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准则和比较准则的对立作用

时间:2023-11-26 00:19:03

人性中存在两条较为明显的准则,分别是同情准则和比较准则。

首先,我们讨论一下同情准则。众所周知,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这些关系不仅包括物质上的利益关系,也包括精神上的情感关系。由于这些紧密关系的存在,一个灵魂与另一个灵魂就可能发生强烈的相互作用。例如,当一个人向我靠近时,我可能通过交流与他建立起一种友谊的关系,而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这种友谊的关系会使我们相互了解、相互认知。通过对别人的了解和认知,我就可能通过他的性格、言行、习惯等判断出他对某些事物的态度和观点,而他的态度和观点又会或大或小地影响我的判断。我对我的朋友产生了同情,因此,他的情绪就有可能影响我的情绪,他的态度也会影响我的态度,这就是同情的神奇作用。

同情准则和比较准则的对立作用

我们对他人的同情往往是强烈的,它很少会太过微弱,很少不会对我们的情感和思考方式产生影响。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对他人的每一次同情都会使我们的情感和思考方式发生改变。实际上,这种情形是很少发生的。在判断和评价一个陌生人时,我们的同情心可以给我们的决定提供力量。在同情心的作用下,我们会使用看待自己的方式看待他人。

同情准则是深入人心的,因为它会深入人类大部分的情感。而且,同情在人类情感中出现的方式也是比较特别的,一般来说,它总是以与当前情感相反的方式出现。例如,一个人和我在某个问题上发生了强烈冲突,这时,我的情感便会被激起,我对他的同情之心也就可能随之产生。而在这种同情的作用下,我的心理运动就有可能发生改变。在此期间,我的情感与同情是对立的,这种对立使它们产生了强烈的冲突。从我的角度来看,为了坚持我的观点,我会对与我观点不同的人产生厌恶之情。我对他人的厌恶就是我本能情绪的反映,而当我对他人产生同情时,情况就会发生改变。在同情的作用下,我会对别人心生怜悯,也会在心中倾向于接纳他的观点,即使其观点与我的观点不同,我也会试图寻找到两者之间的相似之处,从而在心中说服自己去接纳和喜爱它。而我之所以会对别人心生同情,一方面在于我自身的情感,另一方面在于别人的情感,如果别人对我表现出了强烈的厌恶和憎恨,我自然不会对他产生同情;但如果别人表现出了无奈、渴望以及请求等情感,我自然也会对他展示出自己温柔的一面。

接下来,我们继续谈论另一个准则,即比较准则。所谓比较准则,就是通过比较不同的对象来做出相应的判断,其内在含义就是,我们是通过比较不同对象来做出判断,而不是通过事物的内在价值与特点进行判断。如果将一棵大树和一棵树苗放在一起,那么我们就会给出即大树要比树苗高耸和粗壮的判断。这就是一种通过比较而做出的判断。

在所有的比较中,与自身的比较是最为明显的。我们在与他人做任何比较时,都有可能在心中进行一次自我比较。这是人性的一个重要特点之一。例如,当我们在与别人比较学习成绩时,往往也会在内心深处对自己前后的成绩做一番比较。值得注意的是,自我比较的作用与同情的作用是相反的。我们不可否认生活中存在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直接观察一个对象所产生感觉和与该对象进行自我比较之后产生的感觉往往是不一样的。例如,我们观察到别人在某时某地非常快乐,于是在同情的作用下,我们也会心生快乐;但如果观察到别人的快乐后,再与自己那时的心情进行比较,我们就会发现自己的心情不及别人愉快,那么我们就会因别人的快乐而感到痛苦。这就是同情与比较所产生的相反作用。

我们知道,个人不同的性格可以对同情准则和比较准则产生影响,那么除此之外,还有哪些因素可以左右这两个准则的消长呢?我们不妨做这样的假设加以说明,假设我现在因为待在坚实的地面上而心生愉快,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这种愉快感才会更加强烈呢?第一种情况是我对大海中漂泊的船只展开想象,我想象到渔船历经风浪、水手经历危险的情景,这种想象越是生动、具体,我就越会因此刻身在陆地而感到庆幸、愉快。第二种情况是我站在海岸边亲眼看到历经风雨的船只,目睹水手经历的危险,这种情况下的感受要远远胜过想象,因为这时,我对这种危险的认知已经变得足够生动,继而也就会因为自己身处陆地而更加愉快。

在上述两种情况中,同情准则和比较准则都发挥了作用。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同情准则与比较准则之间必然存在着一种中间状态。如果我们对事物的认知太过薄弱,那么比较准则就很难在我们心中发挥作用;如果我们对事物的认知太过强烈,我们的情感就会受到同情准则的控制。同时,通过上述假设,我们也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同情与比较在人心中所发挥的作用是相反的。值得一提的是,因为同情是由认知到感知的转化,所以,只有更强、更生动的认知才能促使同情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