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归纳法不能推导出必然规律

时间:2023-11-25 23:59:03

因果规律是人们认知的结果,而且,事物的因果关系在很早以前就被哲学家们认为是普遍存在的。当我们说两个事物处于因果律之中时,就是指一个事物可以对另一个事物施加影响,并使其做出相应的反应。也就是说,前者是后者得以存在的先决条件,前者采取措施或施加影响之后,其结果必然就是后者。如果在不同的条件和状态下都是如此,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两者具有因果关系。

我们可以把因果律认为是从A到B,即A必然可以引发B。我之前的很多哲学家几乎都把前人总结出的因果关系直接拿来用,他们把它当作一个公理或公式,套用在复杂的哲学理论中。但是,我们究竟是凭借什么知道A到B的关系就一定是必然关系?又凭什么知道A一定会引起B呢?

经验归纳法不能推导出必然规律

我敢说,哲学教授或者心理学教授都无法回答出这个问题来,因为这本就不是一个必然现象。那么,以前判断两个事物互为因果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其实,这是用了一个叫作“经验归纳”的方法,即先找两个先后出现的现象,A是先出现的现象,B是后出现的现象,两者不止一次地陆续出现,并且在不同的条件和环境下也是如此。于是,哲学家们便通过经验归纳法得出:A是因,B是果。也就是说,以前的哲学家认为因果关系既不是来自经验观察,也不是来自理性认知,而是经验归纳的结果。

例如,当苹果和树枝断开的时候,我们就会认为苹果一定会掉到地上。这里的“因”就是苹果与树枝断开,而“果”就是掉到地上,后来,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也证明了这个道理。但这真的能证明它们之间存在因果律吗?答案是未必,因为谁也不知道万有引力定律的适用范围,也不知道该定律是否全宇宙通用,就连牛顿本人也没有搞清楚万有引力究竟是如何产生的。那么,我们对偶然的经验进行归纳,就一定能得出必然的判断吗?这种理解真的合理吗?对此,我可以用一个火鸡的例子来说明。

在一个火鸡饲养场,只要饲养员一走进火鸡群,火鸡们就能得到一顿美味的食物。有一只火鸡非常聪明,它在慢慢地总结规律,并分析饲养员走进火鸡群与得到美味食物之间的关系。半年过去了,这只火鸡发现,无论是雨天还是晴天、热天还是冷天、白天还是晚上……总之,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火鸡们见到饲养员之后总能饱餐一顿。于是,这只火鸡就得出了一个结论,饲养员走进火鸡群与得到美味食物是因果关系。有一年圣诞节,饲养员像往常一样走进了火鸡群,当这只火鸡兴高采烈地等待饱餐一顿时,不想饲养员并没有带来食物,而是将它和几个同伴抓走宰杀了。

在这个故事中,那只聪明的火鸡的确应用归纳法得出了因果规律,而实际上并非如此。至少我可以断定,归纳法并不一定是合理的。在科学上,我不否认归纳法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它给人们带来的帮助,但在哲学上,归纳法是失败的。

首先,因果关系的发现不能依赖理性,也就是说,与之相关的推论以及逻辑推理都不适用。因为结果和原因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一切与客观世界脱离的主观解决方案都是不适用的。因此,对于外部事物的认识必须通过经验来把握。因果关系也不例外,没有哪一种因果律可以不依靠对现象的观察而显现出来。例如,为了验证火把是不是可以使炸药爆炸,我们只能亲自试验,而不能通过凭空的猜测。

但是,这只能说经验在以往的事例中是可靠的,在未来的判断中却不一定如此。当我们经常看到一个事物可以引出另一个事物时,我们只能说一个事物可以从另一个事物中推断出来,而且仅仅是这一对事物才有这种关系,我们不能由此推断出与之相似的事物也是如此,因为它们之间并不一定存在逻辑的必然性。

所以,相对、偶然和个别的经验即使重复上万次,仍然是相对、偶然和个别的经验,我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从中找到某种必然性。而且,过去与现在的经验只能对过去或者目前有效果,并不能推测出明天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我们永远也无法知道明天的太阳会不会升起,我们只能做出假设和预测,却从来不能获得某种必然的规律。