的摇摆不定。
人性有这样一个特质,即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我们常会心生不快,即使我们未曾关注过那一对象,这种不快的情感也会产生。变化的事物很难被我们掌控,所以我们内心并不喜欢变化。值得注意的是,变化会增加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会使我们的思想处于摇摆不定的状态,我们的认知也会突然从一个观点转移到另一个观点之上。由此我认为,不确定性会给人们带来痛苦。当我们对某个陌生事物感兴趣时,这种痛苦也会随之而来,因为接触感兴趣的新事物时,我们往往会同时接触它们那些不确定的关系、重要性或新奇性等。
当然,我们的好奇心是有限度的,人们并不会对所有的事件都感兴趣;我们的好奇心又是超越常规的,人们也并不会只对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事件感兴趣。一种认知刺激我们的心灵,会使我们对认知对象产生关切之情,之后,这种认知的不稳定性与非恒常性又会使我们产生不愉快的感觉,最终,我们对这一对象的好奇心便被激发了。但是,当我们对某一对象的认知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时,我们就很难对该对象产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